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新思维、新规则(2)--生产消费者“批判”
发布: 2006-01-02 00:00:00 作者: 方钧炜 来源:
前言:
近日来,一种新的直销观念――“在消费的同时可以创造财富”流行于直销界,并有大行其道之势,这种不太正确的观念正在极力误导着一些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单纯的消费是不可以创造财富的或者利润的,而惟有投资才可以获得利润,这是一个常识。为此,我把我学习感触中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如果体会极其错误,大家的批评和憎恨就是我进步的阶梯。
正文:
一个称之为“革命”的思想正在全球,尤其是中国掀起一场风暴!这个“革命”的思想是:“在花钱的同时赚钱”,通俗一点说:你在消费的同时可以赚取利润。这个理念来自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市场营销学教授,比尔·奎恩博士所著的畅销书《生产消费者力量》。他提出一个简单的观念:消费者可以在消费的同时生产财富。这个理念同时也可以表述为“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创造利润”。
但是我认为,这个理念是不准确的,所以我用了打引号的“批判”二字。“生产消费者”如果是作为“一个名词”来理解,那么斯坦先生的解释:“你在同一时间生产和消费的方式!换句话说,那些更聪明、而不是更便宜地购物,然后教别人做同样的事情,可以在真正花钱的同时赚钱”(《生产消费者力量》),就值得商榷。
我们首先提出来的疑问是“生产消费者”究竟是一种“消费方式”还是一种“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应该指的是消费者在特定场所下的购买行为,比如你在超市购物、或者在咖啡厅喝咖啡、或者在影剧院看电影,甚是在马路上接受直销员销售给你的产品等等。这个“特定场所”不一定就是指有店铺存在的固定地点;而“生产方式”应该指的是生产者把产品生产出来的方式,比如汽车是在汽车生产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面包是在烤箱里加工出来、烤鸭是在烤炉里被熏烤出来、服装是在服装生产流水线上被加工出来……可以说每一种产品都有自己独特的加工方式。
如果我们说“生产消费者”是一种“消费方式”,那么,它和普通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如果我们说“生产消费者”是一种“生产方式”,那么,它生产什么呢?生产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商品,难道说“消费者”是被它生产出来的“商品”,如果这个推理成立,那么消费者就应该可以卖出去,而消费者是“人”,有谁会花钱,又敢花钱卖“人”呢?这企不成了笑话!看的出来,“生产消费者”既不是一种“消费方式”,也不是一种“生产方式”,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斯坦先生的解释是:“你在同一时间生产和消费的方式”!显然他是指一种“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是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他”显然是指自然人,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同时进行生产和消费。那么,我们的问题是“他”到底生产什么?而又同时消费什么呢?
“他”能够生产出来产品吗?显然不能!这也是斯坦先生的本意,实际上斯坦先生的意思是指:人可以生产利润,再通俗一点说顾客可以创造利润。这个观念在过去的时代里是“反动”的,因为创造利润的人是资本家,说顾客创造利润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消费什么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消费自然是对商品的“购买”,比如商场购买洗发水、上电影院看一场电影等。
这里我们就明白了斯坦先生提出的“生产消费者”这个词汇的本意:“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的含义是“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而不是把消费者作为产品进行生产,然后卖出去来获取利润。
我认为,斯坦先生提出的“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观点是难于站得住脚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顾客单纯的消费行为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如果顾客单纯的消费行为可以创造利润,那么曾经风靡一时“龙腾创想公司”就不会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山东众旺”也不会因为非法融资几个亿的罪名被国家法律严厉制裁。
