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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深陷“传销门”尴尬了谁?

发布: 2009-07-14 15:21:11    作者: 陶功财   来源: 华声在线  

  7月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获悉,雅芳涉嫌传销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工商部门透露,因调查涉及因素繁多,所以结论暂时无法认定。(7月9日《新京报》)
  雅芳是中国第一家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他们以店铺加直销员的模式,成为中国直销行业领军人物,威风八面。可如今,却陷入了“传销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虽然从工商部门还没有认定结论,但是,从目前雅芳公司的经营方来看,明显带有传销的特征。
  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 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直销,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这位在哈尔滨市经销雅芳产品的张女士所描述的加盟雅芳全过程:加盟商在加盟雅芳前,要先缴纳数万元不等的加盟费,获得资格后,雅芳公司派人来装修店面,同时以月为单位制定销售任务,要求加盟商依照公司的规定足额进货,任务完成有奖励,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任务,则取消加盟店资格。搞清楚了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后,再联系这个加盟过程,一看便知,雅芳目前的经营方式明显与传销越走越近。
  根据2005年国家就颁布实施的《直销法》和《禁止传销条例》,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对直销和禁止传销做了一些规定,但是由于没有明确传销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再加上国家对传销的打击乏力,整个直销行业越轨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有不少公司明目张胆地搞起传销来。基于此,很多直销的企业赚不到钱,相反,搞起传销钱却赚了不少,自然而然便由直销转向传销,钻起了法律的空子。雅芳目前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接受调查并受到处罚是必然的结果。
  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直销,打击传销,引导企业和单位把传销和直销区分开,确保直销行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完善现行的《直销法》和《禁止传销条例》,进一步明确传销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确保直销企业有利可图,传销行为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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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冠 2009-07-17 11:09:52 来自 IP:222.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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