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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销企业“偷渡”中国内地调查

发布: 2005-12-02 00:00:00    作者: 陈 亮   来源:  

    7月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向记者透露,最近他们联合商务部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海外直销企业“偷渡”中国内地的事情。
  由于直销立法进入倒计时,大批海外直销企业加快脚步利用各种方式进入国内市场,企图抢占先机,攫取市场份额。其中有许多企业在网上发展会员,从国外或中国香港、澳门等地给会员寄公司产品,让其在中国内地营销,秘密进行网上“偷渡”。
  据悉,这些“偷渡”中国的企业,有些在中国注册公司以传统分销方式销售产品,有些甚至都没有在中国注册,没有工厂和公司。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美国优莎纳、美国安旗、美国立新世纪等海外直销企业都存在这种情况,他们“偷渡入境”的营销团队更是活跃在中国内地的各个地方。 
 
优莎纳的“偷渡”
 
   记者了解到,一篇在业内盛传的《优莎纳再曝丑闻》的文章,说出了美国优莎纳部分海外团队以香港为据点,私自“招募”内地人员加盟的事情。遭到总部的禁止后,他们就建起一个类似于总公司的网站,并在该网站上以虚假资料注册,任意篡改资料,用虚假的身份发展下线,在内地进行经营。
  记者从直销传播网上的这篇文章中了解到,美商优莎纳公司在未正式进入内地时,就有一支叫做“常青团队”的经销商团队“偷渡”进入国内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并发展相关会员。其领导人黄某,经记者调查,发现其“在南京一带和互联网上活动频繁”。
  在优莎纳海外经销商的“领导”下,黄在中国内地发展了新疆、湖南、广西等四条线。而一名谭姓女子,“很荣幸”地成为了横跨上海、湖南、成都几地的湖南线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黄老师平时很忙,他现在都不接外人的电话了,他的四条线已经满了,我们是他的第三条线,目前有200多人。”
  记者试图通过多种途径和黄某“交流”,但始终未联系上。记者以入会者身份从谭那里了解到,她们的工作都实行网上操作,“管理人员都是通过QQ和新、老会员联系工作事宜,直接在网上传递更详细的学习资料,每天上班时间为晚上八点。”据谭介绍,会员订货都在网上,而具体的“报单位置”只有成为她们内部会员后才能花200多元获得,业绩查询和奖金查询都直接在网上进行。
  关于那个假网站,谭的说法是:“我们系统曾经用过一回的工作网站,现在没用了。”记者7月13日点击进去查询了一下,发现上面的介绍极其简单。14日记者再想进入该网站,就进不去了。 
 
隐蔽的操作方式 
 
  美国安旗广州团队负责人游某最近也一直忙于发展会员的工作。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安旗也有自己的国外团队,通过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朋友拿货,进入中国内地销售。考虑到公司的安全性,记者“必须成为正式会员后才能阅读更详细的网页”,因为有阅读权限密码。
  此外,立新世纪深圳团队的负责人权某向记者介绍说,立新世纪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无锡附近有一个工厂,但还没正式开始运作,现在还处于保密状态,连她们都不知道。
  现在营销人员的产品来源,主要是靠权某熟悉的一个朋友来“做物流”。他专门往返于香港和深圳之间,去香港立新世纪公司提货,运回深圳权某办公处后,按照订单分发给权某下面的会员。他所得的利润,是“产品的香港价格×1.1%的运费(含关税)×人民币汇率”。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产品进入中国内地的渠道问题。
  另外据悉,今年6月,屡屡被政府以“传销”之名视之的立新世纪,开除其最大的经销商何肇伦一事,曾在业内炒得沸沸扬扬。有评论人士指出,何肇伦是该公司进入中国内地的牺牲品,“立新世纪想把其偷渡中国内地市场的行为,归究到几个大的经销商头上。” 
 
寻找监管的缝隙 
 
   “在直销法规即将面世时,安利等直销企业更热衷于公益活动、积极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此时,美国优莎纳等企业则‘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位接近这些企业的专家说。
  我国直销专家、中国直销网总经理胡远江认为,“偷渡”是外国直销企业没有合法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一个成分,凡没有办公地点和正规的工商法律注册,不是内地生产型企业,就属于“偷渡企业”。他们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方作为进入内地的“桥头堡”,通过“走私”渠道或邮寄方式使产品进入中国内地。
  在姜文兵律师看来,“偷渡”企业在网上发展会员,营销人员通过网络交易,财务和奖金走境外网上系统,整个电子商务运用得比较灵活,打的是法律的“擦边球”。
  事实上现在网站域名的注册非常简单,通过任何一家代理公司即可注册拥有。
  现在“常青团队”又换了一个网站,作为工作平台。谭女士就向记者透露,优莎纳的直销团队与总部有一个协议,如果没有人举报ID号,总公司就不能砍掉“常青团队”这条线,因为他们没有注册。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这种情况应该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关闭网站。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承认,网站的管理有时还是比较薄弱的,“网站营销的内容我们不管。”而在税务方面,“偷渡”这种操作方式也有逃税之嫌。海关方面可能也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
 
按现行法律查处 
 
  对于这种“偷渡”,具体负责这方面事务的中国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都表示:“法律没出台,现在不便发表任何意见。”中原直销研究中心的主任郭亮认为,中国市场很大,好赚钱,偷渡行为本身是一种“利益的驱动使然”。胡远江则指出,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向往中国市场,同时又不想承担对中国市场正常开发的政策风险,不想花太大的投入,于是就“偷渡”。“这是一种‘进可攻,防可守’的灵活的商业方式。”
  另外,当事直销企业对“偷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表现出海外企业是基于对中国市场规则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一种试探行为。
  记者通过越洋电话找到了位于美国犹他州盐湖城的优莎纳总部,全球服务部的Peter告诉记者,优莎纳最快一年以后真正进入中国内地,优莎纳现在在香港和台湾有了分公司,已经在中国内地建好了工厂和公司,只等直销法律出台后和牌照拿到后就可马上面向公众,现在还处于保密状态。
  当记者问到“常青团队”等优莎纳“偷渡团队”在中国内地活动,优莎纳公司是什么态度时,Peter承认优莎纳有这种“偷渡”情况。他强调:“由于优莎纳人员数量太大,公司有很多下线会员,但公司管理不过来,很难查,也很麻烦。”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承认,直销一方面给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方便消费者;另一方面,由于直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推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如果管理引导不力,直销可能会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工商总局的吴雁处长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在国内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立新世纪已经在广东受到了处罚,有些企业他们正在调查。在新法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现行法律也是有效的,“不排除工商部门按现行法律来规范和查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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