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治理“连锁加盟”骗局的突破口
发布: 2009-04-23 00:26:03 作者: 张天蔚 来源: 北青网
近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揭露了“28商机网”、“U88连锁加盟网”、“3158致富网”等网站涉嫌发布虚假连锁加盟广告,诱使许多小本创业者身陷连锁加盟骗局,血本无归又投诉无门。同时被曝光的还有为上述网站代言的范伟、张铁林、王刚等影视明星。
按照央视节目披露的细节,连锁加盟骗局中做局行骗的品牌商,大多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公司与加盟商之间也签有合法的加盟合同,有加盟意愿的创业者前往品牌商“总部”进行考察时,也往往能看到漂亮的样板间和出色的商品。只有当创业者正式加盟之后,骗局才会露出本来的真相:加盟商收到的往往是与展示样品截然不同的劣质商品,加盟商的经营难以为继,付出的加盟费却绝不可能讨回。而且即使加盟商试图求助法律给予救助时,也会由于品牌商的合法身份和事前签订的合同约定而难以得到支持。至此,一个完整的骗局才告完成。
在上述骗局得以实现的过程中,被央视曝光的几家连锁加盟专业广告网站,无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打开上述三家网站中的任何一家,以类似于报纸“分类广告”形式发布的小幅广告扑面而来,多不胜数。与传统平面分类广告不同的是,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点击任何一个在网站首页占用面积不过几平方厘米的广告,都可以进入品牌商的广告主页,看到令人眼花缭乱、充满诱惑的广告宣传。
在这个链条的更上端,则是招商网站在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自我宣传广告,被央视曝光的几位影视明星,都是以网站代言人的身份在传统媒体上露面,至少在客观上起到了为网站扩大影响、担保信誉的作用。
由此,具有合法身份,但没有任何信誉可言的品牌商,在经过网站、电视台、代言明星的层层包装和担保之后,在创业者那里获得了信任,以后的骗局才得以一步步得逞。
在网上“百度”一下“连锁加盟的骗局”,可以得到74000多个搜索结果,即使排除部分重复结果,也足以证明连锁加盟骗局普遍存在的事实,而且许多揭露连锁加盟骗局的网站,远远早于央视的曝光。如此简陋、直白的骗局,可以长时间、大范围地存在,和上述披着合法外衣的完整链条,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位供职于品牌商的“内部人”,以忏悔的心情在网上匿名发帖披露骗局内幕,在比较了传销骗局、中奖骗局和加盟骗局之后,该“内部人”称:“当今中国最可怕的骗局是各形各色的连锁加盟骗局!”“它拥有前两者所不具备的无敌的、可怕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合法!”可谓道出了此类骗局的要害。
而此类骗局与传销骗局也有极其相似的特征,即它们的主要受害者,都是那些生活最为尴尬,最急于改变处境,经济上抗风险能力最弱,数量又最为庞大的群体。当这一群体被传销、加盟等骗局洗劫一空时,给他们自身的生活和社会正义、社会秩序,都会带来极大的冲击。
而要打击这类“合法骗局”,必须在整个骗局链条上寻找最醒目和有效的突破口。首先,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明星代言虚假食品广告,需负连带责任。在网站代言方面,目前尚无类似的法律规定,但对于那些已经曝光的明星,舆论应该迫其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至少应该自觉中止代言行为,不再继续扮演助纣为虐的角色;其次,刊、播招商网站广告的媒体,应该自觉谢绝此类广告,不为不良网站提供扩大影响的渠道;第三,三家被央视曝光的网站,无一例外地在网站首页最不醒目的地方刊有“免责启事”,声称网站对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对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概不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自说自话的免责声明,显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招商网站的责任,必须经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给予有效的鉴别和监督,存在违法行为的网站,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如果上述三点能够做到,信息传播的平台得到治理,骗局的成功有望受到相应的抑制。最后,对于那些皮包公司性质,又具有合法身份的品牌商,在可以确认欺骗行为的情况下,也必须给予法律上的严惩,尽量增加此类骗局的违法成本。
对于一种新型的骗局,行政和法律的处罚总会相对滞后,因此也就要求众多打算创业的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识破骗局的能力。在网络上搜索一下“怎样识破连锁加盟的骗局”,可以得到很好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