二年以前,我就鲜明地指出:单纯消费行为是不可以产生利润的,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利润的产生一定是来自于投资行为。作一个比喻我们就容易理解:如果你要得到西瓜,那么你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西瓜子种到地里去,然后施肥浇水,经过一段长的时间,你才可以得到西瓜,其实这就是一个“投资”的过程,西瓜就是你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如果你不种西瓜,你是“吃西瓜”,相当于你消费商品,你还可以“吃出”利润来,那么,种西瓜的人就不公平了,否则有谁还去种西瓜呢?当然,你卖西瓜,种西瓜的人可以给你一点折让,但是这并不等于你“创造了西瓜的利润”,“创造西瓜利润”的人是种西瓜的人而不是你。
所以,吃西瓜的同时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换句话说,消费的同时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或者消费的同时是不可以生产利润的。如果你说可以,那么你只要勤勤恳恳地、忠实地消费一辈子、购买一辈子你看看你会不会成为百万财富的拥有者?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问题。“龙腾创想公司”和“山东众旺公司”就是宣扬消费可以成为百万财富的拥有者这样一个理念,尽管它没有说得那么明朗,但是违背真理的东西,最终也只会像“呼啦圈”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现在许多的直销(即多层次直销,未特别说明以下同)公司,为了规避“二个条例”的管理,纷纷在“理论”上找依据,其中最为流行的就是“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这样一个让人似是而非的“道理”,云里雾里的,着实让人“晕乎”了一阵子,现在还有许多的人在“晕”,《生产消费者力量》这本书在直销界里的流行就充分论证了这一点。
消费不可以产生利润,而惟有投资才可以产生利润,我们只要牢牢记住这一个真理,破解一些似是而非的消费理念是比较容易的。
“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准确地描述应该是这样的:通过把人们的消费行为转化为投资行为,简称“把消费转化为投资”,从而参与产业和商业资本剩余价值的分配,这个过程就叫生产消费者,即消费的“资本化”过程,其过程的强弱就是生产消费者力量的大小。
这个过程的转化和实施就是我们上述比喻的“种西瓜”的过程是一样的道理。这个转化和实施的过程就是“经营”的过程,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生产消费者就是把消费者转变成经营者。显然“消费”和“经营”是两个本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把人们的消费行为转化为投资的行为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很简单,就是你要把单个的、游离的消费者,把他们组织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群体,让后让这个庞大的消费者网络群体集中购买一家公司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或商品,你从他们购买所产生的利润中提起一定比例的利润,这个过程就是把消费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游离的消费者他是不会轻易听你的话的,即便是一群羊,也不是你抽他们一鞭子,它们就会乖乖地自动走进羊圈的。这里需要召集、需要沟通、需要说明,召集、沟通、说明就需要付出成本,付出代价,这个成本、代价是金钱的、情感的,甚至是付出健康为代价的,难道说这不是“投资”吗?投资不一定就是有形的资本!人们之所以不理解投资,就在于人们对投资仅仅只是停留在货币上,这个观念是不正确的,否则“知识”就无所谓“产权”可言了。
直销就是一个典型地消费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只不过直销建立起来的是庞大的“推销员群体”(注意:直销员对直销公司产品的自用并不代表“消费思想”而还是推销的思想!),而推销产品在人的潜意识当中是一种要永远逃离的行为,所以直销进入不了世界经济的主流也就在于此,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只要它的推销成分占80%,它就难于进入经济主流。《交互式特许经营》(或者叫做“广义直销”)恰恰和直销(或者叫做“狭义直销”)反过来,它建立的是庞大的“消费群体”,推销产品的成分只占3~7%,而且是自愿的而非强迫的。
我们要说明的是《生产消费者力量》中,斯坦先生所提出的“你的店”是经典的“店铺销售”,而直销是属于“无店铺销售”范畴。所以一些直销公司“套用”斯坦先生的营销理念,但是它们一是不明白斯坦先生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忘记了斯坦是典型的店铺销售营销,单纯表面的模仿而未得其精髓,结果不伦不类,让人贻笑大方。
“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的流行我们暂且不论它是好是坏,我在这里说明的观点也不见得就正确,仅此是我学习中的一点体会,拿将出来供大家批判。其实,这种批判当中,就会有我们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交流和碰撞的结果不是我们都进步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是“伟大”的,斯坦先生是“伟大”的。
我们身处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果没有新东西的出现,我们反而会觉得不自然了。在创新成为时代骄子的未来,我们应该给予那些创新者更多的理解的关怀。
