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打着“直销”幌子进高校
发布: 2007-02-01 00:00:00 作者: 陈剑 来源: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陈剑;李征
寒假期间,不少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开始忙于参与一些直销公司的直销活动,不过记者在采访中意外获悉,在这些所谓的“直销”中,不少都是打着直销的幌子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经济学专家提醒在校大学生,不要被不良企业蒙蔽双眼,掉入难以脱身的“陷阱”。
【校园招聘】
大学生纷纷加入“直销活动”
近日,本报一名实习生接到来自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小金同学推荐其加入真真公司直销活动的电话。据小金介绍,上学期,该公司在他们学校通过张贴海报和举办讲座等方式,吸引了许多大学生的关注,不少人参与到了所谓的直销活动中。
刚开始,这家公司举办了许多关于创业和直销方面的讲座和座谈,通过购买其商品达到一定数额的方式发展消费者成为职工,换言之,如同参加直销活动的“入门费”。该公司每个月会为职工设定业绩量,通过发展身边的亲朋好友进入公司作为业绩成果来获取收益,并成为主要经济收益来源。
无独有偶,去年年末,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大二年级的洋洋同学也参与到了另外一家名为“光明”直销公司的直销活动中。
对于记者关于此类活动性质是否合法问题,洋洋表示了解得并不详细,“不过,公司的名字里有‘直销’的字样,直销不是合法的吗?”
【记者调查】
“直销公司”称收入与“下线”挂钩
根据小金提供的信息,记者找到了真真公司的网页,在里面发现了下面的表述文字:
“真真公司主要看能力,加入公司要22岁以上的,不能是全日制学生、军人及国家公务员。全职/兼职皆可。加入公司必须从见习业务代表做起……业务经理(直接发展1个业务代表即成为经理)计薪方式为‘底薪+服务奖金(10%)+业务提成(5-15%)+红利+福利(各种保险)’;高级业务经理(直接发展2个业务代表)红利为2000元,第二代每代加500元,最多可达10000元,直接发展3个以上业务代表就按业绩5%提成计算。
还有一点要说明:你发展的团队的业绩就是你的业绩……
记住,这是双盈的大事业。”记者以高校学生的名义联系“光明”直销公司时,该公司的业务员在仔细询问“上家”姓名和身份后,还颇为神秘地叮嘱记者,如果有意参加直销,务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其碰头,“我很忙,你来之前记得一定要给我发短信,并要注明你的姓名和身份。”
【专家解读】
这是打着幌子的非法传销
“像这样的‘直销’,只是打着合法幌子的非法传销!”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研究室的副主任、副教授田圣炳向记者具体介绍了直销和传销活动的区别:“直销活动是指从厂家直接销售商品给消费者的活动。该活动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中介,有效降低成本,是有利于销售的。”他指出像知名的戴尔电脑公司,就是利用早期的直销手段打开市场,取得收益的,“而传销与直销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看其是否收取入门或者入会费用,并且通过发展树状规模来获取收益,两者的盈利方式也不同。”
田教授特意强调:“非法传销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并且大多都是千篇一律的机制。初期是通过讲座或座谈会等方式,对参与者进行‘暴富’观念的洗脑,获得参与者充分信任后,再层层发展,扩大规模。与直销的性质截然相反,传销是发展出层层中介,而直销则恰恰是为了省去中介!”
【晚报提醒】
活学活用对传销说“不”
田教授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面对社会上纷繁复杂的直销活动时,同学们应当提高警惕,并且清楚地辨认是否为非法传销活动。“这些非法传销活动很容易导致规模太过庞大或引发犯罪。”田教授告诫大学生,要应用所学的经济学知识明辨是非,向非法传销活动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