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矛头对准传销
发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11月17日上午9时,代号为“雷霆行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在玉林城区5个“战区”同时打响,由此拉开了我市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打击传销行动的序幕。据统计,当天行动共出动人员1700多人,捣毁传销窝点114个,遣散传销人员1182人,工商部门查处出租屋案件21件,公安部门传唤传销头目23人,扣留财物现金9000多元,存折33本,银行信用卡30张,其它涉及传销物品一大批。
此次行动以玉林城区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对象是:通过“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连锁销售”、“加盟连锁”、“人事推销”、“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诈骗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连锁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严厉查处出租房屋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力求经过整治,使玉林城区范围内的传销活动得到彻底控制。
当天,城北行动小组突击搜查了城北开发区。行动小组来到福地路11号出租楼,发现楼上住户异常后进行了仔细盘查。此时,少数顽固分子在头目的指使下耍起了无赖,谎称这不见了相机那不见了钱,企图干扰检查人员执法。最后,这些顽固分子被全部送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城西行动小组来到城西开发区一栋5层楼的房屋内,在5楼房间里发现有4男1女装作若无其事在打牌,执法人员从他们的行李箱找到了传销记录本、联系电话本和笔记本等。
名山行动小组在教育东路某单位宿舍区敲开了一幢6层高的楼房,在3楼检查时屋内人拒绝开门,执法人员只好破门而入。在该房间内,3对男女躲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经查,这6名人员分别来自黑龙江、安徽、山东等地,全是来玉林参加传销的。
南江行动小组来到苗园路一个传销窝点,竟然在一传销分子的行李包中发现了10颗步枪子弹!在场的人都被吓了一跳。经检查,这是用捡来的弹壳和弹头用胶水粘合而成的。执法人员把该传销分子送到派出所进行审查,房东也被送到派出所立案待查。
玉城行动小组来到江岸开发区沂山路附近一栋居民楼,经过多方联系找到房东,进入屋内发现有5名传销人员,经调查,他们全部来自贵州。
租房给传销人员终于东窗事发
10万元!一房东被重罚
这是我市打击传销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传销人员自动搬行李撤出住地。
出租房屋的房东可得多长个心眼了,如果把房子租给传销分子,等待你的可能会是一张大罚单。昨天,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工商部门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的房东卓某,开出了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来最大的一张罚单,罚款金额10万元。
卓某,女,在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有一栋房子,自今年5月起将自家楼房分别租给来自四川省的周某某(另立案处理)、冯某某(另立案处理)和来自重庆市的廖某某(另立案处理),并与3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至案发时止,共收到承租方交来租金7470元。
11月13日上午,市工商局玉州分局依法对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名门195号房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楼房内聚集了240多名外来人员,正在召开传销培训晨会,场内有60多份(本)传销资料。据了解,3名房屋承租人周某某、廖某某、冯某某一直在该楼房从事传销行为。
据工商部门执法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卓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开出了听证告知书,告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将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告知书已依法于11月15日送达。
此次行动以玉林城区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对象是:通过“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连锁销售”、“加盟连锁”、“人事推销”、“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诈骗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连锁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严厉查处出租房屋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力求经过整治,使玉林城区范围内的传销活动得到彻底控制。
当天,城北行动小组突击搜查了城北开发区。行动小组来到福地路11号出租楼,发现楼上住户异常后进行了仔细盘查。此时,少数顽固分子在头目的指使下耍起了无赖,谎称这不见了相机那不见了钱,企图干扰检查人员执法。最后,这些顽固分子被全部送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城西行动小组来到城西开发区一栋5层楼的房屋内,在5楼房间里发现有4男1女装作若无其事在打牌,执法人员从他们的行李箱找到了传销记录本、联系电话本和笔记本等。
名山行动小组在教育东路某单位宿舍区敲开了一幢6层高的楼房,在3楼检查时屋内人拒绝开门,执法人员只好破门而入。在该房间内,3对男女躲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经查,这6名人员分别来自黑龙江、安徽、山东等地,全是来玉林参加传销的。
南江行动小组来到苗园路一个传销窝点,竟然在一传销分子的行李包中发现了10颗步枪子弹!在场的人都被吓了一跳。经检查,这是用捡来的弹壳和弹头用胶水粘合而成的。执法人员把该传销分子送到派出所进行审查,房东也被送到派出所立案待查。
玉城行动小组来到江岸开发区沂山路附近一栋居民楼,经过多方联系找到房东,进入屋内发现有5名传销人员,经调查,他们全部来自贵州。
租房给传销人员终于东窗事发
10万元!一房东被重罚
这是我市打击传销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传销人员自动搬行李撤出住地。
出租房屋的房东可得多长个心眼了,如果把房子租给传销分子,等待你的可能会是一张大罚单。昨天,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工商部门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的房东卓某,开出了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来最大的一张罚单,罚款金额10万元。
卓某,女,在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有一栋房子,自今年5月起将自家楼房分别租给来自四川省的周某某(另立案处理)、冯某某(另立案处理)和来自重庆市的廖某某(另立案处理),并与3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至案发时止,共收到承租方交来租金7470元。
11月13日上午,市工商局玉州分局依法对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名门195号房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楼房内聚集了240多名外来人员,正在召开传销培训晨会,场内有60多份(本)传销资料。据了解,3名房屋承租人周某某、廖某某、冯某某一直在该楼房从事传销行为。
据工商部门执法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卓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开出了听证告知书,告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将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告知书已依法于11月15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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