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及守则
1.莱科萨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科萨斯”,是经由会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公司。本政策适用于所有莱科萨斯的会员。
2.在我居住的辖区内,我已达法定年龄。我了解并同意作为一位会员,应遵行莱科萨斯的政策和守则,对自己决定的时间和一切行销活动负责。我了解身为一个会员也是莱科萨斯的独立行销代表。
3.我接受并确认莱科萨斯和其会员之间所订的协议,不构成莱科萨斯和会员之间的雇用、代理、合资或合伙关系。
4.我个人应负责缴交香港特区政府法定的个人所得税,及任何依税法规定应予缴交的其它税捐。
5.我并没有被要求购买任何产品以成为会员。
6.我不会对莱科萨斯会员之职阶、潜在的收入。以及公司产品作出错误或误导的说明,不仅如此,还包括宣称产品可预防、治愈、治疗或诊断任何疾病。我十分了解向潜在的会员展示奖金支票和预测高额的收入是被禁止的行为,莱科萨斯可以据此终止我的会员资格。
7.作为会员,我将维护并提升莱科萨斯的产品和声誉;不进行有损莱科萨斯之声誉、产品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不进行任何不礼貌、欺骗、误导、不道德或邪恶的行为。如若违反以上任何规条,莱科萨斯可以据此暂停及调查我作为会员的户口,我在莱科萨斯的会员资格亦可被终止,不得反对或异议。
8.任何参与之个人或法人团体可以各自拥有一个会员资格。配偶可以各自拥有莱科萨斯的会员资格,但必须属于同一条线。禁止变更直属介绍人。配偶中一个人的不当行为将归由夫妇两个人共同承担。一旦正式成为会员就不能变动。会员和顾客之名单属莱科萨斯所有,会员可利用它们作为建立其行销的帮助。上述的名单未获莱科萨斯之书面许可,不得用在任何其它商业目的。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及失效后的90天内,会员禁止直接或间接诱使其它莱科萨斯的会员到其它的营销组织。
9.我了解我将负责零售及批发的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公司要求的评价和核实材料。在向潜在的会员或顾客展示莱科萨斯的事业机会或产品时,我同意这样的展示必须严格遵照下面的方式,否则我可能被终止会员资格:每次展示莱科萨斯的事业机会时,必须直接告知对方不需要购买产品以成为莱科萨斯的会员,但是每月须批发性的购买少量产品来维持领取奖金的资格。
10.为了在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遵守中央或地方法律的变更状况下,保持可行的市场行销计画,莱科萨斯将不定期的对会员增列有关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会员市场计画。该等政策、程序、市场计画的修改和所有的变更,将视为在莱科萨斯正式网站上所发布的协议部份之一。
11.我了解并同意我有责任随时保持知悉莱科萨斯所有当前最新的信息,如果我没有这样做,莱科萨斯对我忽略正确信息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12.70%零售之规则
莱科萨斯的行销计划是建立在零售给最终消费者上。公司也体认到会员可能希望购买合适数量的产品以供个人或家庭使用,或将产品介绍给他人以获得顾客群。
为了保护莱科萨斯和会员的诚实性,行销计划的每一方面都是设计来帮助我们的会员将我们优质的产品销售给一般消费大众。为了贯彻这些政策,莱科萨斯已经采行具体的零售和零售业规则。为了支持和加强此政策,莱科萨斯将坚持贯彻随机的审核追踪。
莱科萨斯的代表将联系会员核实是否遵行订购产品的70%必须零售之规则。会员必须保留零售纪录,做好协助公司执行此项任务的准备。
1.虽然莱科萨斯的功能是销售产品给一般消费大众,莱科萨斯仍体认到会员可能希望购买合适数量的产品以供个人、家庭使用或提供样品试用。基于这个原因,莱科萨斯拟定了包括供个人、家庭使用和建立行销所需的合适零售数量,并不单独只为合格或晋升之目的。
2.为了明确地增进零售,莱科萨斯已经采用这样的政策,为了保持和莱科萨斯的固定关系和保证有资格获得组织发展奖金,会员必须在每个合格周期(四周)内至少完成五个零售给不同的零售客户。另外,会员必须销售所订购产品总量的50%给没有参加为会员的人。
3.我了解作为莱科萨斯之会员,我有责任遵行莱科萨斯的政策保存销售记录和零售收据,以应莱科萨斯之要求接受评估和审核。
4.和其它主要的电子商务公司一样,莱科萨斯已采用零售70%的规则。依照这项规则,除非先前所订购产品之70%已经出售或供个人、家庭使用或提供样品以建立行销之目的而用掉,否则会员不得再加购产品。
5.会员经营权转让
会员资格可以被继承或遗赠。除以上情况外,会员经营权转让必须得到莱科萨斯的核准,否则不得转让或过户给他人。
