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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直销和打击传销的思考

发布: 2008-05-05 01:10:29    作者: 独翅难飞   来源: 独翅难飞  

这是没有采用的征稿,还是发表争鸣探讨。

近日《上海商报》记者郭羽撰写的一篇报道中有这么一段话: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朱建军同时提出,发展直销和打击传销存在一种互动关系,其建议,应通过有效途径使直销企业更好地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机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直销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

于是,有人欢呼,中国直销的春天也许就要到了。甚至乐观地认为,“发展直销打击传销”中国直销新的监管思路的出现,不但直销企业可以扩大自己的销售队伍,同时也分流了传销人员,给在传销组织里的迷茫人群指明了出路。当直销企业发展壮大起来,其吸引力也会逐步增强。面对合法又有利可图的就职机会,哪个传销分子还会执迷不悟呢?

人们有理由乐观,因为毕竟苦闷的太久了。但是,现实不能不让人担忧。

打击传销,越打越多,已经成了业界公认的现实,规范直销,规而不范,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异地据点”、“互联网传销”“非法融资”几种传销模式是严厉打击的对象,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非法传销组织应当受到严厉的经济和刑事惩罚。然而,在一些地方,这种咨询和举报却不会有任何结果。同时,在传销组织的运作中,当地公安、工商部门经常上门进行检查,但却不对这些传销组织进行查处。正是因为打击传销不利,造成拿牌直销企业不愿意规范。

直销企业不规范的运作违规,又给传销组织带来可比性借口。有一个现象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获牌企业的运作模式换汤不换药,欺上但瞒不了下,确实给传销组织以及其他灰色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于是利用旁证的方式证明自己也是合法的说辞自然无法辩驳。

对于打击传销不利,规范直销不规的现象,媒体一直颇有微词。事实证明,管理机关在管理直销方面确实存在惰政现象。一些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运营模式依然采用多层次经营,却没有遭受国家查封或者取缔。很多企业没有获得直销牌照,运营模式具备《禁止传销条例》中非法传销的一些特征,这些企业或组织也安然无恙,蓬勃发展。很多获得牌照的企业暗地里仍然采用团队计酬,奖金拨出比例也超过国家规定的一倍以上,跨区域运作,超过审批产品目录运作更是不胜枚举。有直销牌照的和没有牌照的企业实际上干着同样的事。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属于官方网站,是直销政策的晴雨表。网站的管理直接反映了政府部门的执政水平和态度。公众留言是网站的一个栏目,打开链接,下面的内容耐人寻味。

序号:[389] 留言编号:[3282] 留言分类:[业务咨询]

  我有个堂兄外出打工进入了"传销",家里人都很担心,现在他又四处拉亲戚进去,说是在做****的产品直销,我上网查找了很多,从贵部的网站中我知道 ****并没有进入直销企业列表,弄不清它究竟是不是一个实际合法的直销公司,它向商务部申请没有?它在山西河南一带的直销团队是合法的吗?他们进去的时候要交2800买一套产品,但又没怎么实际的推销,就一味的听课学习!每天就吃几块钱的生活费,也挺可怜的,而他们自己却说这是在创业苦点没什么!

恳请你们能帮我们一下!我们那里本来就很穷出去就是想挣钱回家的,如果他这样一弄把亲戚都骗去了,家里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的家乡是乐山沐川我现在在绵阳师范学院读书

我的邮箱是mbhyandmb@163.com

单位:****** 姓名:****** 2007-06-02 12:34:22 联系电话:******

不知道2007年6月2日之后,公众是不再去留言还是商务部不再理公众留言?这不能说是勤政的表现。

根据《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但是,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保证金使用情况公告栏”和“重大信息变更企业公告栏”,一个显示的是“本栏目暂无信息...”,另一个则是“暂无重大信息变更企业”。是否可以推论,所有的获得直销牌照,开展直销业务的企业,没有一家月销售额超过1.35亿人民币的?否则怎么保证金没有调整增加呢?因为1.35×15%=0.2025亿,企业应该增加25万保证金金额,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是,保证金数额从没有变动过。是否可以据此推论,所有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月销售额始终没有突破过1.35亿?如此推算,安利的今年业绩不会突破17亿,跟历史的170亿相比,这是什么样的发展?如果数据不是这样,那么,保证金该调整不调整,不变化也没有说法,是商务部官员不会算账还是企业做假帐?这不能说是规范管理。

打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网站信息公布栏,可以看到这样的公告。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发证时间

企业类型

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

15680

黄金宝

20060818

外资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19039

古润金

20061206

外资

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

8000

汪静

20070302

内资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13436

高寿康

20060222

外资

上海美乐家保洁用品有限公司

8243

McKay Christensen

20070525

外资

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1600

李道

20060801

外资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1307

DANIEL RAY CHARD

20060801

外资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8000

约翰·霍尔顿(John L.Holden)

20070326

外资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赵友安

20060823

内资

信息不全面,可以理解,但是,获得直销牌照的“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个1600万,一个1307万,明显不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要求。更费解的是,注册资本只有100万,总经理是张三,企业名字为“test”的企业,究竟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信息向全世界公布,想说明什么?传达什么?引导什么?这样规范管理让世界怎么看中国?

谈到打击传销不利,地方政府保护一直是媒体攻击的对象。广西确实存在着地方政府保护的事实。对违规企业,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成为潜规则。月朗的双轨制无人过问,如新黑龙江涉传事件被留中搁置,蚁力神获得牌照一直没有运作,其运作模式已经被多人质疑,现在,超过100多亿的抵押金每年返利就要超过30多亿元,真的是良性运转吗?这些事实传达什么信号?

如今,虽然传出了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为“发展直销打击传销”的监管新思路的信号,究竟怎么改变?至于“通过有效途径使直销企业更好地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的建议,可能是单相思。不管拿牌的,没拿牌的,招直销员的大门始终敞开着。尽管《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有许多明文规定,但事实上所有的企业在招收新人时,没有任何一家认真遵守《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即使这样,仍然招人困难。相反,传销组织的拉人头却不断上升趋势。建议“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不是不吸收,是吸收不来。直销企业的规模同传销组织相比,难道还不够大吗?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否要放开多层次计酬制度的限制,废止《禁止传销条例》?业界需要真正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鼓励创新,支持遵纪守法的企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需要管理部门勤政,提高执政水平,不要在金钱攻关前面,背景人物后面,放弃原则!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机结合,怎样结合才能堵住人们参加传销的邪路?才能让遵纪守法的企业公平竞争正常发展?才能树立管理机关的正面形象,消除人们对管理机关不作为、乱管瞎管、人情、钱情大于法律的印象?实际行动才有说服力,需要拭目以待,先别忙于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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