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的监管大考
发布: 2006-03-31 00:00:00 作者: 徐昙 来源:
立法后的中国直销业,却隐藏着政府和企业博弈的升级。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相互推手中,企业希望在被禁的商业法则“团队计酬”的变通中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的“打传办”鸟枪换炮升格为“中国直销监管局”。这是一个正厅级、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的单列部门,原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张辉担任该局局长。
在直销牌照还没有大批发放之际,这表明政府监管已经提前升级,也意味着直销监管的形式更加严峻。
一个不确切的统计显示,中国从事直销的企业有上千家。而市场声誉良好又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不到5%。目前向商务部递交牌照申请的企业有56家,交纳了保证金的26家。据说首批拿到牌照的企业不到30家。
政府在出台的《直销法》中设置了很高的门槛,本意是利用“技术壁垒”控制企业的数量以维护行业的规范,却给自身的监管带来了挑战。大批难以逾越直销门槛的企业将成为监管的暗礁。关键在于灰色企业可以运用直销业的法宝“多层模式”PK合法企业的“单层模式”,制造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如果监管真空,意味着合法企业的直销牌照将失去意义。
另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是,目前企业“创新的直销模式”使直销和传销的概念更加难以辨识。
中国的《直销法》出台,直销业通行的商业法则和精髓“团队计酬”被禁,但对于市场上除雅芳之外的绝大部分多层直销企业来说,并不能在短时期内改变根深蒂固的商业法则找到一条可行的出路。
法规出台之后,企业削足适履进入转型期,这段时间几乎是直销企业的多事之秋。雅芳、如新、完美纷纷遭遇经销商“逼宫事件”,这显示企业不能完全适应新法又要不断的“试错”。
事实上,目前许多直销企业的转型,都只是对“团队计酬”的变通——既不挑衅中国的法律,又尽可能的默许多层直销法则暗地运营,并没有彻底地蜕变为“单层直销”。
如《直销法》规定直销企业给推销人员的销售提成不能超过30%。有企业则将“销售人员”转为“公司员工”,领取高额的固定工资以规避“30%的限制”。政府则很难以现有的法规论证其为非法传销。
政府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在新成立的“中国直销监管局”里,除了打击传销处,还有调查研究处和直销指导处等部门,以便更深地了解行业,更专业地执法。
而企业“团队计酬”的生存空间未来如何伸缩,取决于企业和政府博弈双方最终的妥协程度。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的“打传办”鸟枪换炮升格为“中国直销监管局”。这是一个正厅级、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的单列部门,原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张辉担任该局局长。
在直销牌照还没有大批发放之际,这表明政府监管已经提前升级,也意味着直销监管的形式更加严峻。
一个不确切的统计显示,中国从事直销的企业有上千家。而市场声誉良好又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不到5%。目前向商务部递交牌照申请的企业有56家,交纳了保证金的26家。据说首批拿到牌照的企业不到30家。
政府在出台的《直销法》中设置了很高的门槛,本意是利用“技术壁垒”控制企业的数量以维护行业的规范,却给自身的监管带来了挑战。大批难以逾越直销门槛的企业将成为监管的暗礁。关键在于灰色企业可以运用直销业的法宝“多层模式”PK合法企业的“单层模式”,制造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如果监管真空,意味着合法企业的直销牌照将失去意义。
另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是,目前企业“创新的直销模式”使直销和传销的概念更加难以辨识。
中国的《直销法》出台,直销业通行的商业法则和精髓“团队计酬”被禁,但对于市场上除雅芳之外的绝大部分多层直销企业来说,并不能在短时期内改变根深蒂固的商业法则找到一条可行的出路。
法规出台之后,企业削足适履进入转型期,这段时间几乎是直销企业的多事之秋。雅芳、如新、完美纷纷遭遇经销商“逼宫事件”,这显示企业不能完全适应新法又要不断的“试错”。
事实上,目前许多直销企业的转型,都只是对“团队计酬”的变通——既不挑衅中国的法律,又尽可能的默许多层直销法则暗地运营,并没有彻底地蜕变为“单层直销”。
如《直销法》规定直销企业给推销人员的销售提成不能超过30%。有企业则将“销售人员”转为“公司员工”,领取高额的固定工资以规避“30%的限制”。政府则很难以现有的法规论证其为非法传销。
政府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在新成立的“中国直销监管局”里,除了打击传销处,还有调查研究处和直销指导处等部门,以便更深地了解行业,更专业地执法。
而企业“团队计酬”的生存空间未来如何伸缩,取决于企业和政府博弈双方最终的妥协程度。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