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传销组织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发布: 2009-06-15 09:32:00 作者: 雨辰 来源: 都市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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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传销组织在我市活动猖獗,也曾被多次报道传销组织诱骗、逼迫他人从事传销,致使他人在逃离魔窟时跳楼摔伤的事件。针对传销组织对社会的重大危害性,我市前段时期曾举行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然而,行动过后不久,传销组织又死灰复燃,传销活动又泛滥猖獗,今天,又报道了传销组织致人跳楼事件。
为什么传销久打不绝,问题到底出在哪?
笔者认为,首先是对传销组织的危害性重视不够。传销组织不仅在于他有欺诈行为,关键是他们在欺诈达不到目的时,常常采取拘禁、威逼、殴打等手段侵害他人,致使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就严重违犯了法律。在法治不断健全的令天,我们应该引起重视,不能对他们放任了,必须依法整治。“法轮功”在中国都兴不了风浪,何况传销组织。
其次是打击力度不够。尽管国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列为非法行为,要求严厉打击。但是把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权力交给工商一家,难度就大了。查处难,定性难,处罚难。原来,按投机倒把定性,一案一认定的节奏,一般程序的模式,用来对付对方有组织、有准备、人多势众的传销分子实在力不从心。如今,尽管禁止传销条例出台,也规定了很大的权力,但对付组织严密、反侦察经验丰富的传销分子,工商一个部门仍然力不从心。应该经常开展有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行动,这样打击力度才会更大。
第三,宣传和发动群众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平时管理乏力,偶尔一次大行动犹如一场暴雨,过后风景依然;另一方面,发动群众不够,对真正的“窝点”——传销分子赖以生活和躲藏的出租房采取得力的监控和查处措施。我相信,如果当舆论宣传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导致每个房东都不敢随便把房屋租给传销分子时,传销也就没有了立足之地,传销也就传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