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政府是“默许”?还是“禁止”?
发布: 2005-12-02 00:00:00 作者: 曲玉军 来源:
前言:
自然界当中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自然界的发展,社会在不断的发展,那么作为社会的产物,商业也是不断的发展的饿,一件新事物的不断产生和旧事物的不断灭亡辽阔无限的宇宙、地球、生物、微观粒子到虚有存在的运行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是宇宙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那我们就来谈谈这个似乎近人皆知,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反事物----非法传销!
为什么说熟悉呢?是因为人们每天或每时每刻都能听到的,有关非法传销的讯息。
那又为什么说陌生呢?因为人们对它的了解还只停留在“听说”这个最初级的了解地步,并不了解其实际运作规律和所包含的陷阱!
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先直销之前进入中国大陆的,它是直销一种崎型的表现形式
一是非法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加入者必须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或一次性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一般在2000元到3900元不等。
三是加入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到的合理利润,而是在介绍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中赚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而决定,主要是以集结人头为主。
四是非法传销多为空头公司,主要以异地运作集中管理为主,并且工资是由人工来发放,没有任何收据。
中国大陆非法传销现状!
目前中国直、传销市场分为三个层面:
一为运作比较规范、形成一定直销模式规模,又完善的奖金分配和系统培训,具有一定实力的正规直销企业。
二为打擦边球、有公司、生产基地、但实力较弱的,或者有公司没有生产基地的贸易型企业和刚刚介入直销的一些企业,虽然具有实体企业或正式注册的企业,但是由于实力比较弱,又缺乏直销运作经验,所以还是违规操作,表面上以正规直销模式来运作,或者打着商业连锁、直复营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的旗号,但实际是以集结人头运作为主的直销“伪军”企业。
三为老鼠会、就是空头公司、产品编成套2000—3900元不等,多为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以高额回报、短期暴富为诱饵,主要以异地炒作、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群体。
几乎在中国每个中、小城市都有以异地运作为主的非法传销群体存在,正在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最低估计超过500万,曾经从事过非法传销的人数最低估计超过5000万。
非法传销之利与弊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而事实存在的,同时又是相生相克的,有好就有坏、有黑必有白,有是就有非、有利必有弊,这是任何人和事物都克服不了的自然规律,所以当直销在世界产生的时候,非法传销也同时诞生了,要想彻底把反事物消灭掉是不可能的,只有尽量避免其发生的几率。
既然事物都是相生相克、对立而存在的,那非法传销也同样有利的一面和弊的一面。
非法传销之---利?
一、可以迅速造就一批富翁
众所周知,非法传销是以短期暴富为诱饵的,但在非法传销群体中确实有一小撮狠心的网头能够得到所谓的成功,就象笔者在传销组织中经常说的一句话:“它(传销)可以使一部分被管理者(穷人)经过行业(传销)的历练、痛苦之后成为了管理者(有钱人)”!
笔者这些年再自己小范围内也真正看到过几个身价几千万的传销大网头,身价几百万的传销网头上百人,那么在全国又有多少呢?
现在也有一些曾经的传销网头、改头换面转做了正统生意,几年前这些人都是没有学历、没有能力、只能维持自己生存问题的人,几年后都开起了公司,办起了工厂,可以解决别人的生存问题了!
二、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可以促动多方面经济发展
非法传销多采用异地运作的模式,就是把人从一座城市约到另一座城市来运作和发展,这就造成人员的大规模流动(我们先称这些人为额外流动人群),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必然会带动多个方面的经济发展。
如:
1、 铁路、公路运输:
非法传销人员以各种丰厚的诱饵,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从家中骗到传销组织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必然需要铁路和公路的输送,每个被邀约的人花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我们按最低标准,每人花费一百元,每个月这样的额外流动人群在全国超过百万,那每个月就是超千万,每年就过亿元!
