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健品中的虚假广告
发布: 2006-03-02 00:00:00 作者: 来源:
昨天,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10天前我在亚洲大药房买了一盒去痘产品,购买前药房的工作人员拿出她们的广告承诺,说是保证一周内完全去痘。我用了都快10天了,脸上的痘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本来没有长痘的部位也开始长了。 请问我能要求退货吗?”
根据刘女士的问题,记者请教了市消协的有关专家,专家说:如果产品实际效果与产品广告中承诺的不一致,有可能是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赔。
在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保健品中的虚假广告:
1、查看有无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和卫生部批准使用的保健品标志,对照宣传与包装,是否有多描述的功能。
2、如果具有治疗或辅助治疗作用的,应有“药准字”或“药健字”批号;具有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健字”的批号。
3、不要轻信广告里的绝对性用语和某某人食用结果有效的证言,不要轻信明星的广告宣传和“穿白大褂”的广告语。
4、不要轻信任何百分比,不要轻信“电视直销”中没有卫生批号的保健品宣传,不要轻信美容院兜售的美容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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