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严管直销企业 炒作者可能吊销牌照
发布: 2006-07-31 00:00:00 作者: 来源:
昨天,商务部对外发布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严禁直销企业高调炒作,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将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直至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在开展培训和直销活动前,须将直销培训员名单报商务部备案,待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后,方可招募人员并对被招募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如有违反,将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直至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须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按上报并经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
通知还强调,企业在申报直销经营许可过程中,如处于民事诉讼(仲裁)之中,司法(仲裁)机关审理(仲裁)结果可能导致股权、资产、保证金发生变化,或缴存的保证金已被司法机关冻结, 商务部将终止受理申报。
直销企业擅自动用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调整保证金,或缴存的保证金被司法机关冻结,将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直至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此外,直销企业的投资者、股权、注册资本、直销员计酬制度、市场计划报告书等事项发生变更后,且不再符合直销经营条件的,商务部将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认为,商务部此次出台的通知,意味着直销企业获得牌照不再是“终身制”,随时都有可能被吊销。
贾亚光还告诉记者,此前刚刚获得牌照的如新、宝健、蚁力神、珍奥等4家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业务,“因为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公布其直销培训员名单。”
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在开展培训和直销活动前,须将直销培训员名单报商务部备案,待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后,方可招募人员并对被招募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如有违反,将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直至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须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按上报并经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
通知还强调,企业在申报直销经营许可过程中,如处于民事诉讼(仲裁)之中,司法(仲裁)机关审理(仲裁)结果可能导致股权、资产、保证金发生变化,或缴存的保证金已被司法机关冻结, 商务部将终止受理申报。
直销企业擅自动用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调整保证金,或缴存的保证金被司法机关冻结,将暂停直销经营许可,直至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此外,直销企业的投资者、股权、注册资本、直销员计酬制度、市场计划报告书等事项发生变更后,且不再符合直销经营条件的,商务部将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认为,商务部此次出台的通知,意味着直销企业获得牌照不再是“终身制”,随时都有可能被吊销。
贾亚光还告诉记者,此前刚刚获得牌照的如新、宝健、蚁力神、珍奥等4家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业务,“因为商务部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公布其直销培训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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