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雷霆行动”打传销
发布: 2006-11-30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在一环北路某某号有个传销窝点!你们快去查啊!”近日,刚离开玉林回到上海的李小姐拨打了玉林市工商局的举报热线。根据李小姐提供的线索,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当天一举捣毁了这个有20多人的传销窝点。
尽管广西玉林市一直对非法传销保持高压态势,但不少传销分子仍在活动。为清除这一社会毒瘤,玉林近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雷霆行动”,多部门联合作战打击非法传销。
传销头目为何选中玉林
今年10月份以来,玉林城郊的居民发现,他们身边操着各地口音的外来人员开始多了起来。这些人在这里租屋居住,出行时三五成群,并带着一个个笔记本。
虽然玉林市对非法传销活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由于传销及变相传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隐藏性和流动性,一度被遏制的传销又在玉林“沉渣”泛起。据公安、工商人员调查统计,在玉林的传销人员大概有近1万人。
各路传销头目为何选中玉林?玉林市工商局局长廖斌认为,第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玉林成为了新的投资热土,传销分子以玉林经济形势大好为诱惑,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来到这里。第二,传销分子一般选择气候温暖的城市作为栖息地,这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成本较低。玉林是典型的南方城市,四季气候温暖,成了传销分子选中的目标。第三,进入10月份以来,在玉林全力筹办第三届“玉博会”的时候,周边城市受到打击的不少传销分子随前来玉林经商考察、旅游观光的人流一起,逐步转移到玉林。第四,玉林私人住房多,房屋出租价位较低,传销分子在这里容易找到栖息之地。同时,玉林通讯话费在全广西较低,有利于传销组织进行通讯联系。
经商福地不能成为“传销福地”
玉林市委书记高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的打击传销工作。玉林市市长金湘军强调:“玉林是岭南都会,是经商福地,但决不能成为‘传销福地’。”
为彻底打击非法传销,玉林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雷霆行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连日来,玉林市县两级工商、公安、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行动,从11月12日至今,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977人次,清理取缔传销人员居住点800多个;传唤涉嫌传销头目110人,刑事拘留74人;遣散涉嫌传销人员8000多人次,遣送传销人员返乡2787人次;查扣传销人员现金46195元,银行卡106张、存折97本;查扣西服、化妆品等涉嫌传销物品一批。
“雷霆行动”以玉林城区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四类行为:打击假借“连锁销售”、“加盟连锁”、“人事推销”、“直销”等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活动;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连锁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击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严厉查处出租房屋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被骗传销人员“倒戈”举报
江西籍的白先生近日从电视、报纸看到查禁传销的消息后,才明白原来自己从事的“连锁销售”是传销活动。于是,他说服亲戚朋友,一起脱离传销组织。11月20日,白先生一行8人在离开玉林前,专程来到玉林市工商局举报了几个传销窝点。
通过大规模的宣传,相当一部分传销人员自动脱离了传销组织。据玉林交通部门估算,仅11月12日至22日,就有6000多传销人员自愿离开玉林。
为了惩罚不法分子,来自贵州、湖南等地的杨某等11名被骗人员经过几天的寻找,终于在11月22日擒住他们的“上线”王某、魏某、陈某、李某4人,并将他们扭送到玉林执法部门。来自四川的宋某等4人看到有关打击传销的宣传后,脱离了传销组织。在回家前,他们把“上线”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玉林市工商局局长廖斌说:“绝大多数的传销人员是被亲朋好友骗过来的,他们是受害者。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玉林执法人员给予他们人文关怀,帮助他们醒悟过来,不再陷入传销旋涡。”
据了解,经过教育,不少传销人员脱离了传销组织,并主动打电话到工商等执法部门举报传销窝点。据不完全统计,从11月12日至22日,玉林市查禁传销办公室就接到传销人员打来的100多个举报电话。
玉林案例凸显传销新特点
在“雷霆行动”中,执法部门发现这次非法传销出现不少新特点。
首先,“拉人头”成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拉人头”活动基本不依托商品,完全依靠“下线”人员通过银行缴纳的高额“入门费”维系运作,以发展人员多少作为提取报酬的标准,与各国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诈活动一脉相承。其采用诱骗、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控制等手段诈取钱财,实质上已构成刑事犯罪。
其次,传销组织的控制手段更加高明,他们实行人身、精神双重控制,已具有一定的黑社会性质。在打击传销行动中,执法部门发现传销头目仅通过通讯工具与“下线”联系,将十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统一保管身份证和重要财产物品,不许看电视、看报纸,不许接触外界,进行封闭式培训,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外出或打电话都有人监视,人身自由被限制。有的还唆使传销人员应付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鼓动不明真相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对背叛组织的传销人员,则由“打手”清除“叛徒”。
此外,传销人员结构更加复杂。以前,传销人员以下岗职工、农民居多。而近年来,被骗参与传销的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以在校学生为主要群体的情况,个别地方还出现专门诱骗少数民族群众的传销窝点。参与传销的,以青壮年为主,但也有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和退休老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治传销
经过半个多月的地毯式清查,传销分子已基本清理完毕。为让传销分子无藏身之地,玉林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
首先从严抓好出租屋管理。当地公安、工商、房管部门联合社区、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彻底排查。由社区、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责任状》,杜绝向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出租房屋。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登记出租屋1568户,查处违规向涉嫌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行为48起。
