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传销、非法传销关系图!
发布: 2005-11-30 00:00:00 作者: congchunlong 来源:
直销、传销、非法传销图
一、“直销”一词的四层含义:
1、图中0级渠道和N级渠道代表的灰色部分的总称。这种叫法是不太合理的,也与现在的“直销法”相违背。它无视直 销和传销分别是渠道长度的两种极端的根本区别,而把二者混为一谈。而认为“无店铺销售”和“人员推销”,就是直销--这是我们把二者混为一谈的原因。
2、 图中0级渠道指示的灰色部分。这是广义的直销。
3、 图中的直接销售(Direct selling)。这是狭义的直销,它包括两种方式,一是自 动售货机出售,一是人员上门推销。
4、 上门推销。这是<直销管理条例>是所指的直销: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二、“传销”一词的含义:
传销指的是图中的N级渠道所指的灰色部分--又叫多层次营销、多层次传销、网络营销。《禁止传销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所谓合理的与不合理的传销,意思是,在国外的规范动作中,确实存在着合理的、不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企业,如安利就是一例。但是,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传销动作非常不规范,社会上存在的传销,百分这九十都是骗局。国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也是无奈之举。但是在<禁止传销条例>将社会上的非法传销清理干净之后,合理的传销还是要开放的。在中国现在,一切形式的传销都是违法。
三、直销、传销的根本区别:
直销(zero-level marketing)是零级渠道;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是N级渠道,也就是无限制级别的渠道。
直销是渠道长度最短的营销模式;而传销是渠道长度最长的营销模式。
二者是渠道长度的两个极端情况,一个无限短,一个无限长。
而且,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传销员与传销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直销员是直销企业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律师论证过,直销员如果工作中受伤,要权利要求直销企业给予补偿。而传销员和传销企业之间不存在这种关系,传销员是独立于传销企业的独立分销商,本身与直销企业不存在劳务关系。
这是其根本的区别,在这个根本的前提之下,再谈有没有入门费、是否团队计酬、有无产品等皮毛的东西。否则就是舍本逐末。
四、“直销法”之后,中国存在的四类直销、传销企业:
1、合法直销。指完全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直销企业。雅芳是国内首个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太太药业也打算进军直销业。但这类企业毕竟是少数,8000万元的保证金不是小数目。这也为以后的降低门槛埋下伏笔。
2、 非法直销。指的是没有取得牌照的,但是动作比较规范的企业。它们只是无法取得牌照。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将会被默许的。银行业是比较典型的直销。还有一些大型的机器设备制造厂、专业办公软件最好的销售方式都是上门推销。
3、 合理的传销。这在传销企业中将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社会上合法动作的传销企业实在太少了。安利、天狮都是合理的传销,却与现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相违背,却为执法机关所默许。
4、 不合理的传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鼠会”、非法传销、“金字塔骗局”。毫无疑问,这类传销,将是我国颁布直销法之后治理的重中之重。这关系到我国直销业能否存活的重大问题。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尽快解决,还直销和合理的传销一个干净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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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