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 2007-01-3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1月30日,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翠杰主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春华同志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市中区公安分局政委黄卫东同志通报专项行动中破获的齐国华团伙非法经营案相关情况,任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玉峰同志通报任城区公安分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居”工作情况。首先观看中区公安分局录制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题录像片。
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省级新闻单位驻济宁记者站的记者,有济宁日报社、都市晨报、济宁广播电台、济宁电视台、齐鲁晚报、城市信报、新晨报、济宁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及市中区、任城区新闻单位的记者,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有局属各处室和经侦支队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中区分局、任城分局、高新区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翠杰在发布会中强调:
这些年来,各级新闻单位和社会有关部门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为促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公安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通报我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情况、面临的形势,以及下步工作部署。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本质和危害后果,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2006年,济宁城区和部分县市传销活动比较活跃,公安机关接到的群众要求解救亲属的求助信、求助电话非常多,举报传销“110”报警电话不断,有些派出所接到的报警电话有三分之二涉及传销,传销活动一度十分猖獗,搅得社会不宁、四邻不安,而且引发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盗窃、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社会的一大不和谐因素。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求严厉整治传销活动的呼声非常高。在这种形势下,市公安局党委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于2006年9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了重大成效。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刚才,李春华支队长通报了全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情况,以及近期重点抓的几项工作;乔培战局长通报了齐国华团伙非法经营案侦破情况;王玉峰局长通报了任城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居”情况;对此,我完全赞同。
下面,就全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斗争开展,我再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乘胜前进,再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高潮。传销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从维护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高度,清醒地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区域性的,我们不能满足于这种现状,不能放松思想,不能减弱工作力度,应当深刻认请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各种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开动脑筋,集思广议,进一步深化打击措施,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的斗志,再掀打击传销活动的高潮。中区、任城、高新区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传销残余分子,扩大新的战果,防止出现反弹。其它县市,特别是传销活动相对比较活跃的县市,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学习借鉴中区、任城的经验,迅速发起打击传销活动的围剿战。
二、有效调整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斗争策略,努力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公安机关将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规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给予有效打击。当前,要坚持面上清理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牢固树立案件经营意识,坚决克服驱散了事的思想。对网络复杂、线索比较清晰的案件,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围绕传销组织高层人员、销售网络、财务资料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专案经营,一旦为我掌握,即抓住斗争先机,实施“斩首行动”,迅速抓捕在我市的区域性头目,追缴非法所得。同时,顺线侦查,在抓捕源头性头目上下功夫,以摧毁其组织结构和经济基础。案件侦办中,要从目前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经与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协商,争取相应的支持,力求办成精品案件。
三、公安机关将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全面建立基层传销防控机制。多年来打击传销工作的实践证明,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一条最为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联动其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实施严打整治的同时,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面广、线长、情况明”的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深入社区和村镇,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通人口的管理。协调乡、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制,利用居委会和村委会社区管理的优势,在村、居一级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实现群防群治,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严防死堵新来的,全力遣返现有的,盯牢看死滞留的,严厉打击犯罪的”。
同志们、各位记者朋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要求很高。全市公安机关已深刻认识到传销犯罪的严峻形势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平安济宁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春节即将来临,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代表全市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向各位记者朋友一年来给予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节日的祝福;向在座的同志们表示节日的问候。
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省级新闻单位驻济宁记者站的记者,有济宁日报社、都市晨报、济宁广播电台、济宁电视台、齐鲁晚报、城市信报、新晨报、济宁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及市中区、任城区新闻单位的记者,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有局属各处室和经侦支队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中区分局、任城分局、高新区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翠杰在发布会中强调:
这些年来,各级新闻单位和社会有关部门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为促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公安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通报我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情况、面临的形势,以及下步工作部署。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本质和危害后果,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2006年,济宁城区和部分县市传销活动比较活跃,公安机关接到的群众要求解救亲属的求助信、求助电话非常多,举报传销“110”报警电话不断,有些派出所接到的报警电话有三分之二涉及传销,传销活动一度十分猖獗,搅得社会不宁、四邻不安,而且引发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盗窃、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社会的一大不和谐因素。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求严厉整治传销活动的呼声非常高。在这种形势下,市公安局党委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于2006年9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了重大成效。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刚才,李春华支队长通报了全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情况,以及近期重点抓的几项工作;乔培战局长通报了齐国华团伙非法经营案侦破情况;王玉峰局长通报了任城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居”情况;对此,我完全赞同。
下面,就全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斗争开展,我再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乘胜前进,再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高潮。传销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从维护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高度,清醒地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区域性的,我们不能满足于这种现状,不能放松思想,不能减弱工作力度,应当深刻认请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各种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开动脑筋,集思广议,进一步深化打击措施,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的斗志,再掀打击传销活动的高潮。中区、任城、高新区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传销残余分子,扩大新的战果,防止出现反弹。其它县市,特别是传销活动相对比较活跃的县市,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学习借鉴中区、任城的经验,迅速发起打击传销活动的围剿战。
二、有效调整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斗争策略,努力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公安机关将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规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给予有效打击。当前,要坚持面上清理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牢固树立案件经营意识,坚决克服驱散了事的思想。对网络复杂、线索比较清晰的案件,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围绕传销组织高层人员、销售网络、财务资料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专案经营,一旦为我掌握,即抓住斗争先机,实施“斩首行动”,迅速抓捕在我市的区域性头目,追缴非法所得。同时,顺线侦查,在抓捕源头性头目上下功夫,以摧毁其组织结构和经济基础。案件侦办中,要从目前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经与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协商,争取相应的支持,力求办成精品案件。
三、公安机关将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全面建立基层传销防控机制。多年来打击传销工作的实践证明,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一条最为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联动其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实施严打整治的同时,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面广、线长、情况明”的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深入社区和村镇,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通人口的管理。协调乡、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制,利用居委会和村委会社区管理的优势,在村、居一级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实现群防群治,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严防死堵新来的,全力遣返现有的,盯牢看死滞留的,严厉打击犯罪的”。
同志们、各位记者朋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要求很高。全市公安机关已深刻认识到传销犯罪的严峻形势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平安济宁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春节即将来临,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代表全市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向各位记者朋友一年来给予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节日的祝福;向在座的同志们表示节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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