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打击传销出重拳
发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从今天召开的长春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暨《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长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共捣毁非法传销窝点61个,驱散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3万余人次,查处违法传销案件109起,累计收缴罚没款1400余万元,收缴了大批用于非法传销活动的影音资料和宣传品等。
据了解,长春市将从现在起至明年8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伙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他人特别是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行为。严厉惩处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整顿和规范传销活动比较突出的化妆品、保健品、劳务中介等领域的市场秩序,严厉惩治以传销为手段的欺诈行为。
据了解,长春市将从现在起至明年8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伙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他人特别是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行为。严厉惩处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整顿和规范传销活动比较突出的化妆品、保健品、劳务中介等领域的市场秩序,严厉惩治以传销为手段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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