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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破获非法传销团伙 暴富“理论”引连环欺诈

发布: 2006-12-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2005年12月,徐州鼓楼公安分局接鼓楼工商局移送案件称:2005年8月,沈某、陈某操纵的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在徐州市金山桥和王场小区的租住房内设点讲课,同时销售“长江富亨”西装。

  经查,该传销团伙头目沈某和陈某编出了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称来听课的人都大有发展前途,不断对来听课的人进行洗脑。沈某和陈某称,要想发财,必须成为公司的业务员,两人设计了一套加入公司的“规则”。如购买7套价格为每套2880元的西装就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购买21套就可以开专卖店,两人声称,只要把钱投进公司,公司每月都会有高额的现金返还。来听课的人纷纷信以为真,同时,在沈某和陈某的指引下,这些人又在互联网上看到国际富亨网站(均为该传销团伙设计的骗局),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张某等9人购买了西装,沈某和陈某在当月就向9人的银行卡中打入返还的现金,看到公司有信用,这些人又把返还的现金重新投入公司,经过投资和陈某的介绍,张某等9人不久后就正式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在这个自称总部在澳大利亚的所谓公司的光环和“一夜暴富”的理论的刺激下,一些人一步步堕入了深渊。

  据牌楼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操纵者沈某和陈某的认识纯粹很偶然,当时是2005年年初的一天。在徐州某单位销售手机的陈某经自称是北京大学教授的沈某的蛊惑,互相交换了手机号。经过沈某的灌输,此后,一个所谓的前景光明的赚钱生意就此诞生了。

  卷款而逃

  据徐州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韩队长介绍,为了发展更多的下线,“长江国际富亨集团”除了现金返还吸引业务员之外,沈某和陈某还让业务员去发展促销员,同时制定了一套奖励办法。

  2005年11月,张某等“业务员”和“促销员”发现银行卡中没有现金返还,感到上当受骗,随后找沈某和陈某讨要说法,沈某和陈某发现了这些人察觉他们的骗局后,连夜卷款逃走。

  综观此起传销大案,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的张某,令办案民警感叹不已。张某,女,退休前是徐州某中学的老师,看到“长江富亨”如此来钱,在陈某的介绍下,很快进入了角色。至案发,她先后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共五人发展成了“长江国际富亨集团”的业务员,并都投入了巨额资金。张某称,返还给自己的奖励现在看起来实在寥寥。为了捞本,她先是以自己在徐州市区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办理了抵押贷款,资金投入后,为还贷款,后又将房子以10万元的低价转手。

  这名疯狂的促销员身陷囹圄后才幡然悔悟。张某称,这个团伙的头目就是高级骗子,自己上当受骗了!

  梦醒时分

  由于沈某用的不是真实姓名,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将陈某列为逃犯在网上进行追逃。2006年7月,鼓楼经侦大队经工作发现,陈某已经潜逃到上海。鼓楼警方连夜派民警火速赶往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鼓楼警方将陈某抓获。在陈某随身携带的日记本中,民警发现陈某把发展的下线成员都记录在册。回徐后,鼓楼警方顺线追踪,将张某等9名骨干成员一并抓获。

  经审讯,陈某交代了自己是该团伙的B级头目,沈某为A级,张某是C级。经过对张某等9人的调查,民警发现,9人中,李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88万余元,李某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49万余元,王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29万余元,孙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7万余元,赵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4万余元,刘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0万余元,吴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1万余元,郑某和冯某没有介绍他人投资的记录。经过调查,民警查清沈某提供的账户里两个月共打进现金118万余元。而案发后,沈某的账户里只剩下了60多元。

  在这些上套的骨干和下线中,办案民警发现不少身陷其中的人都是下岗工人。令记者意外的是,今年27岁的B级头目陈某还是刚刚从徐州某高校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拥有本科学历。在大学里读经济学的她说,自己家里都是做生意的,自己刚开始的时候看网站很精致,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因为涉世太浅,又想赚钱,才陷入了其中。据陈某称,她自己先后分四次投入了16万元进入了“长江国际富亨集团”。与这些身处传销金字塔顶端的骨干相比,更多的“下线”则更为可悲,她们为了发财梦,有的甚至和丈夫离婚,直到梦醒,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连环欺骗

  据鼓楼分局介绍,该团伙中,除A级头目沈某为男性外,B级头目、27岁的陈某发展的下线成员全部是女性。成员中有教师、有下岗工人。这些人成为“员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响,又秘密地介绍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入伙,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被骗,反过来又去欺骗他人。事发后,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乱,朋友、亲戚成了仇人,最严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经破裂。

  在警方起获的陈某的一本日记中,陈某写道:要发展业务员,要选择年龄在30—60岁的有钱、有闲、有企图、有发财梦的大姐妹作为目标群体。此前和沈某一样给新“员工”授课的陈某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发展这样一个群体进入,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人有能力,有耐力,有上进心,而且心地善良”。

  教训深刻

  据鼓楼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个人非法集资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就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而沈某和陈某非法所得远远超过了这两个规定,因此沈某和陈某操纵的“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团伙头目陈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该团伙9名骨干成员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郑某和冯某被取保候审。

  据记者了解,此案目前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而对自称是北京大学教授的A级头目沈某,警方还在追缉之中。

  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注:涉案人员系化名)

   与传销头目对话

  12月14日,在徐州市看守所,记者和该团伙C级头目张某展开了一次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对话。

  C级头目张某:

  这是一场赌博

  记者:此案是你去举报的?

  张某:是的。

  记者:你怎么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拉进来了,他们的生活也很艰难啊?

  张某:刚开始的时候想,他们生活艰难,现在有了赚钱的门路,才动员他们入伙的。

  记者:事实上你害了他们?

  张某:(沉默)我从来没有想到去害人,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去帮助他们。

  记者:现在警方已经查明这个集团不存在,你从事的就是传销,你后悔吗?

  张某:我是上了陈某和沈某的当。所以我后来给警方提供了很多线索,绝不能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如果说后悔的话,我遗憾的是把自己的房子给卖掉了,以后连一个栖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记者: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你有什么感悟?

  张某:我好像进行了一场赌博,结果是我输了,输得一无所有。

  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空壳公司;通过所谓的“长江富亨”西装,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骗取现金118万余元,发展下线30余人,总计50多人因此深受其害。昨天,徐州鼓楼警方宣布,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已经覆灭,该团伙B级头目陈某和C级头目张某等10名骨干成员相继被抓获并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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