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直销(2)
发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独翅难飞 来源:
3.过去对直销的宣传以及对以往宣传的见解
(1).个人创业机会的宣传
不用投资,(或很少投入,少的不能算投资)就可以代理多种产品,同世界著名大公司合作,还有领导无私帮助,在团队得到支持和学习,实现个人理想。这是直销公司宣传的主要观点。
直销是个人创业的机会说的不错,确实可以用较少投资,代理大公司的产品,通过零售获取利润,还可以通过发展销售网络获取别人销售的利润中的分成部分。但是,这里面存在下列问题,销售的难度和成功率。
根据直销原始思维,是通过减少中间环节,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性价比增强竞争力有利于销售。但是,后来直销公司的运作,产品不但价格没有下降,反而比其它模式还要高,而且不是高一点。甚至产品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产品成了符号、可有可无的象征。
没有了具体的销售行为就没有了业的基础。老鼠会是骗人,如果直销公司的产品在价格上与价值背离过高,也是骗人!是在老鼠会的边缘游戏,是有产品的老鼠会。所以,创业的机会不能离开产品,不能离开销售,不能离开直销是个人对终端消费者零售的本质特征。把石头卖白金价不能是正当的行为,不能算正常的创业。
还有,虽然可以代理大公司的商品,但是否适合个人销售能力?直销创业还是有投资的,不能忽略机会成本的损失。单纯宣传是投资少甚至没有投资的说法,是不全面、不正确的。再有,直销员帮助企业强化经济体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构作用,这是个人创业的主要基础和资源,如果没有这一点,企业凭什么同个人合作?即使是个人创业,也存在着是否适合的问题,存在着成功与失败的风险问题。成功率过于低的行业一定要准备更充足,失败不起别做,想成功未必一定成功,没有承受失败的准备会影响今后长远发展。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一再强调不许夸大收入宣传,目的就是约束直销公司,不要利用不实的宣传进行误导。个人就业机会和发大财有量的根本区别,从而导致质的改变。
(2).管道、挖井的表述
把传统行业比作是提水,直销是修管道、挖水井。传统行业提水会越来越吃力,最后提不动了自然无水可吃。直销是修管道、挖水井,有了自己的水源,管道修好了,水会从管道源源不断地流来。辛苦一阵子,享福一辈子。这是直销公司普遍引以自豪的鼓吹诱惑说辞。
管道的故事作为诱惑前景其实是伪命题!修管道和提水只是不同的工作方法,管道究竟是什么?可以保证源源不断有水留出的根据是什么?管道的阀门控制权谁掌握?作为故事前提条件,假设水源可以自由使用,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但即使假设成立,仍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在管道未修好之前,要保证提水的收入满足个人生活需要,
第二.要保证提水的收入中可以拿出部分资金投资修建管道的费用支出,
第三.要保证不管是提水还是用自来水,要先有支付自己不提水不修管道,保证用水的能力,
第四.如何保证自修管道的方式可以战胜其他方式快速建设管道的竞争?
第五.不可能人人都去自修管道,如何证明自修管道是人人都适合的机会?
第六.什么是管道修成的标准?在修管道的同时,是和提水同时进行的,但却要把大部分水先送给别人,不是更增加了修建管道的难度吗?
