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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萍:反传销志愿者应安全行动!

发布: 2008-05-04 16:34:01    作者: 梁萍   来源: 荆楚网  

  传销真是害人不浅,并为此还时有家破人亡的恶性事件发生。武汉晚报记者4月15日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我省将在社会各界高素质的人士中招募一批打击传销的志愿者。

  针对目前愈来愈猖獗,并呈高发、多发态势的不法传销活动,光靠工商和公安部门的打击和取缔的行动力量,是完全不够的。所以,要想让传销者无机可乘及其不法活动无地可施,还必须广泛依靠社会群众的积极配合。组织反传销志愿者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行动,这就是有效依靠群众力量与传销团伙进行针锋相对做“斗争”的举措之一。此举措值得提倡,笔者为之叫好!

  不过,反传销志愿者毕竟不是专职的人员,而且也没有与不法分子直接交锋的“武装”配备。所以,笔者建议反传销志愿者应在行动中以安全第一,尽可能地甚至完全地进行“地下活动”,不到万不得已勿与不法分子“私自正面冲突”。

  各级反传销志愿者组织部门,要注意对反传销志愿者的身份进行保密。在对外舆论公布上,可以发布已建有这个“组织”及其“组织”人数的消息,以此强大的阵容来震慑传销不法分子,让其知道处处有正义之眼监督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从而不敢轻举妄动,甚至“弃恶从良”。但是,组织部门不可在对外舆论上发布反传销志愿者的任何真实身份信息,包括对一些先进反传销志愿工作者的事迹报道时也要用“化名”。同时,组织方对反传销志愿者,不得象其他如“公益”志愿者那样,在服装等上有任何的区分标示,应让他们“便衣”行动。

  反传销志愿者在行动中,在万不得已时不得与不法传销分子正面交锋。反传销志愿者不但要在行动中逐步炼就一双“慧眼法目”,而且应注意安全,多发挥机智灵活以自我保护。所以,反传销志愿者在行动时可广泛通过各种间接途径和方式,在准确掌握传销不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后,立即向工商和公安部门报告,让专职部门去进行打击和取缔的直接行动就可以了,因而不提倡直接行动。当然,在信息不够确定时,不反对反传销志愿者深入“虎穴”去“卧底侦察”,但是这需事先征得公安部门的同意,并在公安部门的暗中保护下才可以进行。

  反传销志愿者在进行反传销宣传时,不建议公开亮相。如今已是网络信息时代,各大网站的社区和论坛等人气相当地旺盛,反传销志愿者可利用这一优势进行反传销宣传活动。所以,过去传统的如聚众“搭台”宣传等公开亮相的方式已在反传销上是不可取的,这会遭到传销不法分子的现场无端闹事和武力“冲突”。同时,这也会暴露了反传销志愿者的身份而遭到不法分子的打击报复。

  因此,反传销志愿者在一切反传销活动中,要以保护自我安全为重,机智灵活地配合工商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和取缔行动。当然,不法的传销分子及其组织的势力也并没有那么可怕,因为毕竟他们是相互在利益上“人吃人”的乌合之众,而且其中有许多胁迫者和已知上当受骗而时刻在伺机脱逃者,因而早已是“军心涣散”,所以不值得惧怕。

  同时,对于反传销行动,或许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只要自己认清其害不参与就可以了,但是,这能保证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不被传销不法分子所怂恿诱惑后也不参与而深受其害吗?所以,对于反传销行动,应不光是工商和公安部门以及反传销志愿者的事,我们应当全民行动起来,让传销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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