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发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一些传销组织利用我市邻近京津、交通方便、旅游资源丰富等因素,诈骗大量省外人员来我市从事传销活动,目前已经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难点和重点。今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今年10月,我市又被列为全省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面对如此严峻的打击传销形势,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力量在元旦、“五一”、“十一”前后开展三到四次有较大规模、较大力度的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实施意见》要求,一是要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对经工商、公安等部门查证属实和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传销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打击不力,造成传销活动频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县(市)区,要建立预警、警示和通报制度。二是要建立打击传销基层监控网络。依托社区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牵头,建立“两所两委”(派出所、工商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监控网络,实现群防群治。三是要建立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传销人员原居住地政府、部门协作的跨地域防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县两级打击传销的区域协作机制,组织区域联合打击行动,防止传销人员异地复传,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据介绍,一些传销组织利用我市邻近京津、交通方便、旅游资源丰富等因素,诈骗大量省外人员来我市从事传销活动,目前已经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难点和重点。今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今年10月,我市又被列为全省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面对如此严峻的打击传销形势,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明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力量在元旦、“五一”、“十一”前后开展三到四次有较大规模、较大力度的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实施意见》要求,一是要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对经工商、公安等部门查证属实和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传销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打击不力,造成传销活动频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县(市)区,要建立预警、警示和通报制度。二是要建立打击传销基层监控网络。依托社区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牵头,建立“两所两委”(派出所、工商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监控网络,实现群防群治。三是要建立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传销人员原居住地政府、部门协作的跨地域防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县两级打击传销的区域协作机制,组织区域联合打击行动,防止传销人员异地复传,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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