把直销和传销比喻为修管道,挖水井,是片面、单一夸大了奖金制度的作用。即使团队计酬允许可以从下线的工作中分享部分利益,但前提是要有实际销售行为。要有一定的销售数量和利润。先有从公司到消费者的物流和从消费者到公司的资金流通顺畅,才有直销员小部分利益分配的流动,否则,管道是干涸的空管,水井是没有源泉的干井。而这一切,取决于零售的成功和销售量。所以,不分析水源情况想当然修管道是盲目的行为,盲人骑瞎马,需要的是提醒,如果推波助澜诱惑误导盲人骑上瞎马背,则是别有用心。另外,直销员与直销公司合约是一年一续签,管道的阀门被别人掌控,究竟是谁的管道?还有开除的利剑,随时有剥夺管道所有权的危险。在任何行业,不管是离职还是开除,劳动保险费始终是个人权益,受劳动法保护。管道的预期报酬如何保护?世界直销商德约法规定,直销员退出直销组织时连资料袋都要退回,就是为了保护直销员的权益。这些基本常识,直销公司从未宣传。没有公开透明,何来公平公正?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是直销陷阱不能被识破的重要原因之一。
(3).改变身份的见解
传销者只有自己消费了,才能了解产品的优缺点,才有资格分享,宣传才有信服力。消费者和经销商两者角色应该随个人对产品的认识而转换,这是直销模式的基础,是这个商业模式的本质特征。
通过消费者双重身份的改变,既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把消费者团结到事业中,用自家货,爱自家货,关心自家事业,卖自家货,宣传自家货,从而稳定一部分忠诚顾客和消费群体,形成稳定的市场,带动引导更多的消费者,扩大市场份额占有率。这是企业采用直销模式的目的,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关键和前提是产品的性价比一定要合理优越,因为这直接代表了物美价廉的黄金点。这样,才让消费者心理感到满意,提高忠诚度,才好分享,好销售。
不同的宣传为不同的目的。个人创业和管道、挖井的宣传是为了动员人加入直销队伍;改变身份的解释则有利于提高对直销公司的忠诚度。过去直销公司对直销的宣传存在着片面、夸大现象,脱离了传统的生产、销售、管理成熟的理论,过分强调目标远景,对直销员帮助企业强化经济体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构作用却很少宣传。把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高品质产品这个主要功能放到了次要地位。强调个人创业的同时,过分强调了成功,有意掩盖了风险,掩盖了销售工作困难方面的问题。
其实,可以根据下面的思考,判断、决定自己的选择:
作为消费者,是否愿意使用这种产品?觉得自己购买产品是否合适?性价比优越?如果不符合还要投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害己骗人。
作为推销者,推销是否容易?别人是否满意?是否也愿意宣传介绍这种产品?如果不符合,大家反感,还要坚持,是顽冥不化。
如果转换身份,报酬和工作是否相符?是否值得转变身份?如果不符合,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精神可嘉,还要继续,是浪费时间。你可以做更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去做?报酬和工作不匹配浪费的是自己的才能,损失的是自己的机会成本,而且不会持久,只能过渡。
值得指出的是,直销人员的身份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或者是代理人(同保险代理人相同)?作为消费者时应该是自然人,作为经营自身事业的独立实业家时应该是法人,但分析同直销公司的关系时又像是代理人。好像都沾边但又都不像,这也是直销在法律上含混不清的地方。
(1).个人创业机会的宣传
不用投资,(或很少投入,少的不能算投资)就可以代理多种产品,同世界著名大公司合作,还有领导无私帮助,在团队得到支持和学习,实现个人理想。这是直销公司宣传的主要观点。
直销是个人创业的机会说的不错,确实可以用较少投资,代理大公司的产品,通过零售获取利润,还可以通过发展销售网络获取别人销售的利润中的分成部分。但是,这里面存在下列问题,销售的难度和成功率。
根据直销原始思维,是通过减少中间环节,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性价比增强竞争力有利于销售。但是,后来直销公司的运作,产品不但价格没有下降,反而比其它模式还要高,而且不是高一点。甚至产品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产品成了符号、可有可无的象征。
没有了具体的销售行为就没有了业的基础。老鼠会是骗人,如果直销公司的产品在价格上与价值背离过高,也是骗人!是在老鼠会的边缘游戏,是有产品的老鼠会。所以,创业的机会不能离开产品,不能离开销售,不能离开直销是个人对终端消费者零售的本质特征。把石头卖白金价不能是正当的行为,不能算正常的创业。
还有,虽然可以代理大公司的商品,但是否适合个人销售能力?直销创业还是有投资的,不能忽略机会成本的损失。单纯宣传是投资少甚至没有投资的说法,是不全面、不正确的。再有,直销员帮助企业强化经济体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构作用,这是个人创业的主要基础和资源,如果没有这一点,企业凭什么同个人合作?即使是个人创业,也存在着是否适合的问题,存在着成功与失败的风险问题。成功率过于低的行业一定要准备更充足,失败不起别做,想成功未必一定成功,没有承受失败的准备会影响今后长远发展。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一再强调不许夸大收入宣传,目的就是约束直销公司,不要利用不实的宣传进行误导。个人就业机会和发大财有量的根本区别,从而导致质的改变。
(2).管道、挖井的表述
把传统行业比作是提水,直销是修管道、挖水井。传统行业提水会越来越吃力,最后提不动了自然无水可吃。直销是修管道、挖水井,有了自己的水源,管道修好了,水会从管道源源不断地流来。辛苦一阵子,享福一辈子。这是直销公司普遍引以自豪的鼓吹诱惑说辞。
管道的故事作为诱惑前景其实是伪命题!修管道和提水只是不同的工作方法,管道究竟是什么?可以保证源源不断有水留出的根据是什么?管道的阀门控制权谁掌握?作为故事前提条件,假设水源可以自由使用,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但即使假设成立,仍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在管道未修好之前,要保证提水的收入满足个人生活需要,
第二.要保证提水的收入中可以拿出部分资金投资修建管道的费用支出,
第三.要保证不管是提水还是用自来水,要先有支付自己不提水不修管道,保证用水的能力,
第四.如何保证自修管道的方式可以战胜其他方式快速建设管道的竞争?