另传销组织中有一个习惯,就是在一座城市生活几个月后,因为在不断地把人邀约到这座城市,有一些人不会加入传销组织,他们在回去之后,必然会对别人说,这样很多人就会知道这个人在这座城市从事传销活动,就很难在把人邀约到传销组织中,这在传销组织中叫做“市场破坏”,为了能够继续生存下去,所以就要开辟一个新的战场,迁移到另一座城市,这种迁移每年最少一次,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
2、 通信行业、
加入非法传销的人员,为了尽快得到所谓的成功,就必须不断地把人邀约到传销组织中,在传销组织中有三种邀约方式:书信邀约、上门邀约、电话邀约,一般前两者都很少用到,传销组织中普遍采用电话邀约,这就涉及电话费用,每个人每个月的电话花费(包括手机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按平均一百元来算,每月就是几千万,每年就是几个亿!
3、带动地方经济,如出租房屋,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人要生存就必须涉及到吃、穿、住、行这些生活必需消费,传销组织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进行集中管理,每个家庭大概由5-8名成员组成,有一名家长管理,家庭成员每天要交纳六元钱作为一天的吃住花费,在加上穿与行的花费,每人每天的最低花费为八元钱,在小城市的非法传销从业者也有一两千人,中等城市就将近万人,在个别城市和个别时期还会更多,我们就按最少一千人来算,每天就是八万,每个月就是二百四十万,一座城市一年最少就是几千万!
无可厚非,非法传销业也是一种社会资金流重组的方式,大家都知道,一元钱投入到社会资金流中,所产生的连锁反应的价值远远超过一元钱,那么每年有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额外”资金投入到社会资金流中,它所产生的连锁反应价值可以说是非常的巨大,这是不争的事实!
三、可以暂时帮助政府解决目前的难题---人员就业
中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此时,社会、人群的层次分差现象日益凸现,贫富差距明显拉大,产生大量的下岗再就业人员。
城市化、工业化浪潮不可遏阻,我国独有的土地和人口问题又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如此,则社会流动成为必然,农民涌入城镇更成为新时期的一大景观!
解决人员就业是目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非法传销不仅是资金流重组的一种方式、也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它也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很快地帮助政府暂时解决大量的下岗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非法传销之---弊!
非法传销以极具煽动性的语言来宣扬一夜暴富的"神话",的确迎合了大多数人追求暴富的心理。所有的非法传销者的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梦",梦想着自己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非法传销的组织者也正是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他们挖掘社会的阴暗一面,使人们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茫的感觉,产生对社会以及生活的现状不满的情绪,再抓住这个契机,美化其传销的事业,让人们感觉只有这份事业才能实现大家的理想,是给老百姓暴富的最后一次机会,从而使加入者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
非法传销组织都有一套蛊惑人心的骗术,"骗"已成为非法传销的一个基本特征。而且,还进行了更深度地挖掘,赋予了它更为新鲜的含义--"善意的谎言"。
但是,很多非法传销者都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成功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即使是虚幻的成功之路也满是荆棘,不是每个人都能笑到最后。
毫不避讳,笔者曾经是传销组织中所谓高级别,正因此笔者才看到传销组织深埋在底层令人胆寒的陷阱,笔者尝试到了所谓成功的喜悦,但喜悦只是短暂的,在笔者2700多亲戚、朋友当中,有70多岁的老人、有几岁的儿童、有残疾人、有农民、有下岗职工,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但是他们当中又有多少人能够得到这所谓的成功,答案是肯定的,只有几个人而已,其他的人只能是完成一个看似“义务性”的工作,就是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或借来的钱,投到传销组织中,由上面的各个层次瓜分掉,当他们邀约不到人或没有钱在坚持下去,就只能抱怨自己命不好,遗憾的走人,但事实真的是他的命不好吗?不是!
因为它的成功率最大不会超过千分之二!能够真正赚到百万、千万也只有万分之一的人!当非法传销从业者带着满身的疲惫,伤痕累累地走完这条由"虚幻"映衬的"成功"之路后,才发现命运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所有的成功、辉煌、金钱都只不过是前人留下的最后一个"善意的谎言"而已!
成功并非向前人所描绘的那么美好,月赚几十万更是遥不可及,这就产生了传销组织中一种现象---裂变!
当升到最高级别的人知道所谓的成功、金钱都是虚幻的,很多人就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他们就另起炉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赚到那百万、千万,但很多网头都是编一个莫须有的公司,随便买些产品,来继续运作,赚到钱走人,而后这个组织又会出现几个甚至几十个如法炮制的网头,当这些网头赚到钱再走人,在裂变。
这样就加速了非法传销的消亡,但消亡只是传销模式的消亡,非法传销并不会消亡!
