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安部七月起联合执法行动 加强防范和打击传销
发布: 2008-07-01 09:23:39 作者: 鸣仁 来源: 中国工商报提供
今年7月至9月,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防范、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要求各地尤其是奥运会承办城市所在的省市及周边省区工商、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的重要批示精神,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全面彻底清理奥运比赛场馆周边的传销窝点和传销活动,快查快处奥运比赛承办城市发现的传销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力争在奥运会举办前取得实效。奥运比赛承办城市的周边地区在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要严防传销活动向承办城市渗透、蔓延。
通知要求,其他省区市工商、公安机关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始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受汶川大地震灾害影响的地区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群众受骗参与传销,影响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要紧密结合奥运安保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着眼主动防范。各地工商、公安机关自即日起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以及不稳定因素,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严惩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对一般传销参与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公安机关建立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的传销窝点、传销活动的防范监控力度,对奥运比赛场馆周边和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地区进行反复清查,坚持露头就打,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严防传销反弹。要逐步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库,实现传销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同时,结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以及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学生、少数民族、农民工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坚决遏制传销向校园、西部和农村蔓延的势头,并对大要案件实行督查督办。
通知指出,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奥运会承办城市所在的省市及周边省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区域执法协作,协同做好跨区域大要案件的查处、人员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采取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