营权转让程序:
1.会员本人须从取得会员资格起届满6个月后,方可向公司提出申请。
2.会员须亲身携同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到来本公司或从支持网站里的“需求支持服务”通知莱科萨斯有关会员经营权转让的要求。在提出要求的同时,必须注明会员编号、会员的身份证号码及受益人的身份证号码。
3.在提出要求后的14天内,必须亲身携同或寄回会员及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交回本公司。若本公司在14天内尚未收到有关资料,申请将会作废。
4.只可将其资格转让给非本公司会员*。
5.会员资格转让生效后,会员所累积的积分将全被扣除及其所有经营权将一并撤销#。假若会员考虑再申请成为莱科萨斯会员,必须在会员资格转让生效后届满6个月后,始得重新申请入会。
6.由于经营权转让须更新资料,公司酌收手续费港币$200元。
*非本公司会员指从未参与过莱科萨斯的个人或公司。
#在「会员经营权转让协议书」上必须列明会员所累积的积分将全被扣除及其所有经营权将一并撤销。
1.解除或终止会员资格
自愿性解除契约﹕
o会员自订立契约日起14天内,可随时以书面通知莱科萨斯解除契约,于解除契约生效日起,会员资格亦将一并撤销。
o入会费将全数归还,而有关退货之事宜将依从退货守则处理。
自愿性终止契约﹕
o会员自订立契约日起14天后,可随时以书面通知莱科萨斯终止契约,于终止契约生效日起,会员资格亦将一并撤销。
o入会费将不会归还,而有关退货之事宜将依从退货守则处理。
强制性终止契约﹕
o会员如有违反香港法例或莱科萨斯会员准则,按情况轻重,莱科萨斯有权撤销其会员资格,并终生不得再申请入会。
会员资格因解除或终止契约生效后,其所有经营权将一并撤销,假若会员考虑再申请成为莱科萨斯会员,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契约生效后届满6个月后,始得重新申请入会。
会员在解除或终止契约期间不得承接莱科萨斯的会员经营权,亦不得参与公司及会员举办之任何活动。
假若会员被强制性终止契约,公司基于保障其它会员之权益,按情况轻重,保留是否退货的权利。
若查实会员属恶意退货行为,公司基于保障其它会员之权益,按情况轻重,保留是否退货的权利。
莱科萨斯保留上述会员重新申请入会之审核权。
1.除了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及/或莱科萨斯事先书面同意我使用外,我不会使用莱科萨斯的公司名称、交易名称、公司图像、行销资料、商标或服务标志、以及任何产品,包括所有的印刷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及网际网络,来促销我的莱科萨斯
会员事业。我了解若未经授权而使用公司的商标或具有版权的资料是违法的行为。我了解我不能对任何产品进行重新包装或重新注明商标。我了解并同意我不得自行制
造用来建立莱科萨斯会员组织所用的辅销品,以获得利益或转售。辅销品的制造和行销,必须完全由公司控管。如果我得到公司的准许得以自行制造任何的辅销数据,我了解莱科萨斯将拥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我了解任何违反此项政策的行为,将立即被终止会员之资格。
2.我了解作为一位莱科萨斯的会员,我有权以自己选择的货品价格来销售产品,但不可以低于莱科萨斯建议的零售价进行宣传及售卖。
3.莱科萨斯推行无垃圾邮件政策。我们认为主动提供的大量电子邮件即是垃圾邮件。我了解如果没有遵守此政策会导致个人的会员资格被立即终止,而且莱科萨斯并不允许透过电子邮件之大众行销方式进行公司的商务或货品行销。
4.我了解并接受我有责任监督和支持我个人介绍的下线会员。我同意透过如个人联系、电话交流、书面联系、电子邮件、出席会议和参与活动等方式来保持每月与下线会员的交流和支持。我有责任确保我推荐的会员获得充足的培训。「充足的培训」的意思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各方面的知识传递︰公司政策与守则、奬金制度、产品认识、忠诚的经营手法、营销策略及商业道德等。在我的领导位置,我必须时刻以专业的态度带领我组织内的会员。在把产品及服务完善地交付消费者的前提下,我有责任担当管理、销售和货品分配的角色。
5.会员须在加入满周年时续约以保有会员资格,续约费为100美元。如果会员选择不续约,所有奖金、行销位阶和订货权亦同时被终止,会员的位阶将从组织中删除。
6.退货守则
1.在货物递送到会员在支持网站登记的邮递地址,会员收取货物后14天内,会员须亲身带同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到来本公司或从支持网站里的需求支持服务通知莱科萨斯有关退货的要求。
2.收到退货申请后,公司将发出回函通知给会员是否接受退货的要求。若退货的要求被接立,在回函通知内会告知会员一个退货核准号码(RMA)。
