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发布: 2007-0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新市区充分发挥乡(街道)、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重点从五方面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一是整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二是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的活动。三是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四是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加大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场所、仓储和住宿等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五是加大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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