非法传销肯定会继续一步步的演变,到底能变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但它将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在人们的身边,窥视着人们的财富和温馨的生活。
对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言,进城打工和做买卖成了他们寻求改善生活境遇的唯一手段。然而,面对陌生的都市生活,背井离乡的它们往往显得手足无措,很多农民在传销人员“一夜暴富”的语言鼓吹下,陷入传销旋涡不能自拔,产生大量的传销难民,为了生存、为了继续发展、为了那个美丽的梦这些传销难民就会去偷、甚至去抢。
再传销组织中时刻都在灌输社会的不公平、政府的无能、而这些传销难民(农民群体)其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的事实,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簇拥下,很多的传销难民都选择了沉默。
但这种沉默背后的社会因素如果得不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就极可能会积累成极大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带来的压抑,在某一时或某一点,由于某种的原因就有可能引发沉默后“火山”一样的爆发。
因为它(传销)使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
政府管理之双面性!
大家都知道非法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经济活动,是受到严厉打击的!但事实真的这样吗?
据笔者调查在东北参与人数超过一万人的非法传销组织几十个,几千人的非法传销组织就多如牛毛了,
笔者在做非法传销追终的时候,曾经到多个省、几十个城市的工商部门投诉,但是由于参与人数众多,数额巨大,已经超出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
笔者只有到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在被转来转去之后,最后得到一个相似而且惊人的回答:“非法传销由工商部门管、我们不管”!
就此笔者曾多次拨打北京公安部的咨询和投诉电话,听到记者说是有关非法传销的事情,对方马上给笔者提供一个电话,但笔者按号码打过去,发现是工商总局的总机,当被转到工商总局打传办的时候,笔者说明情况后,对方很无奈的告诉笔者:“对于非法传销活动,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工商部门也只能做处罚和驱散的处理,对于数额巨大的超出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的我们也是无能为力,你只有到公安部门去协调处理。
笔者又在次拨打北京公安部的电话,把情况说明以后,对方显得很不耐烦的回答:“国家有明文规定,非法传销由工商总局管,我们不管这个”,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笔者就不明白了,政府既然已经承认非法传销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那么涉嫌人员超过几万人,非法集资超过几个亿,这已经远远超过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为什么公安部门对此置之不理呢?那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明文规定又是什么呢?
目前中国非法传销或明或暗的肆意发展,传销网头们的疯狂敛财和逍遥法外,非法传销从业者的状告无门和欲哭无泪,工商部门的无力“打击”和“驱散”,以及公安部门的漠视和置之不理!
今天的中国政府到底怎么了?让我这个从事中国直、传销研究六年多的人看不懂了?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一个城市的公安部门在笔者线人的强烈要求下,确实出动警力,抓捕了一批非法传销高级别组织者,但是几个月后,网头和几个级别较高的都安然无事的出来了,经了解是每人缴纳了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罚金、几个高级别的轿车到现在依然没有归还。
于是笔者到当地公安部门问及此事,对方很强硬的告诉笔者,无法定性为非法传销,所以就放人了。既然是无法定性,为什么交钱的人出来了,没交钱的为什么还关在里面,现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些人依然关在里面,都无法定性为非法传销,我就不知道当地公安部门是依照什么罪行来关押的!就因为拿不出钱来赎人吗?
公安机关本应当是正义的化身,而不是邪恶的帮凶。但此时此刻怎么正义在这里就显得如此的苍白!
难道对非法传销只有无力的驱散吗?
难道传销网头就这样逍遥法外吗?
难道受骗者就只能愿自己的命苦吗?
笔者对非法传销演变追终已经有四年多的时间了,走过七个省30多个城市,接触过的传销人员几万人,甚至站在街边笔者一眼就能辨认出非法传销从业人员,笔者所作的一切并不需要什么回报,因为笔者也曾经从事过非法传销,知道再最底层的人是被谎言所包围的,但是现在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已经变得毫不意义!
