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业资深专家胡远江做客腾讯(二)
发布: 2007-03-01 00:00:00 作者: QQ 来源:
主持人:对,像一些直销企业,因为以前直销企业是靠团队计酬来发展团队,现在《直销法》出台禁止团队计酬,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是否会有处罚呢?
胡远江:当然会有处罚。在条例中虽然还没有明确的表达禁止团队计酬的情况,但是形成了这个现象。如果2007年获得牌照的企业,要谈他的诚信问题,这是很大的一个挑战。当然作为一个研究行业的理论工作者,我们也深深的知道,直销很核心的一个原理是它的多层次方面,它的团队计酬方面是它的魅力所在。但是我们国家的环境,我们国家消费者的心理,我们消费者的鉴别能力,等等这些方面的影响,展开全面的直销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样会造成了一个概念,国家允许的是单层次的直销的模式,我们过去很多的直销企业,包括已经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很多都是按照多层次的模式来运营。获得牌照后,如何按照法律的精神,来组织团队计酬,最后完全的转轨到国家要求的单层次的计酬方式上来,我觉得对他们来讲,是一种真正的诚信挑战。意味着在短期内,对企业的一些收益,就是说有所损伤,但是在长期的概念上,来支持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支持整个国家对于直销行业的宏观治理或者是长远治理,在这样的事情上面,是一个取舍的问题,更是一个诚信的问题。
我们不希望看到有一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表面看已经全部转变为了单层次的直销,但是实质上没有做任何的动作,或者是实质上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变相的多层次。我们观察了这段时间,这样的情况还不少。这是一种挑战,我们企业在坚持长线发展和短线利益受损的一种挑战,所以这种诚信问题的高度是非常高的,是对国家的诚信,对社会的诚信,对行业长远发展的诚信。
主持人:这么看来,诚信也是一个动态的问题。直销企业和直销人,他们要保持诚信,那么他们诚信的任务是什么?
胡远江:我觉得直销企业保持诚信的任务,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首先从国家的诚信方面来看,它首先要研究和学习国家的政策法律,特别是《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及相关联的一些文件,在这个过程中,真正的按照法律的精神来构筑它的商业模式。
第二从消费者层面讲,不断的提高它的科研力量,用真正的高附加值的产品服务于大众,降低它的成本,使消费者真正收益,我觉得这是对消费者的一个诚信。
第三对社会的诚信。对它的直销商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使直销商的直销行为,真正的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比如说它的培训,它的上门销售,这种访问式的销售等等行为的有效管理,使他们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一些贡献。
第四,作为直销企业来讲,和它的直销员之间也有一个诚信关系。比如说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这样一种定位关系,同时建立了符合法律精神的合同。按照合同的方面来足额准确的提供直销人员的佣金,按时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同时为直销商拓展市场提供有效的支持。我想这些方面都是他对直销商方面的一些诚信。
我想,在2007年,我们的直销企业能够在这几个方面做得很好的话,我觉得他们在诚信的问题上也会取得一个很好的成绩。换句话说,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和原则也是2007年度很多直销企业面临的公众的课题。
主持人:其实很多大众还是对直销业抱着一种不信任的态度,您觉得这种不信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作为直销行业如何扭转这种状况?
胡远江:这里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可能是历史问题造成。因为从直销进入中国这16年的历史来看,它是经历了几个阶段。比如从很自由的阶段,就是政府没有怎么管理的阶段;到接着是监管的阶段;再到很发达的阶段;最后是立法管理的阶段。从自由发展到限制发展,到混乱再到今天的立法来规范它的发展
这几个阶段,应该说走过了一条很曲折的过程。直销的理念和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它的负面性的元素也充分展现出来了。比如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损害等等这些,通过我们社会公众媒体的传播,再包括大家的耳濡目染,所观察到的确实觉得这个行业充满着不诚信、充满着欺诈,充满了损害消费者的很多很多事情。所以说直销行业,从这个过程走过,是它自己损害了它的一个诚信的基础。人们对它的整个健康运行就产生了运行。虽然今天立法了,但是直销行业要走进中国现代商业流通的主流地位,我觉得还不是一年半载的事,恐怕还是上十年的过程,还有一定的难度。也是我们这些直销企业共同要面对的一个挑战。当然在这些方面我们看已经有很大的进步,尤其是这些年,我们的社会公众媒体在传播上,也更加全面、客观,对运作规范的直销行为也能很坦诚的予以报道。对一些产生恶劣影响的非法传销活动,也进行了大量积极的曝光。这样就有利于促成社会公众对直销行业全面的认识。刚才讲的是历史原因。
第二个原因就是现实原因。现实原因,虽然说通过了禁止、整顿、严厉打击,应该说传销的行为和活动得到了一些有效的扼制,这也是近几年我们职能管理部门,对整治传销市场中取得的很好的成果。比如说山东淄博大案的告破,包括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传销案例,还包括云南、贵州这些地方传销的整治,应该说以我十六年的经验来看,是比过去好多了。在过去高峰期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老鼠会”横行的状态,但是今天我们看到了主流的声音,匡复这个行业规则的这样一些主张,在学术讨论上也开始百花齐放,弘扬一些正义的力量。这是好的一面。但是不好的一面也有,比如说两个条例出台后,也有部分企业和部分不法人员,继续变本加厉的从事这种商业欺诈和非法传销的活动,这对整个社会公众还是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第二个,有一些企业还是在谋求一些短期利益,它和法律形成了两层皮的关系,法律怎么说摆在台面上,我企业怎么做,我有自己的做法,还是没有太去改变,过去的一些违法或者违规的做法。这恐怕也是这个行业的一个顽症,有恶性肿瘤存在,所以对它的整个肌体健康和生命力的发展,还是持质疑的态度。
所以一方面是历史原因,一方面是现实原因。我说这个话的时候,我们也要看到,我们今年法律出台了,在法律基础上运行,未来的前景一定是规范的。第二个,随着管理部门的经验的积累,综合治理的强化,我们想一些非法的传销活动,基本会走到无处可逃的位置。对正当直销、合法直销的扶持,也会使这个行业树立起一些新的标准,重塑公众对它的信任,我觉得前景是美好的,但是道路还是要经过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