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生直销员计酬制度
发布: 2006-11-30 00:00:00 作者: 宁波三生 来源:
直销员计酬制度
三生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报酬总额是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全部报酬,且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即使提供其他的报酬或奖励也必须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
1.直销员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直销员销售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洗洁用品 |
提成比率 |
23.3~30% |
30% |
28% |
2.直销员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
1)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2)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3)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3.直销员不分级管理,直销员在开展直销时不用先得到其他直销员的同意。
4.如果提供给直销员其他方式的报酬或者奖励将依然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且不得团队计酬。
5.奖金发放:
企业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
6.直销员缴税:
按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办法由公司代缴。
7.如果以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时,公司将及时上报商务部,待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