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传销“天赐康”案
2006年10月12日,黑龙江参美天赐康集团全国千家店管理总部授权委托王某某在辽宁省普兰店市设立“普兰店市某某天赐康专卖店”。王某某规定,要想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向公司指定的账户交纳2820元办理一张爱心卡,可获赠同等价值的天赐康产品。成为公司业务员后,才有资格发展下线,并可从其发展的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中获得25%提成奖。
截止2007年3月28日被查获时,王某某发展人员,办理了爱心卡120张,金额33.8万余元,销售了40组天赐康系列产品,每组产品销售价2820元,销售额11.2万余元。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已构成传销行为。 2007能8月2日,普兰店市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连锁销售”传销组织案
2005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钟某、王某某、林某等人在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一带以“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具体经营模式为:交纳一份以上的产品费(产品为廉价的西服、化妆品等,每份产品3800元,购买多份的第二份产品3300元)即可加入“连锁销售”组织,加入后即有资格发展下线,发展下线可获得直接和间接提成。直接提成为每发展一个直接下线,实习业务员可得到570元,业务组长可得到760元,业务主任可得到1140元,业务经理可得到1596元,高级业务员可得到1976元。间接提成为每发展一个间接下线,业务组长可得到190元,业务主任可得到380元,业务经理可得到456元,高级业务员可得到380元。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共发展19名A级高级业务员(600份以上)及50余名B级业务员经理,涉及传销人员上千人,涉案金额490余万元。
2007年4月13日,桂林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目前,已抓获该传销组织头目76人(A级19人,B级57人),其中逮捕71人。
广西永乾公司传销案
2006年6月以来,由许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西永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永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乾公司”),以所谓“消费来福”、“双向炮”经营计划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
“消费来福”的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每购买一份195元的产品,即可获得一“权”及150消费积分,并在之后的6个月内每月再消费39元,共投入429元,便可在6个月内得到每月100元的返利,6个月可得582元返利。“双向炮”的经营方式为:经人介绍,认养人交纳750元认养费给永乾公司在各地的“加盟(代理)商”,即可认养一头猪,投资4个月后,认养人可获得1000元返利,介绍人可获得认养费3%提成,“加盟商”也可获得10%的提成。至案发时,广西永乾公司在全国31个省(市、区)共发展“加盟商”2834家,涉案金额11亿元。
2007年8月3日,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共抓获法定代表人许某某、总裁李某某等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中13人依法执行逮捕。
“婷莱雅”化妆品传销
2007年5月、7月,山东省潍坊市、河北省保定市公安机关分别查获了以销售“婷莱雅”化妆品为幌子的传销组织。
“婷莱雅”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为:要求加入者每人购买一套产品(一大套3900元,一小套2800元)作为不同层级资格加入的条件,并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和给付报酬。至案发,已在山东、河北等地发展人员近万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目前,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抓获该组织12名传销骨干分子,其中A级5人,B级6人,“网络操盘手”1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已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其中A级7人,B级10人,C级27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已逮捕43人。
洛阳卢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传销案
洛阳卢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2005年以来,以“双轨制”、“消费积分返利”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至案发,洛阳卢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南、四川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传销人员1万余人,涉案金额6.13亿元。
“双轨制”的具体操作为:以1100元-77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公司产品,获得发展“两个市场”(两条下线)的资格,可获得4%-8%提成。当A区和B区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时可同时获得积分,最低1万比1万得1分,最高90万比90万得10分,每月每分获得返利500元。
“消费积分返利”具体操作为:参加者购买公司产品才可获得加入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并以个人购买产品的多少和发展下线的多少两种方式获得积分返利。如最低购买7700元产品成为公司客户可积分1.5分,并可获得18个月的返利,每月每分返利400元;发展1名下线可以一次性获得8%的销?厶岢刹⒒竦没?郑?吭掳椿?衷俳?蟹道??吭旅糠址道?400元。
2006年11月13日,洛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11月14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卢某某、郭某某、马某某、李某某等抓获,12月1日,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截止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其中刑事拘留26人、逮捕11人、移送审查起诉16人。
“日 晖” 传 销 案
2007年1月25日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立案侦办了“日晖”公司张某某、宁某某等人传销案,抓获张某某、宁某某、薛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了该公司设在运城市的传销网站6个,查扣电脑7台、传销款50余万元。近日,运城市公安局将上述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调查,该公司的传销方式为:以1980元购买该公司一单产品(保健品、化妆品),即可成为会员,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可得到250元直推奖,同时发展2个下线形成一碰,除直推奖外,还可以得到对碰奖130元。当发展的下线达到50碰时,就可成为该公司的销售经理,150碰-800碰可以按照级别成为高级销售经理、销售副总裁、全球销售总裁等。截止目前,已查明该公司在山西省运城市开展传销活动涉嫌传销金额1580余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发展下线1600余碰,传销金额630余万元,宁某某发展下线1000碰,其开办的“日晖”CT70服务站传销金额2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