近日来,一种新的直销观念――“在消费的同时可以创造财富”流行于直销界,并有大行其道之势,这种不太正确的观念正在极力误导着一些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单纯的消费是不可以创造财富的或者利润的,而惟有投资才可以获得利润,这是一个常识。为此,我把我学习感触中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如果体会极其错误,大家的批评和憎恨就是我进步的阶梯。
正文:
一个称之为“革命”的思想正在全球,尤其是中国掀起一场风暴!这个“革命”的思想是:“在花钱的同时赚钱”,通俗一点说:你在消费的同时可以赚取利润。这个理念来自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市场营销学教授,比尔·奎恩博士所著的畅销书《生产消费者力量》。他提出一个简单的观念:消费者可以在消费的同时生产财富。这个理念同时也可以表述为“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创造利润”。
但是我认为,这个理念是不准确的,所以我用了打引号的“批判”二字。“生产消费者”如果是作为“一个名词”来理解,那么斯坦先生的解释:“你在同一时间生产和消费的方式!换句话说,那些更聪明、而不是更便宜地购物,然后教别人做同样的事情,可以在真正花钱的同时赚钱”(《生产消费者力量》),就值得商榷。
我们首先提出来的疑问是“生产消费者”究竟是一种“消费方式”还是一种“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应该指的是消费者在特定场所下的购买行为,比如你在超市购物、或者在咖啡厅喝咖啡、或者在影剧院看电影,甚是在马路上接受直销员销售给你的产品等等。这个“特定场所”不一定就是指有店铺存在的固定地点;而“生产方式”应该指的是生产者把产品生产出来的方式,比如汽车是在汽车生产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面包是在烤箱里加工出来、烤鸭是在烤炉里被熏烤出来、服装是在服装生产流水线上被加工出来……可以说每一种产品都有自己独特的加工方式。
如果我们说“生产消费者”是一种“消费方式”,那么,它和普通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如果我们说“生产消费者”是一种“生产方式”,那么,它生产什么呢?生产出来的东西一定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商品,难道说“消费者”是被它生产出来的“商品”,如果这个推理成立,那么消费者就应该可以卖出去,而消费者是“人”,有谁会花钱,又敢花钱卖“人”呢?这企不成了笑话!看的出来,“生产消费者”既不是一种“消费方式”,也不是一种“生产方式”,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斯坦先生的解释是:“你在同一时间生产和消费的方式”!显然他是指一种“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是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他”显然是指自然人,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同时进行生产和消费。那么,我们的问题是“他”到底生产什么?而又同时消费什么呢?
“他”能够生产出来产品吗?显然不能!这也是斯坦先生的本意,实际上斯坦先生的意思是指:人可以生产利润,再通俗一点说顾客可以创造利润。这个观念在过去的时代里是“反动”的,因为创造利润的人是资本家,说顾客创造利润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消费什么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消费自然是对商品的“购买”,比如商场购买洗发水、上电影院看一场电影等。
这里我们就明白了斯坦先生提出的“生产消费者”这个词汇的本意:“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的含义是“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而不是把消费者作为产品进行生产,然后卖出去来获取利润。
我认为,斯坦先生提出的“顾客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观点是难于站得住脚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顾客单纯的消费行为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如果顾客单纯的消费行为可以创造利润,那么曾经风靡一时“龙腾创想公司”就不会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山东众旺”也不会因为非法融资几个亿的罪名被国家法律严厉制裁。
二年以前,我就鲜明地指出:单纯消费行为是不可以产生利润的,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利润的产生一定是来自于投资行为。作一个比喻我们就容易理解:如果你要得到西瓜,那么你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西瓜子种到地里去,然后施肥浇水,经过一段长的时间,你才可以得到西瓜,其实这就是一个“投资”的过程,西瓜就是你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如果你不种西瓜,你是“吃西瓜”,相当于你消费商品,你还可以“吃出”利润来,那么,种西瓜的人就不公平了,否则有谁还去种西瓜呢?当然,你卖西瓜,种西瓜的人可以给你一点折让,但是这并不等于你“创造了西瓜的利润”,“创造西瓜利润”的人是种西瓜的人而不是你。