不仅令笔者心中产生一个疑问:
非法传销政府是“禁止”?还是“默许”?
自然界当中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自然界的发展,社会在不断的发展,那么作为社会的产物,商业也是不断的发展的饿,一件新事物的不断产生和旧事物的不断灭亡辽阔无限的宇宙、地球、生物、微观粒子到虚有存在的运行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是宇宙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那我们就来谈谈这个似乎近人皆知,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反事物----非法传销!
为什么说熟悉呢?是因为人们每天或每时每刻都能听到的,有关非法传销的讯息。
那又为什么说陌生呢?因为人们对它的了解还只停留在“听说”这个最初级的了解地步,并不了解其实际运作规律和所包含的陷阱!
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先直销之前进入中国大陆的,它是直销一种崎型的表现形式
一是非法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加入者必须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或一次性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一般在2000元到3900元不等。
三是加入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到的合理利润,而是在介绍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中赚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而决定,主要是以集结人头为主。
四是非法传销多为空头公司,主要以异地运作集中管理为主,并且工资是由人工来发放,没有任何收据。
中国大陆非法传销现状!
目前中国直、传销市场分为三个层面:
一为运作比较规范、形成一定直销模式规模,又完善的奖金分配和系统培训,具有一定实力的正规直销企业。
二为打擦边球、有公司、生产基地、但实力较弱的,或者有公司没有生产基地的贸易型企业和刚刚介入直销的一些企业,虽然具有实体企业或正式注册的企业,但是由于实力比较弱,又缺乏直销运作经验,所以还是违规操作,表面上以正规直销模式来运作,或者打着商业连锁、直复营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的旗号,但实际是以集结人头运作为主的直销“伪军”企业。
三为老鼠会、就是空头公司、产品编成套2000—3900元不等,多为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以高额回报、短期暴富为诱饵,主要以异地炒作、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群体。
几乎在中国每个中、小城市都有以异地运作为主的非法传销群体存在,正在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最低估计超过500万,曾经从事过非法传销的人数最低估计超过5000万。
非法传销之利与弊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而事实存在的,同时又是相生相克的,有好就有坏、有黑必有白,有是就有非、有利必有弊,这是任何人和事物都克服不了的自然规律,所以当直销在世界产生的时候,非法传销也同时诞生了,要想彻底把反事物消灭掉是不可能的,只有尽量避免其发生的几率。
既然事物都是相生相克、对立而存在的,那非法传销也同样有利的一面和弊的一面。
非法传销之---利?
一、可以迅速造就一批富翁
众所周知,非法传销是以短期暴富为诱饵的,但在非法传销群体中确实有一小撮狠心的网头能够得到所谓的成功,就象笔者在传销组织中经常说的一句话:“它(传销)可以使一部分被管理者(穷人)经过行业(传销)的历练、痛苦之后成为了管理者(有钱人)”!
笔者这些年再自己小范围内也真正看到过几个身价几千万的传销大网头,身价几百万的传销网头上百人,那么在全国又有多少呢?
现在也有一些曾经的传销网头、改头换面转做了正统生意,几年前这些人都是没有学历、没有能力、只能维持自己生存问题的人,几年后都开起了公司,办起了工厂,可以解决别人的生存问题了!
二、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可以促动多方面经济发展
非法传销多采用异地运作的模式,就是把人从一座城市约到另一座城市来运作和发展,这就造成人员的大规模流动(我们先称这些人为额外流动人群),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必然会带动多个方面的经济发展。
如:
1、 铁路、公路运输:
非法传销人员以各种丰厚的诱饵,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从家中骗到传销组织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必然需要铁路和公路的输送,每个被邀约的人花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我们按最低标准,每人花费一百元,每个月这样的额外流动人群在全国超过百万,那每个月就是超千万,每年就过亿元!
