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仍很猖獗
发布: 2009-07-28 07:57:21 作者: 张良 来源: 舜网(济南)
今天,我省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非法传销仍然十分猖獗,提醒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打击传销犯罪,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由传实物转向“传人头”
目前,非法传销组织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避免人赃俱获,已由过去的传实物转向传虚拟物,即所谓的“传人头”。它的主要目的不是推销产品,而是非法吸收资金。传销分子为了多拉“人头”累加业绩,以获得更高的提成,千方百计诱骗“下线”加入。在当前人们对传销有所戒备的情况下,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和借口哄骗人们上当。有的以招工或安排就业为借口,有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欺骗、要挟、暴力胁迫、精神控制等手段发展人员,收取“人头费”诈取钱财,对传销人员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易引发恶性犯罪
由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成分复杂,多数人员文化修养低、自律意识差,极易感染各种社会不良习气。有些传销人员为了寻求刺激,消磨时光,逐步沾染“黄、赌”等恶习。在一些传销人员的住所,赌博工具屡见不鲜。而且,由于传销分子实行家庭式居住管理,男女混居,极易引发不良后果。
去年7月,湖北籍一名传销参与者的亲属到德州寻找亲人,被传销组织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这名亲属一气之下,混入传销窝点,将事先准备好的剧毒鼠药投入传销者食物中,造成两人中毒。
从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参与主体来看,绝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待业学生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年龄多在16-26岁之间,大多数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容易上当受骗。从已经破获的传销案件分析,传销参与人员中90%以上前期是被骗入伙,并形成恶性循环,使传销组织成为名副其实的“诈骗群体”。
传销活动的一个本质特点就是它的组织性,依靠组织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向涉黑组织发展。不同的传销组织之间为了争夺势力范围进行集体殴斗,有的甚至寻找社会黑恶势力保护,有的自身就发展为涉黑性质的组织,在实施传销犯罪的同时,逐渐形成涉黑团伙。
手段多元化更具欺骗性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利用人们的投资和投机心理,不断变换传销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媒体等现代化工具为载体,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远程教育、职业培训等手段,骗取加入者的高额入会费、加盟费和培训费。这类传销活动不但发展网络组织快、地域广,而且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近期,我省威海、枣庄、东营、滨州等地还发现以“远程教育网”为幌子,利用网络方式,通过收取一定费用发展会员,并从下线人员中获取报酬的变相传销活动,受骗人员众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