其次,该市认真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力度。他们采取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非法传销的良好氛围。
尽管广西玉林市一直对非法传销保持高压态势,但不少传销分子仍在活动。为清除这一社会毒瘤,玉林近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雷霆行动”,多部门联合作战打击非法传销。
传销头目为何选中玉林
今年10月份以来,玉林城郊的居民发现,他们身边操着各地口音的外来人员开始多了起来。这些人在这里租屋居住,出行时三五成群,并带着一个个笔记本。
虽然玉林市对非法传销活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由于传销及变相传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隐藏性和流动性,一度被遏制的传销又在玉林“沉渣”泛起。据公安、工商人员调查统计,在玉林的传销人员大概有近1万人。
各路传销头目为何选中玉林?玉林市工商局局长廖斌认为,第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玉林成为了新的投资热土,传销分子以玉林经济形势大好为诱惑,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来到这里。第二,传销分子一般选择气候温暖的城市作为栖息地,这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成本较低。玉林是典型的南方城市,四季气候温暖,成了传销分子选中的目标。第三,进入10月份以来,在玉林全力筹办第三届“玉博会”的时候,周边城市受到打击的不少传销分子随前来玉林经商考察、旅游观光的人流一起,逐步转移到玉林。第四,玉林私人住房多,房屋出租价位较低,传销分子在这里容易找到栖息之地。同时,玉林通讯话费在全广西较低,有利于传销组织进行通讯联系。
经商福地不能成为“传销福地”
玉林市委书记高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抓好当前的打击传销工作。玉林市市长金湘军强调:“玉林是岭南都会,是经商福地,但决不能成为‘传销福地’。”
为彻底打击非法传销,玉林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雷霆行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连日来,玉林市县两级工商、公安、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行动,从11月12日至今,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977人次,清理取缔传销人员居住点800多个;传唤涉嫌传销头目110人,刑事拘留74人;遣散涉嫌传销人员8000多人次,遣送传销人员返乡2787人次;查扣传销人员现金46195元,银行卡106张、存折97本;查扣西服、化妆品等涉嫌传销物品一批。
“雷霆行动”以玉林城区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四类行为:打击假借“连锁销售”、“加盟连锁”、“人事推销”、“直销”等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活动;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连锁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击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严厉查处出租房屋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被骗传销人员“倒戈”举报
江西籍的白先生近日从电视、报纸看到查禁传销的消息后,才明白原来自己从事的“连锁销售”是传销活动。于是,他说服亲戚朋友,一起脱离传销组织。11月20日,白先生一行8人在离开玉林前,专程来到玉林市工商局举报了几个传销窝点。
通过大规模的宣传,相当一部分传销人员自动脱离了传销组织。据玉林交通部门估算,仅11月12日至22日,就有6000多传销人员自愿离开玉林。
为了惩罚不法分子,来自贵州、湖南等地的杨某等11名被骗人员经过几天的寻找,终于在11月22日擒住他们的“上线”王某、魏某、陈某、李某4人,并将他们扭送到玉林执法部门。来自四川的宋某等4人看到有关打击传销的宣传后,脱离了传销组织。在回家前,他们把“上线”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玉林市工商局局长廖斌说:“绝大多数的传销人员是被亲朋好友骗过来的,他们是受害者。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玉林执法人员给予他们人文关怀,帮助他们醒悟过来,不再陷入传销旋涡。”
据了解,经过教育,不少传销人员脱离了传销组织,并主动打电话到工商等执法部门举报传销窝点。据不完全统计,从11月12日至22日,玉林市查禁传销办公室就接到传销人员打来的100多个举报电话。
玉林案例凸显传销新特点
在“雷霆行动”中,执法部门发现这次非法传销出现不少新特点。
首先,“拉人头”成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拉人头”活动基本不依托商品,完全依靠“下线”人员通过银行缴纳的高额“入门费”维系运作,以发展人员多少作为提取报酬的标准,与各国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诈活动一脉相承。其采用诱骗、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控制等手段诈取钱财,实质上已构成刑事犯罪。
其次,传销组织的控制手段更加高明,他们实行人身、精神双重控制,已具有一定的黑社会性质。在打击传销行动中,执法部门发现传销头目仅通过通讯工具与“下线”联系,将十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统一保管身份证和重要财产物品,不许看电视、看报纸,不许接触外界,进行封闭式培训,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外出或打电话都有人监视,人身自由被限制。有的还唆使传销人员应付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鼓动不明真相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对背叛组织的传销人员,则由“打手”清除“叛徒”。
此外,传销人员结构更加复杂。以前,传销人员以下岗职工、农民居多。而近年来,被骗参与传销的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以在校学生为主要群体的情况,个别地方还出现专门诱骗少数民族群众的传销窝点。参与传销的,以青壮年为主,但也有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和退休老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治传销
经过半个多月的地毯式清查,传销分子已基本清理完毕。为让传销分子无藏身之地,玉林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
首先从严抓好出租屋管理。当地公安、工商、房管部门联合社区、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彻底排查。由社区、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责任状》,杜绝向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出租房屋。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登记出租屋1568户,查处违规向涉嫌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行为48起。
其次,该市认真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力度。他们采取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非法传销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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