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规:未设服务网点不得搞直销
发布: 2006-03-01 00: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蓝天蔚 来源:
江西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直销业管理的通知》,今后直销企业未完成设立服务网点的,不得在江西开展直销业务。
该通知要求,如申报在江西设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要向省级商贸主管部门提交其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方案,再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该方案提出认可意见。
企业提供的服务网点方案要包括:网点的职能,网点设立与年检,网点变更及撤销,网点的具体要求(面积、服务时间、环境、形象、设备、人员、产品性能及价格公示、退换货、咨询、处理投诉、信息反馈等),网点管理制度(退换货制度、行为规范等),网点基本情况(负责人、地址、电话、服务范围)等。
该通知要求,如申报在江西设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要向省级商贸主管部门提交其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方案,再由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该方案提出认可意见。
企业提供的服务网点方案要包括:网点的职能,网点设立与年检,网点变更及撤销,网点的具体要求(面积、服务时间、环境、形象、设备、人员、产品性能及价格公示、退换货、咨询、处理投诉、信息反馈等),网点管理制度(退换货制度、行为规范等),网点基本情况(负责人、地址、电话、服务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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