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规明起实施 涉及保险及居民购房等方面
发布: 2008-01-31 21:38:12 作者: 王娜 来源: 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1月31日报道 新版交强险开始实施,保费下调;购房公共维修基金按造价交;擅自经营电子垃圾最高可罚50万元……进入2月,一批新的法规开始走进市民的生活,涉及汽车、住房、环保等多个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6座以下私家车保费降百元
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的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保费从每年1050元调低至每年950元。
责任限额方面,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擅自经营电子垃圾最高罚50万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电子垃圾的单位最高可罚50万元。
办法规定,电子废物的拆解、利用和处置,经营者均须备案。凡是无照经营、擅自处理电子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权。
购房公共维修基金按造价交纳
根据建设部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2月1日起,购房者缴纳公共维修金,将不再以购房总款的2%为额度,而改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缴交。
据了解,目前本市高层塔楼建安造价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按现行的缴存额度,一套售价120万元的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塔楼住宅,要缴纳公共维修金2.4万元;而2月1日实行新办法后,按建安成本的5%缴纳维修金只要1万元至1.6万元,节省额度最多达到了1.4万元。
进出境旅客申报手续简化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月1日起,我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将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旅客进出境将更加方便。
根据新制度,部分进出境旅客无须再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同时,新版《申报单》将原进境和出境《申报单》合二为一,进境、出境时均选择“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只需在一份《申报单》的相应栏目内分别填写、申报。此外,新版《申报单》进一步简化了旅客填报项目,只列明海关重点管理项目,且填写均采取画勾方式。
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有限值
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于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得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