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创建无传销城市
发布: 2006-12-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正式施行。两个条例施行一周年以来,我市在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市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果?下一步工作重点如何?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副市长、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召集人卓钦锐。
传销与变相传销行为得到基本控制
记者(以下简称问):卓副市长,由于客观历史原因与地理位置等因素,广东省一直是传销高发地区,被列为全国打传重点地区之一。深圳作为广东省主要城市之一,传销行为也一度非常严重。请问经过这几年的重点整治,我市在打击传销方面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卓钦锐(以下简称答):近年来,我市把打击传销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打击、狠抓大要案侦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一大批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受到法律制裁,多个传销组织被彻底摧毁,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经统计,2003年以来,全市共捣毁传销窝点121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496人,刑拘传销骨干78人,批捕传销头目、骨干71人,摧毁传销组织57个,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9人,占广东全省刑事判决传销头目总人数的70%多。今年1-10月份,检查场所875个,捣毁传销窝点85个,刑拘传销头目、骨干17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6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人。
创建经验获国家工商总局肯定
问:那么我市由传销高发地区转变为传销行为得到基本控制,取得这样的成果主要有哪些成功经验?
答:在几年的深入打传过程中,我市研究摸索出一套“着力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严惩传销头目,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的打传经验,实践证明这套经验是行之有效的,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问:能不能具体谈谈这套经验的做法?
答:一是确立综合治理的领导格局,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我市把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确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工商、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和法制部门多次专题研究打击传销法律适用问题,推动了我市打击传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18次对打传工作和重大案件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传销组织和传销活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打传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至今,全市6个区都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街道办、供水、供电、租赁办、治安联防队等部门和单位纳入了打传专业队。
全市工商、公安部门通过完善12315、110投诉举报系统,加强回访巡查和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传销资料信息库,实施基层信息上报和重大信息专报制,完善社情联系人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情报预警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对传销露头就打。
工商部门认真发挥打传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和政法(综治)部门在专项行动、案件查办等方面联合开展行动,建立了联合打击机制。市工商局负责人多次到宝安、龙岗等重点地区进行打传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在“加强政府领导、明确责任制关键在于抓落实”、“重点地区突出抓重点环节、抓头目”、“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着重抓基层”等方面理顺了思路。通过加强对重大案件跟踪督办和对基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指导,各区今年打传工作都基本实现了思想不松、队伍不散、高压不减、格局不变,控制了大局。
二是坚持不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严惩传销头目。
去年以来,全市和重点区先后组织了十余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传销活动。狠抓重点区域、重点类型传销活动的整治工作,通过将地区和案件进行分类,明确了宝安、龙岗地区的任务主要是有重点地开展打击“拉人头”式的变相传销活动,整治的方法主要是加强巡回检查,露头就打,斩首擒王。罗湖、福田、南山三地区,主要是加强对转型企业的培训活动的监控,严查团队计酬的传销案件和境内外传销组织的地下传销活动。盐田区主要是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基层打传责任,力保“无传销地区”红旗不倒。
在认真总结以往打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市改变过去简单清查、驱散的做法,把“抓头目、破网络,查大案”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头戏,设置举报奖励金,发动群众,广征线索;由公安、工商部门组成专案组,重点抓捕传销头目,铲除传销组织;并积极协调检察院、法院,突出刑事打击职能,形成打击传销快捕、快判的机制。
今年,工商、公安部门联手在宝安、龙岗两区连续侦破了广州“蒂鹏”、珠海“舒峰达”、“玉福”和香港“天御”等多个传销组织。5月,市局公平交易办和经济检查大队联合查处了“万××”特大传销案件并移送公安部门,省检察院已批捕10名犯罪嫌疑人。
通过持续不断的打传专项行动和抓头目的行动,盘踞在我市宝安、龙岗两区的52个变相传销组织被摧毁,一度猖獗的变相传销活动相对沉寂下来;特区内外商投资转型企业大规模、经常性的违规培训活动和“前店后网”的传销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整肃,过去嚣张的气焰已被打压下去,极大地震慑了传销违法分子,教育了众多参与者,阶段性整治效果已经凸现。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性,建立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阵地和预防机制。每年在主流报刊上开辟打传宣传专版,并印制大量宣传手册、海报分发到街道、社区、城中村和工厂、学校。今年9月26日,市工商局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局、公安局、团市委联合举办“拒绝传销,共建和谐校园”的大型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去年9月以来,结合“工商物价进社区”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社区建立起打击传销的宣传阵地和监控预警、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的氛围。
将打传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问:在取得系列成果的基础上,我市今后将如何进一步开展打传工作?
