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骨干相继涌入海口
发布: 2008-09-26 09:48:08 作者: 吴文霞 来源: 中新海南网
今年以来,省外一些传销骨干分子相继涌入海口,组织非法传销活动。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海口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集中警力开展打击行动,先后成功摧毁了美键投资公司、陕西易貔貅公司、“阳光大地”公司、莱克萨斯公司等传销团伙,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据介绍,传销违法犯罪是一种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社会面广,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传销的目的是通过欺诈的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参与者为了发展下线获利,一般都会以家庭成员、朋友为目标,以利益为诱惑想方设法游说家庭成员或朋友,使他们都参与到传销活动中来。传销组织者一旦卷款潜逃,将会给参与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将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甚至会引发抢劫、绑架、杀人等系列恶性刑事案件,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当前,由于外省市兄弟单位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些传销分子转入我市继续组织传销活动,极为隐蔽。
从目前已获知的情况分析,海口地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可能有所反弹,警方提示市民要理性投资,合法理财,谨防落入非法传销陷阱。传销犯罪的主要手段有:
“拉人头”仍是当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其活动方式基本上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高额入门费维系运作,以发展人员多少作为提取报酬的标准。有的则以一些象征性商品来掩盖其违法活动,这些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只是作为违法者骗取钱财的道具。上线用“商品”换取下线的高额“入门费”,然后层层瓜分,下线购买商品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获得加入组织的资格,进而可以发展别人,提取报酬。
利用互联网诱骗人们投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款项在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在继续投入资金成为上一级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分红。2007年以来,谢XX等人利用境外的“阳光大帝”、“莱克萨斯”公司,两者根据所交纳款项不同,都分有级别,回报也不同;先交纳25美元,在“阳光大帝”网站注册,就可以成为会员,另再投入7200美元成为金级会员,投入1800美元成为银级会员,投入360美元成为铜级会员;金级会员每月享受12%的分红,累加计算三年内获得最高封顶为72000美元的红利,银级每月享受10%的分红,累加计算三年内获得最高封顶为17250美元的红利,铜级每月享受8%的分红,累加计算三年内获得最高封顶为3300美元的红利。
以直销为幌子组织非法传销。2007年9月份以来,袁X利用其登记成立的日用品商行,以代理的“月月爱”产品为依托发展会员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购买价值430元的“月月爱”产品1套以上可获得会员资格,享受二次购买产品7折优惠,并享有发展下线获取服务费的权利,积极发展下线的可从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中提取10%的服务费,其中一次购买30套产品的可成为钻石卡会员,一次购买12套产品的可成为白金卡会员,一次购买5套产品的可成为银卡会员)发展各级会员33名,经营金额达12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