另传销组织中有一个习惯,就是在一座城市生活几个月后,因为在不断地把人邀约到这座城市,有一些人不会加入传销组织,他们在回去之后,必然会对别人说,这样很多人就会知道这个人在这座城市从事传销活动,就很难在把人邀约到传销组织中,这在传销组织中叫做“市场破坏”,为了能够继续生存下去,所以就要开辟一个新的战场,迁移到另一座城市,这种迁移每年最少一次,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
2、 通信行业、
加入非法传销的人员,为了尽快得到所谓的成功,就必须不断地把人邀约到传销组织中,在传销组织中有三种邀约方式:书信邀约、上门邀约、电话邀约,一般前两者都很少用到,传销组织中普遍采用电话邀约,这就涉及电话费用,每个人每个月的电话花费(包括手机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按平均一百元来算,每月就是几千万,每年就是几个亿!
3、带动地方经济,如出租房屋,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人要生存就必须涉及到吃、穿、住、行这些生活必需消费,传销组织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进行集中管理,每个家庭大概由5-8名成员组成,有一名家长管理,家庭成员每天要交纳六元钱作为一天的吃住花费,在加上穿与行的花费,每人每天的最低花费为八元钱,在小城市的非法传销从业者也有一两千人,中等城市就将近万人,在个别城市和个别时期还会更多,我们就按最少一千人来算,每天就是八万,每个月就是二百四十万,一座城市一年最少就是几千万!
无可厚非,非法传销业也是一种社会资金流重组的方式,大家都知道,一元钱投入到社会资金流中,所产生的连锁反应的价值远远超过一元钱,那么每年有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额外”资金投入到社会资金流中,它所产生的连锁反应价值可以说是非常的巨大,这是不争的事实!
三、可以暂时帮助政府解决目前的难题---人员就业
中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此时,社会、人群的层次分差现象日益凸现,贫富差距明显拉大,产生大量的下岗再就业人员。
城市化、工业化浪潮不可遏阻,我国独有的土地和人口问题又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如此,则社会流动成为必然,农民涌入城镇更成为新时期的一大景观!
解决人员就业是目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非法传销不仅是资金流重组的一种方式、也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它也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很快地帮助政府暂时解决大量的下岗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非法传销之---弊!
非法传销以极具煽动性的语言来宣扬一夜暴富的"神话",的确迎合了大多数人追求暴富的心理。所有的非法传销者的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梦",梦想着自己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非法传销的组织者也正是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他们挖掘社会的阴暗一面,使人们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茫的感觉,产生对社会以及生活的现状不满的情绪,再抓住这个契机,美化其传销的事业,让人们感觉只有这份事业才能实现大家的理想,是给老百姓暴富的最后一次机会,从而使加入者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
非法传销组织都有一套蛊惑人心的骗术,"骗"已成为非法传销的一个基本特征。而且,还进行了更深度地挖掘,赋予了它更为新鲜的含义--"善意的谎言"。
但是,很多非法传销者都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成功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即使是虚幻的成功之路也满是荆棘,不是每个人都能笑到最后。
毫不避讳,笔者曾经是传销组织中所谓高级别,正因此笔者才看到传销组织深埋在底层令人胆寒的陷阱,笔者尝试到了所谓成功的喜悦,但喜悦只是短暂的,在笔者2700多亲戚、朋友当中,有70多岁的老人、有几岁的儿童、有残疾人、有农民、有下岗职工,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但是他们当中又有多少人能够得到这所谓的成功,答案是肯定的,只有几个人而已,其他的人只能是完成一个看似“义务性”的工作,就是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或借来的钱,投到传销组织中,由上面的各个层次瓜分掉,当他们邀约不到人或没有钱在坚持下去,就只能抱怨自己命不好,遗憾的走人,但事实真的是他的命不好吗?不是!
因为它的成功率最大不会超过千分之二!能够真正赚到百万、千万也只有万分之一的人!当非法传销从业者带着满身的疲惫,伤痕累累地走完这条由"虚幻"映衬的"成功"之路后,才发现命运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所有的成功、辉煌、金钱都只不过是前人留下的最后一个"善意的谎言"而已!
成功并非向前人所描绘的那么美好,月赚几十万更是遥不可及,这就产生了传销组织中一种现象---裂变!
当升到最高级别的人知道所谓的成功、金钱都是虚幻的,很多人就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他们就另起炉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赚到那百万、千万,但很多网头都是编一个莫须有的公司,随便买些产品,来继续运作,赚到钱走人,而后这个组织又会出现几个甚至几十个如法炮制的网头,当这些网头赚到钱再走人,在裂变。
这样就加速了非法传销的消亡,但消亡只是传销模式的消亡,非法传销并不会消亡!