答:要开展下一步打传工作,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今年年初以来,随着国家开放直销市场,不法传销组织乘机混水摸鱼,各类传销活动以多种形式反弹、蔓延,各地因传销引发的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学生被骗参加传销、被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事件时有发生。
我市范围内的传销活动与全国形势联动,也呈现回潮反复态势:“拉人头”传销又在特区外宝安、龙岗等地聚集;特区内,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形式的传销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发展;已被商务部审批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入我市开展直销活动。这些情况表明当前我市传销形势呈现暗潮涌动的复杂局面,同时也彰显出传销的顽固性和再生性。
问:那么,针对这种形势,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我市已于上月初召开全市打击传销会议,对我市迅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落实。具体来说:
一是把打传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上升到综合治理的范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传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提高综合指挥能力。
二是落实责任,防控结合。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从上至下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职责;采取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之间、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签定责任状的形式,分解细化打传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击不力,甚至纵容、支持、参与传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进一步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在社区建立起宣传教育、信息整合、监控预警、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
三是继续重拳出击、严惩头目。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抓头目、破网络”的工作力度,突出刑事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头目。一是工商、公安部门之间以及与政法综治、检察、法院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联合行动等方面的工作,在案件经营、调查取证、定性处理上形成有效合作机制,对重大案件要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抓捕头目,铲除传销组织;二是突出刑事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头目,彻底摧毁传销网络。要继续坚持“长期经营、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深挖快捕传销组织头目、骨干,对头目和骨干分子不仅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姑息养奸;三是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广征线索,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向全社会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布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诈手法,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拒绝传销的能力;二是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在校学生、劳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教工作,着力做好城乡结合部社区等重点部位的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宣传教育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人才劳动力市场,同时加强对传销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
核心提示
去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立足标本兼治,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打击、狠抓大要案侦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等多个方面,不断总结和完善打传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全市打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一批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受到法律制裁,多个传销组织被彻底摧毁,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控制了局面,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稳定。经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市共检查场所875个,捣毁传销窝点85个,刑拘传销头目、骨干17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6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人。
为巩固打传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打传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我市还将继续大力开展打传专项行动,坚持“露头就打”、“打头目”、“打防结合”的三大原则,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巡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把打传工作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网络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和出租屋的管理,构建立体监控体系,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同时,完善打传工作长效机制,在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大力推进我市打传工作地方立法进程,根据实际尽快研究制订我市打击传销地方性法规,积极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我市打传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传销与变相传销行为得到基本控制
记者(以下简称问):卓副市长,由于客观历史原因与地理位置等因素,广东省一直是传销高发地区,被列为全国打传重点地区之一。深圳作为广东省主要城市之一,传销行为也一度非常严重。请问经过这几年的重点整治,我市在打击传销方面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卓钦锐(以下简称答):近年来,我市把打击传销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打击、狠抓大要案侦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一大批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受到法律制裁,多个传销组织被彻底摧毁,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经统计,2003年以来,全市共捣毁传销窝点121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496人,刑拘传销骨干78人,批捕传销头目、骨干71人,摧毁传销组织57个,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9人,占广东全省刑事判决传销头目总人数的70%多。今年1-10月份,检查场所875个,捣毁传销窝点85个,刑拘传销头目、骨干17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6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人。
创建经验获国家工商总局肯定
问:那么我市由传销高发地区转变为传销行为得到基本控制,取得这样的成果主要有哪些成功经验?
答:在几年的深入打传过程中,我市研究摸索出一套“着力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严惩传销头目,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的打传经验,实践证明这套经验是行之有效的,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问:能不能具体谈谈这套经验的做法?
