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公司夸大产品功效 员工洗脑涉嫌传销
发布: 2008-12-08 09:57:05 作者: 鸣仁 来源: 舜网
“我曾加入‘完美’品牌保健品的销售行业半年之久,当时对方介绍‘完美’保健品能治疗很多慢性病,一边治病还能一边赚钱。可是,我给孩子买了很多‘完美’保健品使用,他的慢性鼻炎丝毫没好转,我也没赚到一分钱!”近日,济南市民董先生拿出做“完美”销售员时的听课笔记,自称那半年内被“洗脑”了。
近日,不断有济南市民反映“完美”公司的保健品在销售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夸大产品功效,听课好比洗脑,奖金分配涉嫌传销。
销售员:
钱没赚到病没治好
12月4日董先生告诉记者:“我儿子患有过敏性慢性鼻炎,2006年11月,一位朋友向我推荐‘完美’保健品,说能治疗很多慢性疾病,如果成为‘完美’的销售员,不但能用产品治病,还能赚大钱。”
随后,董先生从一本宣传“完美”的册子《完美事业宝典》中发现,“完美”公司的各类保健品的确能治很多病,其中包括慢性鼻炎。当年11月6日,董先生来到“完美”公司设在济南的机构,成为“完美”产品的销售员。
他说:“半年期间三天两头听课,不断有人介绍养生理念,很多人现身说法,说使用‘完美’产品后,牛皮癣治愈了、肾炎治愈了、糖尿病治愈了……于是我也开始购买‘完美’产品中的芦荟矿物晶、营养餐等,给儿子治鼻炎。”
记者看到,在董先生的听课笔记上,写有大量××患有某种慢性疾病,使用“完美”后痊愈的内容。另外,他的笔记上多次提到“浓缩奋斗历程挣大钱”的内容和“完美”产品的销售奖金分配机制。销售员按销售产品的数量积分,分数达到某一数值后开始返利,销售人员可以拉下线人员加入销售,下线人员的销售积分也能算作自己的积分,整个分配机制呈金字塔状……
然而,董先生购买了近万元的产品(包括董先生的亲戚所买的)给儿子使用后,儿子的慢性鼻炎未见好转。于是,董先生对“完美”人员当初的宣传表示质疑,2007年3月,他退出“完美”销售队伍,因未达到规定积分,因而也没赚到钱。近期,他多次向“完美”驻济负责人索要“被忽悠的钱”但遭到拒绝。
听课人员:
“完美”当然对慢性病有效!
5日中午,记者来到“完美”产品位于南辛庄街的一处销售点。近百人挤在一处会议室内听课,一位女士正在讲台上为听众讲解养生、保健、美容等理念。“讲课的女士平时就是负责病号工作的,她的销售业绩很好。”一位正在听课的销售员说。“‘完美’保健品真能治病吗?”记者问。
她说:“当然了!我们不叫治病,叫调理,对大多数慢性病都有效。”
记者问:“《完美事业宝典》上面所宣传的,都是真的吗?”
她说:“当然了!”
“完美”公司:
否认“疗效”和《宝典》
6日下午,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何女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该公司是有合法执照的企业,并取得了直销资质。
她说:“‘完美’产品属于保健食品,不能当作药物来宣传。另外,《完美事业宝典》等宣传册也不是我们公司印制的,对此我们有过声明。”
随后,记者在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了该公司的有关声明。声明中说,“完美”公司陆续接到检举,在市场上流通着一批盗用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名义宣传“完美”产品的非法出版物,截止到2007年8月已达数十种,其中就包括《完美事业宝典》。
执法人员:
部分销售人员涉嫌传销
工商执法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我国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符合规定的直销是合法的。直销是由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报酬只能按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
而非法传销有三个特点:收取入场费(包括认购商品变相收取入场费);纯粹的“拉人头”,以发展下线及再下线的数量计酬;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以下线的业绩计算报酬。执法人员称,“完美”公司的经营手续是齐全合法的,但这不排除有些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涉嫌传销的行为。
另外卫生监督人员接受采访时也提醒,在保健食品的宣传上,绝不允许使用“疗效”、“治疗”等词汇,否则便是违规宣传,消费者万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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