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等部门八项措施进一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发布: 2008-07-01 10:22:17 作者: admin 来源: 新华社
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张晓松、周丹丹)去年以来,在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所增强,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
记者23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2007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5400余件,取缔传销窝点4.5万余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1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26件、4000多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活动。
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在工作实践中结合自身实际,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广东、山东、贵州、河北等地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制度;吉林、陕西、湖南、河南、江西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北京、天津、河北建立了京津冀工商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区域协作机制。
但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同时也表示,尽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传销活动出现了新特点,打击传销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工商等部门八项措施进一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张晓松、周丹丹)记者23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针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以及打击传销行动面临的严峻形势,工商、公安等部门将联手采取八项措施,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工商总局与公安部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危害程度深、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件。
——工商、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通过典型案例,研究分析学生心理,制定更加符合学校、学生特点的教育措施和内容,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传销。
——西部地区工商、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区域联动,防止传销向西部地区蔓延。
——在全国重点地区建立和应用“禁止传销信息系统”,以建立健全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库。
——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对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工商总局、公安部将配合中宣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以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进一步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全面开展,发挥村委会、居委会、工商所、派出所的基层基础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对出租屋的管理。
——重点做好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计酬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