所以,吃西瓜的同时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换句话说,消费的同时是不可以创造利润的,或者消费的同时是不可以生产利润的。如果你说可以,那么你只要勤勤恳恳地、忠实地消费一辈子、购买一辈子你看看你会不会成为百万财富的拥有者?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问题。“龙腾创想公司”和“山东众旺公司”就是宣扬消费可以成为百万财富的拥有者这样一个理念,尽管它没有说得那么明朗,但是违背真理的东西,最终也只会像“呼啦圈”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现在许多的直销(即多层次直销,未特别说明以下同)公司,为了规避“二个条例”的管理,纷纷在“理论”上找依据,其中最为流行的就是“在消费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创造利润”这样一个让人似是而非的“道理”,云里雾里的,着实让人“晕乎”了一阵子,现在还有许多的人在“晕”,《生产消费者力量》这本书在直销界里的流行就充分论证了这一点。
消费不可以产生利润,而惟有投资才可以产生利润,我们只要牢牢记住这一个真理,破解一些似是而非的消费理念是比较容易的。
“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准确地描述应该是这样的:通过把人们的消费行为转化为投资行为,简称“把消费转化为投资”,从而参与产业和商业资本剩余价值的分配,这个过程就叫生产消费者,即消费的“资本化”过程,其过程的强弱就是生产消费者力量的大小。
这个过程的转化和实施就是我们上述比喻的“种西瓜”的过程是一样的道理。这个转化和实施的过程就是“经营”的过程,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生产消费者就是把消费者转变成经营者。显然“消费”和“经营”是两个本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把人们的消费行为转化为投资的行为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很简单,就是你要把单个的、游离的消费者,把他们组织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群体,让后让这个庞大的消费者网络群体集中购买一家公司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或商品,你从他们购买所产生的利润中提起一定比例的利润,这个过程就是把消费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游离的消费者他是不会轻易听你的话的,即便是一群羊,也不是你抽他们一鞭子,它们就会乖乖地自动走进羊圈的。这里需要召集、需要沟通、需要说明,召集、沟通、说明就需要付出成本,付出代价,这个成本、代价是金钱的、情感的,甚至是付出健康为代价的,难道说这不是“投资”吗?投资不一定就是有形的资本!人们之所以不理解投资,就在于人们对投资仅仅只是停留在货币上,这个观念是不正确的,否则“知识”就无所谓“产权”可言了。
直销就是一个典型地消费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只不过直销建立起来的是庞大的“推销员群体”(注意:直销员对直销公司产品的自用并不代表“消费思想”而还是推销的思想!),而推销产品在人的潜意识当中是一种要永远逃离的行为,所以直销进入不了世界经济的主流也就在于此,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只要它的推销成分占80%,它就难于进入经济主流。《交互式特许经营》(或者叫做“广义直销”)恰恰和直销(或者叫做“狭义直销”)反过来,它建立的是庞大的“消费群体”,推销产品的成分只占3~7%,而且是自愿的而非强迫的。
我们要说明的是《生产消费者力量》中,斯坦先生所提出的“你的店”是经典的“店铺销售”,而直销是属于“无店铺销售”范畴。所以一些直销公司“套用”斯坦先生的营销理念,但是它们一是不明白斯坦先生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忘记了斯坦是典型的店铺销售营销,单纯表面的模仿而未得其精髓,结果不伦不类,让人贻笑大方。
“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的流行我们暂且不论它是好是坏,我在这里说明的观点也不见得就正确,仅此是我学习中的一点体会,拿将出来供大家批判。其实,这种批判当中,就会有我们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交流和碰撞的结果不是我们都进步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消费者”这个概念是“伟大”的,斯坦先生是“伟大”的。
我们身处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果没有新东西的出现,我们反而会觉得不自然了。在创新成为时代骄子的未来,我们应该给予那些创新者更多的理解的关怀。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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