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原有广大三生万消费者普遍反映积分计算方法与实际剩余额不相符,现就此问题及积分计算方法向广大消费者公布,在经过公式计算核对积分有误后,可到原三生万公司办理相关更正。
第一种计算方法:
凡未发生过兑奖权转让或购买的消费者,剩余积分计算方法:
剩余积分=(已兑奖额)剩余未兑奖+十月份积分+散分(未积成权200分的)
例:某消费者总积分为7005.27;共有兑奖权35个兑奖权;此消费者合计已领1577元,则余额为:35×200-1577+5.27=5428.27(如有10月份的另加)
或余额:(总积分)7005.27-1577(已领奖)=5428.27
因10月份积分成权后未有任何兑奖记录,因此,在计算十月分积分时应直接加上即可。
第二种计算方法:
凡涉及有兑奖权购买的消费者,剩余积分计算方法:
剩余积分=总兑奖权(本身+购买)×200-总已领额(包括出让方已领)+余分(10月×200+未足200分的正常散分)
例:某消费者自己有100个兑奖权,后购买B消费者50个兑奖权,则此消费者共有150个兑奖权,此消费者剩余额为:150×200-(双方已领奖)X+余分(10月份积+未足200分的正常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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