【吴培伦】直销也应“两手抓”
发布: 2009-10-13 08:42:53 作者: 吴培伦 来源: 分销时代
8月10日上午,邓小平夫人卓琳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各界人士约1万人前往送别。看到新闻中的告别画面,我们不禁怀念带领中国人民富裕起来的邓小平同志。由此,我再次想到了小平同志的“两手抓”理论。
“两手抓”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他不但强调要“两手抓”,而且强调“两手都要硬”。党的“十四大”还专门对此思想作了高度概括,指出:“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党提出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直销进入我国20年了,到目前为止还显得比较混乱,一些人还在打着直销的旗号进行着传销活动;一些消费者还分不清楚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一些管理部门打击查处时对于直/传销界限也很模糊;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的业绩,不管经销商是销售产品还是在拉人头,都招收不误……凡此种种,造成了目前的状况。
笔者认为,要促进我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企业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成为一种普通人没有门槛的创业方法,成为能够方便百姓生活的购物形式,真正起到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作用,我们不妨对邓小平同志“两手抓”的理论加以学习和运用。
首先,职能管理部门在直销管理方面也可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由于传销的猖獗,加上目前我国直销限制了团队计酬和拨出比例,并且在经营区域上也有了界定,将有团队计酬,超出的30%的拨出比例上线,跨区域经营等都纳入了传销的范畴,而并不是以经营方式来认定直销和传销,这给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了同样的经营方式,有的是直销,有的则是传销;或者是在一个地方合法,在另外一个地方不合法的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对直销的管理上进行一些调整,比如加强行业的准备,从事直销经营必须得有足够的注册资金,足够的保证金,其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等,对于属于企业内部的拨出比例、经营区域、团队计酬等则没有必要进行限制。如果这样,我们只需要区分三种企业就行了,一是获得批准的合法直销企业,二是没有获得直销牌照的非法直销企业,三是借直销为名的传销企业(有获得牌照也有没有获得牌照,都是以拉人头为主的),打击起来也容易分清界限。因此,我们在管理上可以做到一手抓扶持依法经营的直销,一手抓严厉打击非法直销企业和传销企业“两手抓”,并且“两手都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传销犯罪,打击非法经营,才能维护合法直销企业的利益。
其次,直销企业在对经销商的教育和管理上也应该做到一手抓业绩,一手抓素质教育,同时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些企业,只注重自己业绩的提升,不注重对经销商素质的培养,致使一些经销商只为自己的个人利益,不顾企业和社会效益。有的甚至不以产品销售为主,为了冲业绩,违背企业原则进行拉人头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形象,也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我们的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教育培训与管理,在不断提升他们销售技巧的同时,也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使其能够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经销商。同时,对于那些利用企业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个人,一定要从严查处,将其清除出我们的营销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我们企业的形象,才能让管理部门放心,才能给行业营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两手抓”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他不但强调要“两手抓”,而且强调“两手都要硬”。党的“十四大”还专门对此思想作了高度概括,指出:“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党提出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直销进入我国20年了,到目前为止还显得比较混乱,一些人还在打着直销的旗号进行着传销活动;一些消费者还分不清楚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一些管理部门打击查处时对于直/传销界限也很模糊;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的业绩,不管经销商是销售产品还是在拉人头,都招收不误……凡此种种,造成了目前的状况。
笔者认为,要促进我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企业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成为一种普通人没有门槛的创业方法,成为能够方便百姓生活的购物形式,真正起到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作用,我们不妨对邓小平同志“两手抓”的理论加以学习和运用。
首先,职能管理部门在直销管理方面也可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由于传销的猖獗,加上目前我国直销限制了团队计酬和拨出比例,并且在经营区域上也有了界定,将有团队计酬,超出的30%的拨出比例上线,跨区域经营等都纳入了传销的范畴,而并不是以经营方式来认定直销和传销,这给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了同样的经营方式,有的是直销,有的则是传销;或者是在一个地方合法,在另外一个地方不合法的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对直销的管理上进行一些调整,比如加强行业的准备,从事直销经营必须得有足够的注册资金,足够的保证金,其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等,对于属于企业内部的拨出比例、经营区域、团队计酬等则没有必要进行限制。如果这样,我们只需要区分三种企业就行了,一是获得批准的合法直销企业,二是没有获得直销牌照的非法直销企业,三是借直销为名的传销企业(有获得牌照也有没有获得牌照,都是以拉人头为主的),打击起来也容易分清界限。因此,我们在管理上可以做到一手抓扶持依法经营的直销,一手抓严厉打击非法直销企业和传销企业“两手抓”,并且“两手都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传销犯罪,打击非法经营,才能维护合法直销企业的利益。
其次,直销企业在对经销商的教育和管理上也应该做到一手抓业绩,一手抓素质教育,同时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些企业,只注重自己业绩的提升,不注重对经销商素质的培养,致使一些经销商只为自己的个人利益,不顾企业和社会效益。有的甚至不以产品销售为主,为了冲业绩,违背企业原则进行拉人头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形象,也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我们的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教育培训与管理,在不断提升他们销售技巧的同时,也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使其能够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经销商。同时,对于那些利用企业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个人,一定要从严查处,将其清除出我们的营销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我们企业的形象,才能让管理部门放心,才能给行业营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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