答:一是确立综合治理的领导格局,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我市把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确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工商、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和法制部门多次专题研究打击传销法律适用问题,推动了我市打击传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18次对打传工作和重大案件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传销组织和传销活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打传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至今,全市6个区都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街道办、供水、供电、租赁办、治安联防队等部门和单位纳入了打传专业队。
全市工商、公安部门通过完善12315、110投诉举报系统,加强回访巡查和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传销资料信息库,实施基层信息上报和重大信息专报制,完善社情联系人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情报预警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对传销露头就打。
工商部门认真发挥打传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和政法(综治)部门在专项行动、案件查办等方面联合开展行动,建立了联合打击机制。市工商局负责人多次到宝安、龙岗等重点地区进行打传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在“加强政府领导、明确责任制关键在于抓落实”、“重点地区突出抓重点环节、抓头目”、“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着重抓基层”等方面理顺了思路。通过加强对重大案件跟踪督办和对基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指导,各区今年打传工作都基本实现了思想不松、队伍不散、高压不减、格局不变,控制了大局。
二是坚持不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要案件查办,严惩传销头目。
去年以来,全市和重点区先后组织了十余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传销活动。狠抓重点区域、重点类型传销活动的整治工作,通过将地区和案件进行分类,明确了宝安、龙岗地区的任务主要是有重点地开展打击“拉人头”式的变相传销活动,整治的方法主要是加强巡回检查,露头就打,斩首擒王。罗湖、福田、南山三地区,主要是加强对转型企业的培训活动的监控,严查团队计酬的传销案件和境内外传销组织的地下传销活动。盐田区主要是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基层打传责任,力保“无传销地区”红旗不倒。
在认真总结以往打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市改变过去简单清查、驱散的做法,把“抓头目、破网络,查大案”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头戏,设置举报奖励金,发动群众,广征线索;由公安、工商部门组成专案组,重点抓捕传销头目,铲除传销组织;并积极协调检察院、法院,突出刑事打击职能,形成打击传销快捕、快判的机制。
今年,工商、公安部门联手在宝安、龙岗两区连续侦破了广州“蒂鹏”、珠海“舒峰达”、“玉福”和香港“天御”等多个传销组织。5月,市局公平交易办和经济检查大队联合查处了“万××”特大传销案件并移送公安部门,省检察院已批捕10名犯罪嫌疑人。
通过持续不断的打传专项行动和抓头目的行动,盘踞在我市宝安、龙岗两区的52个变相传销组织被摧毁,一度猖獗的变相传销活动相对沉寂下来;特区内外商投资转型企业大规模、经常性的违规培训活动和“前店后网”的传销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整肃,过去嚣张的气焰已被打压下去,极大地震慑了传销违法分子,教育了众多参与者,阶段性整治效果已经凸现。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性,建立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阵地和预防机制。每年在主流报刊上开辟打传宣传专版,并印制大量宣传手册、海报分发到街道、社区、城中村和工厂、学校。今年9月26日,市工商局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局、公安局、团市委联合举办“拒绝传销,共建和谐校园”的大型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去年9月以来,结合“工商物价进社区”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社区建立起打击传销的宣传阵地和监控预警、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的氛围。
将打传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问:在取得系列成果的基础上,我市今后将如何进一步开展打传工作?
答:要开展下一步打传工作,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今年年初以来,随着国家开放直销市场,不法传销组织乘机混水摸鱼,各类传销活动以多种形式反弹、蔓延,各地因传销引发的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学生被骗参加传销、被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事件时有发生。
我市范围内的传销活动与全国形势联动,也呈现回潮反复态势:“拉人头”传销又在特区外宝安、龙岗等地聚集;特区内,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形式的传销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发展;已被商务部审批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入我市开展直销活动。这些情况表明当前我市传销形势呈现暗潮涌动的复杂局面,同时也彰显出传销的顽固性和再生性。
问:那么,针对这种形势,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我市已于上月初召开全市打击传销会议,对我市迅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落实。具体来说:
一是把打传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上升到综合治理的范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传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提高综合指挥能力。
二是落实责任,防控结合。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从上至下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职责;采取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之间、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签定责任状的形式,分解细化打传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击不力,甚至纵容、支持、参与传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进一步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在社区建立起宣传教育、信息整合、监控预警、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
三是继续重拳出击、严惩头目。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抓头目、破网络”的工作力度,突出刑事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头目。一是工商、公安部门之间以及与政法综治、检察、法院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联合行动等方面的工作,在案件经营、调查取证、定性处理上形成有效合作机制,对重大案件要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抓捕头目,铲除传销组织;二是突出刑事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头目,彻底摧毁传销网络。要继续坚持“长期经营、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深挖快捕传销组织头目、骨干,对头目和骨干分子不仅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姑息养奸;三是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广征线索,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向全社会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布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诈手法,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拒绝传销的能力;二是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在校学生、劳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教工作,着力做好城乡结合部社区等重点部位的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宣传教育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人才劳动力市场,同时加强对传销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
核心提示
去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立足标本兼治,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打击、狠抓大要案侦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等多个方面,不断总结和完善打传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全市打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一批传销组织的头目、骨干受到法律制裁,多个传销组织被彻底摧毁,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控制了局面,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稳定。经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市共检查场所875个,捣毁传销窝点85个,刑拘传销头目、骨干17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6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人。
为巩固打传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打传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我市还将继续大力开展打传专项行动,坚持“露头就打”、“打头目”、“打防结合”的三大原则,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巡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把打传工作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网络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和出租屋的管理,构建立体监控体系,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同时,完善打传工作长效机制,在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大力推进我市打传工作地方立法进程,根据实际尽快研究制订我市打击传销地方性法规,积极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我市打传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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