非法传销肯定会继续一步步的演变,到底能变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但它将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在人们的身边,窥视着人们的财富和温馨的生活。
对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言,进城打工和做买卖成了他们寻求改善生活境遇的唯一手段。然而,面对陌生的都市生活,背井离乡的它们往往显得手足无措,很多农民在传销人员“一夜暴富”的语言鼓吹下,陷入传销旋涡不能自拔,产生大量的传销难民,为了生存、为了继续发展、为了那个美丽的梦这些传销难民就会去偷、甚至去抢。
再传销组织中时刻都在灌输社会的不公平、政府的无能、而这些传销难民(农民群体)其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的事实,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簇拥下,很多的传销难民都选择了沉默。
但这种沉默背后的社会因素如果得不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就极可能会积累成极大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带来的压抑,在某一时或某一点,由于某种的原因就有可能引发沉默后“火山”一样的爆发。
因为它(传销)使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
政府管理之双面性!
大家都知道非法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经济活动,是受到严厉打击的!但事实真的这样吗?
据笔者调查在东北参与人数超过一万人的非法传销组织几十个,几千人的非法传销组织就多如牛毛了,
笔者在做非法传销追终的时候,曾经到多个省、几十个城市的工商部门投诉,但是由于参与人数众多,数额巨大,已经超出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
笔者只有到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在被转来转去之后,最后得到一个相似而且惊人的回答:“非法传销由工商部门管、我们不管”!
就此笔者曾多次拨打北京公安部的咨询和投诉电话,听到记者说是有关非法传销的事情,对方马上给笔者提供一个电话,但笔者按号码打过去,发现是工商总局的总机,当被转到工商总局打传办的时候,笔者说明情况后,对方很无奈的告诉笔者:“对于非法传销活动,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工商部门也只能做处罚和驱散的处理,对于数额巨大的超出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的我们也是无能为力,你只有到公安部门去协调处理。
笔者又在次拨打北京公安部的电话,把情况说明以后,对方显得很不耐烦的回答:“国家有明文规定,非法传销由工商总局管,我们不管这个”,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笔者就不明白了,政府既然已经承认非法传销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那么涉嫌人员超过几万人,非法集资超过几个亿,这已经远远超过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为什么公安部门对此置之不理呢?那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明文规定又是什么呢?
目前中国非法传销或明或暗的肆意发展,传销网头们的疯狂敛财和逍遥法外,非法传销从业者的状告无门和欲哭无泪,工商部门的无力“打击”和“驱散”,以及公安部门的漠视和置之不理!
今天的中国政府到底怎么了?让我这个从事中国直、传销研究六年多的人看不懂了?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一个城市的公安部门在笔者线人的强烈要求下,确实出动警力,抓捕了一批非法传销高级别组织者,但是几个月后,网头和几个级别较高的都安然无事的出来了,经了解是每人缴纳了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罚金、几个高级别的轿车到现在依然没有归还。
于是笔者到当地公安部门问及此事,对方很强硬的告诉笔者,无法定性为非法传销,所以就放人了。既然是无法定性,为什么交钱的人出来了,没交钱的为什么还关在里面,现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些人依然关在里面,都无法定性为非法传销,我就不知道当地公安部门是依照什么罪行来关押的!就因为拿不出钱来赎人吗?
公安机关本应当是正义的化身,而不是邪恶的帮凶。但此时此刻怎么正义在这里就显得如此的苍白!
难道对非法传销只有无力的驱散吗?
难道传销网头就这样逍遥法外吗?
难道受骗者就只能愿自己的命苦吗?
笔者对非法传销演变追终已经有四年多的时间了,走过七个省30多个城市,接触过的传销人员几万人,甚至站在街边笔者一眼就能辨认出非法传销从业人员,笔者所作的一切并不需要什么回报,因为笔者也曾经从事过非法传销,知道再最底层的人是被谎言所包围的,但是现在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已经变得毫不意义!
不仅令笔者心中产生一个疑问:
非法传销政府是“禁止”?还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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