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草案)对中国直销行业影响巨大
发布: 2008-11-04 15:56:01 作者: 鸣仁 来源: 《中国直销》
8月25日,递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并规定了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为了解“传销罪”草案出台对中国直销行业的影响,我们设计了15个相关问题,以不记名的形式,以部分直销企业老板、直销职业经理人、高阶直销商、行业观察人士和普通直销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了110份调查问卷,并有效回收108份。
以下是意问卷的调查结果及分析报告
1.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对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从调查的结果看,57%的被调查者认为,“传销罪”的出台,将加速行业的规范化。这种主流的观点说明,“传销罪”的出台毫无疑问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仍然混沌不堪的行业局面,对传销分子还是有着相当的震慑力。而认为“传销罪”将限制行业的发展”的这24%的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是非拿牌企业的人士和观察人士,他们的观点至少说明以灰色和边缘化方式运作的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2.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在短期内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34%的受调查者认为“传销罪”会推动市场进入发展通道,21%的受调查者认为对行业的发展现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仍然有33%的受调查者认为市场将陷入低谷。从两《条例》实施两年多的现状来看,行业发展差强人意,但是“传销罪”的出台,将加剧边缘企业从业人员对行业的发展的悲观情绪。
3.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 对拿牌直销企业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认为没有影响的比例高达67%,只有26%的受访者认为会有影响,观点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持“有影响”观点的被调查者,主要集中于拿牌企业的管理层;持“没有影响”看法的被调查者,则主要以这些拿牌公司的直销商和行业观察者为主。对于拿牌企业的管理层而言,如果应对可能出台的“传销罪”,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成为企业法务部门与市场管理部门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对于在市场拼杀的直销人员来说,他们则并不太关心这些东西,而且拿牌企业能否成为这些直销人员真正的避风港,将成为这些拿牌企业在中国直销市场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对未拿牌企业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与第3项的调查结果相比,该项调查结果大相径庭。76%的被调查者认为“传销罪”对未拿牌企业影响很大或较大,只有17%的受调查者认为影响轻微。看来与拿牌企业相比,可能出台的“传销罪”对非拿牌企业带来的冲击要大得多。在大多数被调查者看来,未拿牌企业由于身份没有得到承认,将会成为“传销罪”的重点打击对象。直销牌照对于企业的护身符作用,在这项调查中彰显无疑。
5.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对传统保健品企业的转型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只有7%的受调查者比较乐观,在他们看来,可能即将出台的“传销罪”将净化中国的直销市场,改善中国直销市场的大环境,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认为传统保健品企业将会加快进入直销领域的步伐。不过更多的则是对没有开放多层次模式的中国直销市场不看好。在2004年~2005年间,中国传统保健品企业风起云涌的直销冲动,在经过2006年~2008年间两个《条例》的实践后,成功者寥若晨星,这极大地打击了传统保健品企业的转型热情与转型信心,而“传销罪”的可能出台,进一步加剧了他们对中国直销市场未来的悲观情绪,69%的受调查者认为传统保健品企业将推迟或者停止转型工作。这种悲观情绪的蔓延,将加剧中国直销市场被外资进一步垄断的趋势,民族直销企业将因为众多传统实力企业的拒绝介入而整体力量不济,从而在自己国家的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的下风。
6.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对中小准直销企业的经营有何影响?
结果分析:能否抵御未知的风险,实力至关重要。这种观点在该项的调查中很明显。66%的被调查者认为,“传销罪”的可能出台,对中小准直销企业的未来影响巨大。在这66%的被调查者中,只有21%(占总调查人数的14%)的人愿意破罐破摔,选择全面转入暗箱运作,更多的人则是选择坚持经营(35%)和回归传统(17%)。这也从侧面说明很难拿到牌照的中小型直销企业,规范运作其实是他们的主流。如何为这一群体留一个生存的空间,是监管部门应该思考的一个课题。而选择没有影响的这29%受调查者,则以中小型企业的直销员居多,对于市场个体而非“传销罪”打击的组织者来说,他们持有这样的观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7.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会否会推动新一轮的直销牌照申牌热潮?
结果分析:50%的被调查者认为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将会掀起新一轮的直销牌照申牌热潮,持这一观点的人员以企业管理层与行业观察人士居多,而且相当多的一部分拿牌企业的高层也赞同这一观点。虽然事实证明,牌照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在众多企业人士眼中,牌照对于企业独特的保护价值还是无可取代的。而38%的被调查者认为牌照对企业的作用几乎无意义,即使“传销罪”出台,也激不起部分企业已经心灰的拿牌热情,这部分人员中,主要是市场的一线人员,包括一些拿牌企业的直销员。在他们眼中,业绩的重要性成为他们选择的根本标准与尺度。12%的持观望态度的被调查者,则再次表明了牌照获取对于企业的高门槛与被动性,而“传销罪”的实际制裁力量未显,也让观望力量存在,申牌犹豫不决。
8.可能列入刑法的“传销罪”会促使企业在哪方面的工作大幅加强?
结果分析:“传销罪”的可能出台,极大地影响到了在中国直销市场发展的企业的各项工作。“企业将加大市场的规范管理”成为最主流的观点,这充分说明了“传销罪”出台体现出的正面作用。不过32%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将加大与执法部门的沟兑力度,这种观点的出现是现阶段的真实现状的写照,反映出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可变性,尤其是那些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加剧了企业用钱或者私下解决问题的力度。
多层次直销的被禁止,一直以来就是直销企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根本根源,而“传销罪”的可能出台,其实加剧了企业被鱼肉的危机感,在这种情况下,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企业将更加积极推动多层次模式的开放”。但是,在市场一线的营销人员认为,企业将加大对责任的推卸工作,这一比例占到了16%,这不仅表明直销员对企业勇于承担责任的信心严重不足,也反映出目前许多企业习惯把责任推给直销员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