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一名反传销志愿者的公开信
发布: 2008-04-28 11:23:34 作者: 李旭 来源: 中国直销网
大家好!我是一名反传销的志愿者,曾经也做过一年半的传销,并深受其害,现在致力于反传销咨询和求助。我于心不忍,但是骨梗在喉,不吐不快。虽然《禁止传销条例》早已颁布实施,但是非法传销不是减少了,而是越来越猖獗。传销就在我们身边,传销已无处不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现在上至繁华的大都市,下至穷乡僻壤的小县城,都能看到传销人员活动的身影,很多城市聚集的传销人员高达数万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作为反传销的一名志愿者,我从传销受害者那里听到最多的是各地执法部门的熟视无睹,很多地方在接受举报和求助时,根本就不管!求天不应,告地无门,这是更让传销受害者感到失望和痛心的事情。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党员干部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进而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这让深处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看到了希望,大家欢欣鼓舞。可是今天却存在这么一个难以割除的社会毒瘤,这就是素有“经济邪教”之称的非法传销,它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危害百姓,肆虐全中国。它的所做所为完全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道不和谐杂音。且看他们的丑恶表演:
传销组织信誓旦旦地鼓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现实翻版);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上午拍拍手(指上课),下午握握手(指串网),钱儿就到手;车头到站,车尾自然也就到站;奔驰、宝马、法拉利,外加美女张曼玉(对女的就换成外加帅哥安在旭),都将属于你……。对于这些近乎天方夜谭式的荒谬梦想,传销人员奉若神明,仿佛百万富翁指日可待,成功就在眼前。
传销组织把报纸、电视等的打击传销报道说成全是负面,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是为了限制这个“行业”发展太快,是宏观调控,是为了吓唬那些胆小怕事的人不敢来从事这个“行业”。他们打着西部开发、振兴东北等旗号,鼓吹这个“行业”是政府暗中支持的;是为政府分忧,而不是给国家添乱;是为了抵制外国商品;是为了帮助政府解决就业;是为了给政府增加税收;是21世纪留给中国穷苦老百姓最后一次翻身机会......
传销组织为达到欺骗的目的,凭空捏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文件政策,甚至不惜诋毁政府的形象,妖言惑众,造谣中伤无所不用其极,挑起人们对政府的仇视。在传销组织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传销人员公然藐视法律,对抗执法,扰乱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传销组织者为了不劳而获,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到处招摇撞骗。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骗子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相反群魔乱舞,甚嚣尘上,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使悲剧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上演。
这一切何来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可言?
然而当一切梦想破灭以后,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失去的不单单是时间和金钱,还有亲情、友情、甚至爱情。很多人无法面对现实,感到愧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选择了逃避,有家不能归,只有长年漂泊在外。他们往往很自闭、多疑、偏激,甚至仇视这个社会。非法传销,确实正如传销组织所鼓吹的,是一个“改变”人的行业,它不单是改变一个人,甚至会毁掉一个人。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多数是穷人,被骗的钱不是借贷来的(有的还是借的高利贷),就是很多人一辈子都舍不得花的的积蓄,那都是他们一分一厘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准备留着自己或者儿女结婚、买房、读书的费用!当一切化为泡影后,他们会甘心吗?谁会为他们的损失买单呢?现在因非法传销而导致的偷盗、抢劫、绑架、杀人等刑事犯罪屡见不鲜,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传销组织用谎言把亲朋好友邀约到远离家乡的异地,在封闭的环境中集中洗脑,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是名副其实的“经济邪教”。最后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磬竹难书: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家庭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多少亲朋反目成仇,形同路人;多少恋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
传销受害者都要遭受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浩劫,传销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痛,很多人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自暴自弃。当他们走过布满荆棘的“成功之路”,早已是众叛亲离,伤痕累累。
这一切又何来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可言?
非法传销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传销人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疯狂地发展下线。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
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大部分是穷人,遭受传销的无情劫掠后,他们已经从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受害者中大部分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大学生也不在少数,有的还没毕业,他们本应该继续坐在大学课堂里把功课修完,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传销课堂里,在那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的环境里,既荒废了学业,又要遭受经济损失,更要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他们还是孩子,这人生第一课未免来得太早、来的太残酷了!以后的人生道路该怎么去走呢?
作为反传销的一位志愿者,同时又是一位非法传销的受害者,我深感传销洗脑的威力,传销组织可以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让一个新朋友从不理解到理解,不认可到认可,最终把受骗者改变为死心塌地的骗人者。在做反传销的解救时,我们反传销的专业人员面对传销痴迷者们往往也无能为力,他们把我们所说的一切全都当成负面,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现实”,反洗脑的工作实在太难了。即使被我们苦口婆心说服了,救出来的人也相当有限。民间反传销的力量太小了,根本难以撼动庞大的传销王国。我深深认识到打击传销,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态度,能不能让《禁止传销条例》落到实处,有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
非法传销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又加上传销人员执迷不悟,造成了调查取证难,在客观上固然有打击传销的难度,但是地方保护,还有地方政府对待非法传销的态度也是造成非法传销越来越猖獗的重要原因。
打击传销的力度远远不够。每天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在城市里活动,难道当地政府不知道吗?肯定知道!执法人员往往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少地方对肆虐的传销活动视而不见,甚至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全国打击传销的会议,全省打击传销的会议,全市打击传销的会议不知开了多少次了,而到了地方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跟没开一个样。如果打击传销仅仅是为了走走过场,应付上面的检查,还有什么效果呢?
