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活动
发布: 2006-10-3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11月8日,记者从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用一年的时间,重点对“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为传销人员提供场所等传销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王湜洲为组长,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组,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活动专项行动。此次打击的重点是: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活动;重点惩处假借介绍工作、招聘兼职等手段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并限制人身自由和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地、培训场所等违法行为。
副市长王湜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紧密配合,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以乡镇、街道、农村为重点,积极开展摸底调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危害社会的传销活动,坚决摧毁传销组织的网络体系,使传销活动“网破、线断、点灭”,严防传销活动危害社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欺骗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在全市构建起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王湜洲为组长,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组,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活动专项行动。此次打击的重点是: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活动;重点惩处假借介绍工作、招聘兼职等手段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并限制人身自由和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地、培训场所等违法行为。
副市长王湜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紧密配合,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以乡镇、街道、农村为重点,积极开展摸底调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危害社会的传销活动,坚决摧毁传销组织的网络体系,使传销活动“网破、线断、点灭”,严防传销活动危害社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欺骗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在全市构建起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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