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正文

商务部直销企业声明增至15家

发布: 2006-07-01 00:00:00    作者:   来源:  

    编者按:昨天下午,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委」信息观察员从商务部得知,在商务部披露直销信息的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十三家直销企业的已增至十五家,到目前为止,仍未见直销行业巨头“安利”的身影。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声明


  自国务院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来,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已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许可,并缴足保证金。特此郑重声明,如能获得批准将严格按照以下承诺开展直销业务: 

  1、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规范直销员的加入、计酬、培训和经营活动。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2、配合各地政府主管机关的管理工作,严格自律,强化对直销员、服务网点及各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抵制各类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服务网点的服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3、通过公司中文网站(www.marykay.com.cn)向社会各界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相关直销信息,包括直销员信息、直销分支机构信息、产品信息、直销员计酬与奖励制度、退换货信息、售后服务、推销合同、培训员信息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等,并以企业年报的形式公布。上述内容如有变动,公司确保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确保及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备相关信息。各项直销业务相关信息。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声明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已正式向商务部申请直销经营许可,并按《直销管理条例》要求报送了相关申请文件。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网站www.kaslyju.com,并承诺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和我公司披露网站披露的信息,与直销员所签订的合同以及与直销有关的宣传材料内容一致。 

  二、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有关的直销信息,包括直销员信息、直销分支机构信息、产品信息、直销员计酬与奖励制度、退换货信息、售后服务、推销合同、培训员信息及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如有变动,确保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获得许可)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确保及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备相关信息。 

  三、遵守《直销管理条例》,不从事传销,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四、公开计酬制度,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严格按照直销员本人当月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格禁止团队计酬。 

  五、将严格自查分支机构、直销员行为,保证直销员只在经商务部批准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坚决杜绝任何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督查分支机构和直销员的行为。 

  六、对服务网点售后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对有经营行为的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规范服务网点的形象展示、产品展示、价格展示、售后服务规程。 

  七、本直销企业对直销员因从事本直销企业产品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直销企业无关的除外。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推动中国直销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作出贡献。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