3.会员必须在收到退货申请的回函通知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带同回函通知、退货核准号码及退货产品到本公司。
4.经查验退货产品符合退货条件*后,本公司将在30天内退回等同退货产品买回价格#的款项到会员的登记信用卡账户。
o不论是否申请终止会员资格,任何的退货申请均将被视为终止会员资格。
o当退货情况发生时,所有此会员的上线因该批产品而获得的奖金或积分,将会一并扣除。
o会员须告知其零售客户,有关会员14天退货的期限和14天内退货才可从本公司获得退款的声明。
*退货条件指退货产品须未逾有效日期、未受损坏和仍能使用及在可从新售卖之情况下。
#买回价格为卖给会员的净成本,扣除已付给会员的奖金或积分后之90%。剩余的10%会作为本公司的退货手续费。
1.我了解并确认公司没有做出任何有关收入之保证,利润保证或向我展示任何成功的事例。除了此处的声明外,公司没有对我做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担保或保证。莱科萨斯并不建议任何可能的会员离开当前的职业,或在他们产品销售的零售交易带来稳定、可观的收入之前,即购买大量的产品。
2.我了解此协议包括了我个人和莱科萨斯之间的全部协议。除非经过莱科萨斯管理阶层授权的书面签署之外,任何其它附加的承诺都是无效的。
3.如果此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其余条款仍将维持原有的效力。
4.不联系政策
莱科萨斯之会员禁止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或诱惑其制造商、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供货商的分支机构或公司产品开发者,被发现有这种行为将自动终止其会员资格。
1.不诱惑政策
作为莱科萨斯之会员是绝对严禁介绍任何本公司之会员参与其它直销公司。
莱科萨斯之会员禁止代表他个人或代表其它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协会、有限公司或其它实体,企图雇用或诱惑公司员工、其它莱科萨斯之会员、顾客、产品研发者或公司的供货商改变他们的职业或他们与莱科萨斯、莱科萨斯的分支机构间的商务关系,并禁止与其它的同业建立商务关系。莱科萨斯可依此项规定终止或恢复与会员之协议。
1.补分宽限
o会员在会员资格有效期内只可要求补分一次。
o会员须在其合格周期完结后的7天宽限期内,从支持网站里的“需求支持服务”或本人亲身带同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向本公司提出有关补分的要求。
o若补分要求在7天的宽限期后提出,本公司将不受理。
o若核实会员之补分要求乎合本公司条件,会员须在宽限期内购买90BV(或以上)之产品,方能持续合格。
o若核实会员之补分要求不乎合本公司条件,此要求将不受理。
o若会员已补分一次,第二次的补分要求将不会受理。而该会员所累积的积分将全被扣除。
生效日期:2003年2月18日
备注:会员可从支持网站里的“自动送货设定”设定在合格周期完结日安排自动订货,以确保会员能持续合格。
1.声明
o会员必须确保填写的资料全部属实。
o会员进入支持网站的密码乃私人密码。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应向任何人仕透露进入支持网站之密码。
o若会员怀疑个人支持网站曾被他人盗用,请即更改进入支持网站之密码。
o本公司行政运作将会以会员在个人支持网站所提供的资料作准。
所有由于会员疏忽而导致的损失,本公司一概不负责任。
1.转换介绍人
o在一般情况下,本公司并不容许会员转换介绍人。
o会员必须得到直属介绍人的同意,才能提出转换介绍人之申请。
o该申请之批核将以美国总公司决定作准。
o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人必须缴交港币$200元的手续费。
2.包装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把莱科萨斯的产品重新包装后再售卖。
3.产品送货条款
o为了确保会员所订购之货品得到妥善处理﹐本公司修订送货程序。由2003年2月4日开始﹐收货人需向送货人(新物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香港身份证)及任何受权文件(若适用)作为收货证明及记录。
o若任何收件人不能提供以上证明﹐送货人均不会发货。
货品只送往住宅及商业楼宇(不包括离岛区﹑船运公司﹑速递公司及邮政信箱)。如送往东涌﹑机场或沙头角﹐公司将收取按每订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