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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直销十大行业案件

发布: 2009-02-11 13:04:30    作者: 邹尧   来源: 中国直销  

2008年整个直销行业虽然整体回暖,并慢慢步入正轨,但是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仍然值得警惕。2008年的十大行业案件,件件发人深省。

 

NO.1东营蚂蚁集资案主犯汪振东被执行死刑

案件回放:2008年11月26日,以养蚂蚁致富为诱饵,非法集资诈骗人民币29.9亿多元的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振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上榜理由:汪振东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还导致1人自杀身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汪振东于2005年7月被批准逮捕。2007年2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汪振东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振东对一审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影响指数:★★★★★

 

NO.2王奉友待审

案件回放:据新京报报道,2007年11月22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向记者证实,辽宁蚁力神天玺集团董事长王奉友已被警方控制。

上榜理由:有关新闻证实,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扰乱交通罪的辽宁省蚁力神集团法定代表人王奉友已经于2007年11月被逮捕。据了解,公安机关已经查实,蚁力神集团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众多养殖户由最初到蚁力神总部索要欠款,发展到有组织的冲击党政机关,堵截铁路,甚至冲击外国领事机构等,都是王奉友幕后策划的行为。他散布谣言蒙蔽养殖户,并利用金钱收买等方式,组织不明真相的养殖户组织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据有关部门掌握的线索,王奉友在养殖户保证金管理方面,故意实施混乱的财务管理,目的为侵占、挪用打开方便之门。

王奉友何时受审,目前还没有消息,但早晚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影响指数:★★★★★

 

NO.3林枫案初审

案件回放:2008年10月29日,湖北林枫商贸集团8名“高层”因涉嫌非法经营,在沙市区法院受审。 

上榜理由:邱钢系湖北林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武彪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7年夏,湖北省公安厅指定荆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异地侦查了林枫集团非法经营犯罪特大传销案。

至案发后相关数据认定,该集团通过塔状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26个省市,会员数量为42万余人,销售单次为893778单。经司法鉴定检验后确认:该传销犯罪集团在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3年间,非法经营数额达7.6亿元;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间,返利总额达5.1亿元,支付货款金额为5000余万元;邱钢分得赃款3285万余元,刘武彪分得赃款3944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邱钢、刘武彪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进行传销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还未宣判。

影响指数:★★★★☆

 

NO.4内蒙古万里大造林

案件回放:2007年8月22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发,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2008年10月27日上午,“万里大造林”的10名主角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上榜理由:2002年8月,陈相贵成立了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从2004年1月起,陈相贵、刘艳英又相继成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在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或者直接购进林地,同时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北京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积极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这是内蒙古万里大造林诱人的广告词。

从2002年到2007年,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共销售林地438447亩和林木117361株,非法经营额为12.7亿元,吸引了全国3万多名群众的激情参与。

影响指数:★★★★

NO.5海拉尔经销商获释

案件回放:2008年11月5日,曾经因为“涉传”被内蒙古海拉尔公安局经侦总队羁押的原7名永春堂经销商已经全部获准释放。其中,原广东康力123系统荣誉顾问邓博中在历经两年多的羁押生活后,也已重获自由。

上榜理由:2006年,大连富饶经销商被呼伦贝尔公安局经侦大队以“非法经营”的名义扣押,此事延续了两年,大连富饶倒闭后,呼伦贝尔公安局经侦大队又以涉嫌“非法经营”的名义,陆续逮捕了多位前富饶的经销商,抓捕从未间断。在前富饶经销商被抓的前后,山东永春堂的经销商,也被呼伦贝尔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的名义逮捕。两年多来,在行业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这些经销商饱受了牢狱的煎熬,在直销行业引起了强烈的轰动。在2008年底,这些被抓的经销商终于获得释放。

影响指数:★★★☆

 

NO.6廖宗明被判1.5年

案件回放:2008年10月30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宗明一案开庭,判决廖宗明、郭廷江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分别获刑1.5年和2年。

上榜理由:2007年8月13日,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廖宗明在北京公司总部被警方刑事拘留,这个爆炸性消息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2008年5月26日,廖宗明、郭廷江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一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廖、郭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完美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数月审理,广受关注的廖宗明、郭廷江涉嫌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一案终于尘埃落地。

影响指数:★★★

 

NO.7新智网涉案人员被判刑

案件回放:2008年11月5日起,萍乡芦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拥有数十万会员、涉及金额达四亿余元的“新智网”非法传销案。

上榜理由:2007年7月,重庆市、宁波市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一举摧毁了“新智网”在重庆和宁波的传销网络,至此,“新智网”非法传销案案发。2007年9月21日, “新智网中国第一人”的王晶波(又名王志成)被萍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逮捕。 “新智网中国第二人”的付丽君(王晶波之妻)以及海霞、高文成、彭洁、张文森、张婷、谈鹤珠也先后被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至2007年8月,“新智网”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数十万人,经营额达人民币4.12亿多元。而警方调查的结果显示,“新智网”从全国非法吸纳的资金,除了部分用于奖励外,其余绝大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到国外。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均犯非法经营罪,其中被告人王晶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人付丽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张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谈鹤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涉案赃款858284.5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影响指数:★★☆

 

NO.8山东广润案

案件回放:2008年2月,岳阳市公安局对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查处。

上榜理由:2007年4月以来,该公司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连锁加盟专卖店+电子商务复合营销的名义大肆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止,其网上注册传销人员达24万余人,网上涉及传销金额22亿元,涉及25个省市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全案共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和传销骨干16人,其中批捕11人,追缴、冻结涉案赃款130余万元,查扣车辆6台,电脑14台,传销服务器被依法查封。

在湖南媒体的报道上,“山东广润”案件成了湖南2008年曝光的十大传销案之首。

影响指数:★★

NO.9南京大学生传销案

案件回放:2008年7月,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涉及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的特大传销案件。

上榜理由:2006年8月,“大学生创业联合会”成立,该组织联合会采用会员制,每名入会会员都需要缴纳150元到1000元不等的入门费。会员的招募对象是在校大学生。会员拉下线继续发展会员,但不久便被有关部门取缔,取而代之的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随即诞生。当时还是在校大学生的杨志为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但背后的真正老板为王某。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在组织形式上,这个公司分为总经理——片区经理——部门经理,从利润分配上,会员发展的下线越多,佣金也就越多,比如一个人发展了20个会员就可以拿到1000元佣金,而公司就可以赚到9000元。”

案发是因为参与大学生的父母联名向江苏省政府发出举报信。得知举报后,江苏省和南京市工商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成功破获此案。

影响指数:★☆

 

NO.10派康主犯被判7年

案件回放:2008年9月27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上海派康传销案”作出一审宣判,上海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李明等17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6个月,罚金50万至2万元不等。

上榜理由:2006年6月,李明、秦树斌成立上海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初公司代销深圳“惠普生”保健品,以每套800元的价格推销给客户,然后每套每周返款95元,连续返12周,并制作了产品销售合同、申购表等。 2007年1月,唐建军进入该公司后,重新制订了传销模式,以35元/份的价格采购广东佛山天然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南宁科康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药品,在出厂时更换包装,冒称上海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定价为800元/单。并规定,凡800元认购一单产品,公司按每单每周返利95元,返12周共1140元。

该案传销人员达3000多人,遍布11省,被国家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挂牌督办,并列为2007年全国十大“打传”大案之首。

影响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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