“老鼠养肥了再打”是很多执法部门对待非法传销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破获了非法传销的大案、要案才能捞到好处,彰显政绩。当破获大案以后,执法部门可以将浸透了无数传销受害者辛酸与血泪的巨额赃款没收,自己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而对于众多传销受害者的投诉和举报不闻、不问、不受理,你自己甘愿上当受骗,活该!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我们的执法部门更应该拿起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把非法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而不是消极应付,坐收渔翁之利。“老鼠养肥了再打”将会养虎为患,贻害无穷,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很多执法部门把打击传销的重点放在抓获网头上,擒贼先擒王,如果能顺藤摸瓜,彻底摧毁传销网络,当然是一件让传销受害者击掌相庆的好事。但是传销网头活动隐秘,身居幕后,遥控指挥,连传销人员都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因此传销网头难以发现,组织者难以抓获。打击传销的重点只能放在传销的源头上。
《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的组织者以及具体的情况有了非常明确的惩罚方式:个人参加传销活动,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策划传销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一个城市里非法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谁敢给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就罚款,让《禁止传销条例》得到真正执行,非法传销没有了生存的土壤,肯定就不会那么猖獗了。执法部门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传销。
传销的受害者不是几个人,而是数百万,上千万,直接关系到数百万个家庭的幸福,传销的痴迷者做着他们虚无缥缈的发财梦,而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却遭受全家离散之苦。被骗者的家人为了说服他们的亲人,他们绞尽脑汁;为了唤回他们的亲人,他们望眼欲穿。一次次奔走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活活受着煎熬啊!中国人民的传统佳节春节马上就要到了,该是合家团聚的时候,可是他们家不像家,一点也没有过年的喜庆气氛,他们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成天以泪洗面,企盼着日思也念的亲人早点回来!
温总理为代表地执政党一向以亲民、爱民为世人所称道。温总理下煤矿、访疫区、入灾区、进工地、为民工讨薪、跟贫困户唠脱贫嗑、与艾滋病患者同进餐等等,每遇突发事件或群众有难之时,身临一线,出现在群众当中。作为反传销的志愿者,当我们感到迷茫和无助的时候,我们想到了您。现在全国众多的传销受骗者家庭期盼着迷途的亲人早日归来,希望您救救他们!
我们殷切期望中央能发动一场针对传销的"人民战争",把全国各级政府动员起来,统一行动,加大宣传,奖惩分明,打击有功,举报有奖,斩断非法传销这只伸向底层普通民众的黑手。
此致
敬礼!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党员干部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进而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这让深处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看到了希望,大家欢欣鼓舞。可是今天却存在这么一个难以割除的社会毒瘤,这就是素有“经济邪教”之称的非法传销,它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危害百姓,肆虐全中国。它的所做所为完全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道不和谐杂音。且看他们的丑恶表演:
传销组织信誓旦旦地鼓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现实翻版);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上午拍拍手(指上课),下午握握手(指串网),钱儿就到手;车头到站,车尾自然也就到站;奔驰、宝马、法拉利,外加美女张曼玉(对女的就换成外加帅哥安在旭),都将属于你……。对于这些近乎天方夜谭式的荒谬梦想,传销人员奉若神明,仿佛百万富翁指日可待,成功就在眼前。
传销组织把报纸、电视等的打击传销报道说成全是负面,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是为了限制这个“行业”发展太快,是宏观调控,是为了吓唬那些胆小怕事的人不敢来从事这个“行业”。他们打着西部开发、振兴东北等旗号,鼓吹这个“行业”是政府暗中支持的;是为政府分忧,而不是给国家添乱;是为了抵制外国商品;是为了帮助政府解决就业;是为了给政府增加税收;是21世纪留给中国穷苦老百姓最后一次翻身机会......
传销组织为达到欺骗的目的,凭空捏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文件政策,甚至不惜诋毁政府的形象,妖言惑众,造谣中伤无所不用其极,挑起人们对政府的仇视。在传销组织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传销人员公然藐视法律,对抗执法,扰乱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传销组织者为了不劳而获,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到处招摇撞骗。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骗子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相反群魔乱舞,甚嚣尘上,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使悲剧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上演。
这一切何来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可言?
