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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发布: 2008-12-26 10:44:32    作者: 鸣仁   来源: 法制网  

  许霆案重审得改判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2006年4月,山西籍打工青年许霆持透支卡在广州市一家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的情况下,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万余元,后携款逃匿。2007年11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许霆不服提出上诉。此案引起舆论热议。2008年1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3月31日,广州中院重审判决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追缴非法所得。许霆再次上诉。5月22日,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由于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需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核准了一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万里大造林涉嫌非法经营被查提醒民间投资风险   

  2008年10月27日,在近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把血汗钱投入“万里大造林”绿色陷阱的陈相贵、刘艳英等10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2002年至2007年,陈相贵、刘艳英以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为依托,在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或者直接购进林地,并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北京12个省市区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集会宣讲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438466亩和林木117361株,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元。  

齐二药案广州终审医院使用假药须承担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假药”事件受害者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该药厂是生产假药的责任人,应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其余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共需赔偿350多万元。此案表明医院使用假药亦不能免责。  

三鹿奶粉案发暴露行业潜规则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2008年9月11日,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造成婴幼儿肾结石的河北省石家庄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被公开曝光。9月16日,包括伊利、蒙牛在内的22家奶粉企业因产品含三聚氰胺被继续曝光。到11月27日,全国累计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患病儿童共计29万余人。一条“潜规则”带来人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也几乎毁了整个奶制品行业。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备受关注。河北警方全力彻查,涉嫌犯罪的人员和事实基本查清。  

北京宋庄画家村房屋纠纷案警示禁止外卖宅基地   

  2008年10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画家村”房产纠纷案作出宣判,画家李玉兰在返还房屋后,将获赔18.5万元。李玉兰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法院认为,李玉兰是城市户口,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应当腾退房屋;马海涛明知房屋和宅基地不能买卖,并在卖房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为由主张买卖协议无效,应承担房屋买卖无效的主要责任。支持李玉兰就信赖利益要求马海涛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马海涛依房屋区域价值的70%即185290元对李玉兰进行经济赔偿。

  2002年7月,李玉兰用4.5万元从马海涛夫妇手中购买了正房5间、厢房3间,交清了全部房款。2006年2月,当地房价上涨后,马海涛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由于此案是宋庄宅基地买卖引发的首起诉讼,因此该案引起当地卖房农民和买房人的极大关注。  

网络暴力首案原告获赔偿法院建议监管人肉搜索   

  今年年初,31岁的女子姜岩在博客中记录了丈夫的不忠后,从24楼的家中跳楼自杀。她的博客被转贴到各大网络论坛。而网友们则展开“人肉搜索”,将姜岩的丈夫王菲及第三者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

  2008年12月18日,王菲诉3家网站侵犯其名誉权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披露王菲婚外情等个人信息,导致网民进行“人肉搜索”,并实际影响了王菲的生活和社会评价,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判令两被告在各自网站的首页刊登道歉函,分别赔偿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3000元。天涯网在王菲起诉前将相关文章及相应回复删除,已履行监管义务。鉴于互联网具有广泛、迅速、即时、随意、互动等传播特点,这种事后删除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侵权。判决同时谴责了婚外情行为。法院还向工业和信息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后者保持对“人肉搜索”等互联网新生事物的关注,加强引导,以净化网络环境。  

 音集协打赢首起拒缴费案提醒KTV履行付费义务   

  2008年12月18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北京多家法院诉200余家KTV歌厅拒缴版权使用费,首起落判案件出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东方金柜KTV歌厅未经权利人许可,向消费者提供以点播形式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商业性服务,侵犯了原告管理的涉案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判令东方金柜KTV赔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52800元,并删除卡拉OK厅点唱系统中收录的音乐电视作品。

  这是音集协成立以来第一次代表音像制作单位向KTV经营者主张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从2007年1月1日起,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开始在全国展开,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标准,北京市的收费标准为11元/包房/天。截至目前,北京市约1500家KTV中,缴纳版权使用费的仅有十余家。  

近千硕博士集体诉讼案呼吁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   

  2008年以来,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被近千名硕士、博士起诉侵犯著作权。原告诉状中称,万方数据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其独立创作完成,未公开发表的学位论文制作成电子版本,收录在其“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内,通过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图书馆及其他图书馆出售系统的方式,提供网上浏览、下载服务,谋取高额利润,此举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的500名硕士、博士,已有284名审结。法院依据被告取得合法授权、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3种情况,分别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不同数额经济损失的3种判决结果。其中234人获得法院支持。海淀法院认定,万方公司在这些案件中未经授权或权利存在瑕疵,因此判决其向学位论文作者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300元至3300元不等。在海淀区法院之后,又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接到480名硕士、博士的此类诉状。该案是国内高知分子集体维权首案。网络侵权行为和法律秩序引起业界广泛重视。  

汪建中操纵市场案凸显刑法介入证券市场迫切性   

  2008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通报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处以1.25亿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由于情节严重,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陆首富黄光裕受司法调查引发企业家法商思考   

  当黄光裕以430亿元的身价登上胡润富豪榜的榜首不久,这位“大陆首富”随即遭到警方拘查。2008年11月,北京警方证实了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遭拘查”,证监会随后承认黄涉嫌“三联商社和中关村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在重组、资产置换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又一个“首富”被刑事调查。如何为企业家创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中国企业家如何合法经营,提高“法商”,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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