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去年取缔传销窝点143处
发布: 2007-01-3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集中兵力,开展多次专项整治痛打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批大要案件相继告破,有效保护了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全年共取缔传销窝点143处遣散7000余名传销人员。
据了解,在内蒙古查获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件中,以“拉人头”为主要特征的变相传销欺诈活动占传销活动的80%以上。传销头目大多针对的是刚步入社会思想单纯、发财心切的青年人,惯用的手段是以介绍工作为诱饵,以集中授课为形式,以营建传销网络为手段,以收取入门费、加盟费为目的,相互欺诈、牟取暴利、非法集资。
自治区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以及收取入门费等为主要特征的传销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工商部门举报传销行为,工商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并对调查属实的举报内容,依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据了解,在内蒙古查获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件中,以“拉人头”为主要特征的变相传销欺诈活动占传销活动的80%以上。传销头目大多针对的是刚步入社会思想单纯、发财心切的青年人,惯用的手段是以介绍工作为诱饵,以集中授课为形式,以营建传销网络为手段,以收取入门费、加盟费为目的,相互欺诈、牟取暴利、非法集资。
自治区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以及收取入门费等为主要特征的传销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工商部门举报传销行为,工商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并对调查属实的举报内容,依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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