第五.不可能人人都去自修管道,如何证明自修管道是人人都适合的机会?
第六.什么是管道修成的标准?在修管道的同时,是和提水同时进行的,但却要把大部分水先送给别人,不是更增加了修建管道的难度吗?
把直销和传销比喻为修管道,挖水井,是片面、单一夸大了奖金制度的作用。即使团队计酬允许可以从下线的工作中分享部分利益,但前提是要有实际销售行为。要有一定的销售数量和利润。先有从公司到消费者的物流和从消费者到公司的资金流通顺畅,才有直销员小部分利益分配的流动,否则,管道是干涸的空管,水井是没有源泉的干井。而这一切,取决于零售的成功和销售量。所以,不分析水源情况想当然修管道是盲目的行为,盲人骑瞎马,需要的是提醒,如果推波助澜诱惑误导盲人骑上瞎马背,则是别有用心。另外,直销员与直销公司合约是一年一续签,管道的阀门被别人掌控,究竟是谁的管道?还有开除的利剑,随时有剥夺管道所有权的危险。在任何行业,不管是离职还是开除,劳动保险费始终是个人权益,受劳动法保护。管道的预期报酬如何保护?世界直销商德约法规定,直销员退出直销组织时连资料袋都要退回,就是为了保护直销员的权益。这些基本常识,直销公司从未宣传。没有公开透明,何来公平公正?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是直销陷阱不能被识破的重要原因之一。
(3).改变身份的见解
传销者只有自己消费了,才能了解产品的优缺点,才有资格分享,宣传才有信服力。消费者和经销商两者角色应该随个人对产品的认识而转换,这是直销模式的基础,是这个商业模式的本质特征。
通过消费者双重身份的改变,既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把消费者团结到事业中,用自家货,爱自家货,关心自家事业,卖自家货,宣传自家货,从而稳定一部分忠诚顾客和消费群体,形成稳定的市场,带动引导更多的消费者,扩大市场份额占有率。这是企业采用直销模式的目的,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关键和前提是产品的性价比一定要合理优越,因为这直接代表了物美价廉的黄金点。这样,才让消费者心理感到满意,提高忠诚度,才好分享,好销售。
不同的宣传为不同的目的。个人创业和管道、挖井的宣传是为了动员人加入直销队伍;改变身份的解释则有利于提高对直销公司的忠诚度。过去直销公司对直销的宣传存在着片面、夸大现象,脱离了传统的生产、销售、管理成熟的理论,过分强调目标远景,对直销员帮助企业强化经济体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构作用却很少宣传。把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高品质产品这个主要功能放到了次要地位。强调个人创业的同时,过分强调了成功,有意掩盖了风险,掩盖了销售工作困难方面的问题。
其实,可以根据下面的思考,判断、决定自己的选择:
作为消费者,是否愿意使用这种产品?觉得自己购买产品是否合适?性价比优越?如果不符合还要投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害己骗人。
作为推销者,推销是否容易?别人是否满意?是否也愿意宣传介绍这种产品?如果不符合,大家反感,还要坚持,是顽冥不化。
如果转换身份,报酬和工作是否相符?是否值得转变身份?如果不符合,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精神可嘉,还要继续,是浪费时间。你可以做更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去做?报酬和工作不匹配浪费的是自己的才能,损失的是自己的机会成本,而且不会持久,只能过渡。
值得指出的是,直销人员的身份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或者是代理人(同保险代理人相同)?作为消费者时应该是自然人,作为经营自身事业的独立实业家时应该是法人,但分析同直销公司的关系时又像是代理人。好像都沾边但又都不像,这也是直销在法律上含混不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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