然而当一切梦想破灭以后,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失去的不单单是时间和金钱,还有亲情、友情、甚至爱情。很多人无法面对现实,感到愧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选择了逃避,有家不能归,只有长年漂泊在外。他们往往很自闭、多疑、偏激,甚至仇视这个社会。非法传销,确实正如传销组织所鼓吹的,是一个“改变”人的行业,它不单是改变一个人,甚至会毁掉一个人。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多数是穷人,被骗的钱不是借贷来的(有的还是借的高利贷),就是很多人一辈子都舍不得花的的积蓄,那都是他们一分一厘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准备留着自己或者儿女结婚、买房、读书的费用!当一切化为泡影后,他们会甘心吗?谁会为他们的损失买单呢?现在因非法传销而导致的偷盗、抢劫、绑架、杀人等刑事犯罪屡见不鲜,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传销组织用谎言把亲朋好友邀约到远离家乡的异地,在封闭的环境中集中洗脑,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是名副其实的“经济邪教”。最后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磬竹难书: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家庭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多少亲朋反目成仇,形同路人;多少恋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
传销受害者都要遭受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浩劫,传销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痛,很多人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自暴自弃。当他们走过布满荆棘的“成功之路”,早已是众叛亲离,伤痕累累。
这一切又何来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可言?
非法传销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传销人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疯狂地发展下线。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
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大部分是穷人,遭受传销的无情劫掠后,他们已经从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受害者中大部分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大学生也不在少数,有的还没毕业,他们本应该继续坐在大学课堂里把功课修完,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传销课堂里,在那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的环境里,既荒废了学业,又要遭受经济损失,更要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他们还是孩子,这人生第一课未免来得太早、来的太残酷了!以后的人生道路该怎么去走呢?
作为反传销的一位志愿者,同时又是一位非法传销的受害者,我深感传销洗脑的威力,传销组织可以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让一个新朋友从不理解到理解,不认可到认可,最终把受骗者改变为死心塌地的骗人者。在做反传销的解救时,我们反传销的专业人员面对传销痴迷者们往往也无能为力,他们把我们所说的一切全都当成负面,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现实”,反洗脑的工作实在太难了。即使被我们苦口婆心说服了,救出来的人也相当有限。民间反传销的力量太小了,根本难以撼动庞大的传销王国。我深深认识到打击传销,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态度,能不能让《禁止传销条例》落到实处,有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
非法传销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又加上传销人员执迷不悟,造成了调查取证难,在客观上固然有打击传销的难度,但是地方保护,还有地方政府对待非法传销的态度也是造成非法传销越来越猖獗的重要原因。
打击传销的力度远远不够。每天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在城市里活动,难道当地政府不知道吗?肯定知道!执法人员往往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少地方对肆虐的传销活动视而不见,甚至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全国打击传销的会议,全省打击传销的会议,全市打击传销的会议不知开了多少次了,而到了地方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跟没开一个样。如果打击传销仅仅是为了走走过场,应付上面的检查,还有什么效果呢?
“老鼠养肥了再打”是很多执法部门对待非法传销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破获了非法传销的大案、要案才能捞到好处,彰显政绩。当破获大案以后,执法部门可以将浸透了无数传销受害者辛酸与血泪的巨额赃款没收,自己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而对于众多传销受害者的投诉和举报不闻、不问、不受理,你自己甘愿上当受骗,活该!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我们的执法部门更应该拿起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把非法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而不是消极应付,坐收渔翁之利。“老鼠养肥了再打”将会养虎为患,贻害无穷,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很多执法部门把打击传销的重点放在抓获网头上,擒贼先擒王,如果能顺藤摸瓜,彻底摧毁传销网络,当然是一件让传销受害者击掌相庆的好事。但是传销网头活动隐秘,身居幕后,遥控指挥,连传销人员都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因此传销网头难以发现,组织者难以抓获。打击传销的重点只能放在传销的源头上。
《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的组织者以及具体的情况有了非常明确的惩罚方式:个人参加传销活动,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策划传销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一个城市里非法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谁敢给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就罚款,让《禁止传销条例》得到真正执行,非法传销没有了生存的土壤,肯定就不会那么猖獗了。执法部门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传销。
传销的受害者不是几个人,而是数百万,上千万,直接关系到数百万个家庭的幸福,传销的痴迷者做着他们虚无缥缈的发财梦,而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却遭受全家离散之苦。被骗者的家人为了说服他们的亲人,他们绞尽脑汁;为了唤回他们的亲人,他们望眼欲穿。一次次奔走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活活受着煎熬啊!中国人民的传统佳节春节马上就要到了,该是合家团聚的时候,可是他们家不像家,一点也没有过年的喜庆气氛,他们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成天以泪洗面,企盼着日思也念的亲人早点回来!
温总理为代表地执政党一向以亲民、爱民为世人所称道。温总理下煤矿、访疫区、入灾区、进工地、为民工讨薪、跟贫困户唠脱贫嗑、与艾滋病患者同进餐等等,每遇突发事件或群众有难之时,身临一线,出现在群众当中。作为反传销的志愿者,当我们感到迷茫和无助的时候,我们想到了您。现在全国众多的传销受骗者家庭期盼着迷途的亲人早日归来,希望您救救他们!
我们殷切期望中央能发动一场针对传销的"人民战争",把全国各级政府动员起来,统一行动,加大宣传,奖惩分明,打击有功,举报有奖,斩断非法传销这只伸向底层普通民众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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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付涛 2009-09-12 08:27:09 来自 IP:60.15.64.*
很多人现在都已经知道传销了,但被传销骗去后还是抵抗不了传销的洗脑,他们已经是专业的洗脑人了,人是有弱点的,希望大家能深刻认识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