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无销售凭证售保健食品被查罚
发布: 2009-10-22 17:23:05 作者: 鸣仁 来源: 清远日报
本报讯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并告之市区旧城朝阳花苑一保健器械零售店。这是一宗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案件,也是今年6月1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以来,我市首宗查处的未经许可违法销售保健食品案件。
上月,市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市区旧城朝阳花苑一保健器械零售店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经市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这家保健器械零售店是销售离子水机的。执法人员在该店铺柜发现保健食品“天狮营养高钙冲剂”4盒、“天狮锌补晶”4瓶、“云驰虫草薏米糊”1盒。其中,天狮营养高钙冲剂售价单价58元/盒,天狮锌补晶售价单价100元/盒,云驰虫草薏米糊销售单价138元/盒。后来,店主提供了一份购进上述保健食品的《销售凭证》。
市药监局执法人员解释,该店主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违法所得590元,涉案货值1974元。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主实施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上述保健食品,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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