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企业集团获准在中国大陆开展直销
发布: 2006-07-31 00:00:00 作者: 来源:
公司直销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犹他州普罗沃市– 2006年7月31 日– 如新企业集团公司(纽约证券市场编号NUS)今天宣布,本公司已经收到正式通知,其在中国大陆市场开展直销的申请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作为最早获得直销牌照的外国企业之一,如新企业集团将开始在公司自2003 年起在中国实行的零售模式之外增加直销经营模式。
如新企业集团总裁暨首席执行官贺楚门表示:“中国政府批准我们公司在中国大陆开展直销业务,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我们敬重中国政府为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从而使中国人民充分获得直销带来的各种好处而所做的大量工作。我们认为,政府对我们的批准一方面是对我公司作为行业领导者的一种承认,另一方面也是我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在华大力投资、为了在华长期发展而采取保守经营措施,以及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所得到的结果。”
“审批过程包括对公司业务的全面审核。商务部的批准使我们可以在公司在华总部所在地- 上海市开展直销活动。我们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先在上海开展直销业务,然后陆续办理各省级分公司的直销许可, 并于2007年初开始逐步将直销业务拓展到全国各地。”
“直销牌照为如新企业集团带来四个方面的有利条件。其中包括,我们将得以在160家固定地点零售店以外销售产品;我们将有机会招募初级的、非正式员工的、兼职的销售人员;我们将有机会与中国市场获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其他公司展开公平竞争;我们还将因获得政府对我们经营模式的正式批准而得到其他利益。这些有利条件将最终使我们广大直销业务代表获利,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奖励,并为他们开展销售工作提供工具。而对于我们的顾客来说,他们将因我们的直销模式而更加容易和便捷地购买到我们提供的120 余种独特的产品。”
贺楚门最后表示,“我们为此做了四年的筹备工作。我相信我们已建立起一支精干的员工队伍和管理团队以及各项基础设施,这些将使我们成为这个重要市场直销界的翘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