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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销企业立法先行

发布: 2005-11-30 00:00:00    作者: 林华   来源:  

10年磨一剑,对于急需国家给予“合法身份”的直销行业来说,这剑已磨到了关键时刻。来自中国官方的消息称,中国直销立法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

  然而,当直销立法进入市场操作层面的讨论时,海外军团各自的小算盘便渐渐显露出来,都希望立法是“以自己的标准来推进”。特别是在针对内资企业方面,它们一直在游说政府先行对外资开放。

  有关专家表示,鉴于《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将会比“直销业管理办法”先行颁布实施,也意味着外资直销企业会比国内直销企业获得优先的市场进入机会——国内企业又一次被政策抛在了外资的身后,吸引外资也要讲策略,外资超国民待遇不符合中国国情,直销立法不应该歧视国内企业!

  一、外资暗战话语权

  为了使《暂行规定草案》内容更适合未来直销市场发展需要,中国政府一改制订《1997年传销管理办法》时“闭门造车”的办法,除了一直以来的广开言路外,更多次与“外资企业关注直销工作小组”成员举行专题会议,就一些操作的技术问题广泛展开讨论。

  据称,“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成立于2004年5月18日的“苏州会议”,这是一个过渡性组织,由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来7家企业组成。在200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次专题会议上,直销工作小组新增加了仙妮蕾德等4家企业,成员单位由此增为 11 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直销工作小组已经举行了 4 次专题会议,并就市场准入条件、保证金制度、关于金字塔诈骗的特征及与直销的区别、计酬制度等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关于这些方面的讨论现在仍未形成共识,商务部外资司目前也未发表看法,目前仍在进一步征集外资直销公司的意见。

  从目前的立法进程来看,外资企业团结一致狙击内资企业已经取得了胜利。当直销立法进入市场操作层面的讨论时,各自的小算盘便渐渐显露出来,都希望立法是“以自己的标准来推进”,甚至表现出了打压竞争对手的意愿。

  8月初,外界甚传雅芳将成为中国直销开放后“直销牌照”的第一个领取者,而据一了解内幕的人士称,这是由竞争对手导演的一幕闹剧,目的是通过由此形成的“各方面压力”漩涡,让雅芳退出领取直销牌照的“第一梯队”。

  事实上,直销行业内几家大型外资企业为中国直销立法作了不懈努力,其目的是争夺话语权。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行业人士表示,早在1998年,中国开始禁止传销的时候,这几家企业就借国务委员吴仪接见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时,当面向吴仪女士提出要求,要求中国政府允许外资直销企业正常经营,并保护外商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

  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甚至给国际直销协会写信说,我们已经要求中国政府解除其市场壁垒并允许直销企业继续在华拓展业务;美国商务代表此次同中国方面就双边贸易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进行讨论时会重点突出上述问题。

  2001 年,中国加入 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 3 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该人士透露说,中国入世谈判中关于直销市场谈得很艰难,都是通过双方数个回合才达成的协议。但是中国政府顶住了来自美国的压力,不仅迫使外资传销企业在国内转型经营,同时将时间定在 3 年后——2004年底。

  据该人士透露,外资企业并没有因为时间确定而停止他们的决心和行动。1999年7月,行业内某龙头公司将一份长达100多页的《中国直销发展的过去与未来》的建议书提交给中国政府,这本建议书还附加了《反金字塔销售规定样本》、《直销管理规定样本》、《世界直销协会商德约法样本》和《中国直销企业界协会守则样本》。该公司高层认为,这是关于如何有效管理和规范中国直销业的文件。

  “这简直是在给中国未来出台直销法建立范本。”有评论毫不留情。一个被行业内普遍引为标志的事件是,2003 年 6 月 28 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并将北京从疫区名单撤除的第 4 天,安利全球董事会主席史提夫温安洛出现在安利中国总部——广州,宣布一次性追加投资 1.2 亿元,增资数额相当于安利在中国 10 年来的全部投资。温安洛当时说,关于中国的直销立法,安利很愿意将在其他国家和市场的经验介绍到中国来。

  而来自另一直销巨头雅芳的资料说,他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的行业经验。在中国,雅芳在致力于经营批零销售模式的同时,也一直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国际上其他国家市场行业的成功经验供政府参考,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协助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立法规范。这几乎可以代表所有外资企业的态度。

  二、首先给外资放行

  2004年初,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再次确认了中国将加快直销立法进程。他表示,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有关直销业的管理办法。

  据商务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人士的话称,中国政府将坚持要求直销企业经营固定的店铺。就像现在随处可见的安利、雅芳或者是玫琳凯等的店铺一样。

  这一次,外资们要到了他们想要的。据了解,《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

  据称,《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审批和领取营业执照的程序,可雇佣推销员的分公司的审批,外商投资直销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等。此外,为保障外商投资直销业能健康持续发展,制订外商投资直销业规章时,会与现已出台的规范外商投资直销业的规定相配套,如坚持店铺加雇佣推销员的直销模式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加上国际上通行的管理直销公司的做法,如保证金制度、冷静期、退货和退出制度等。

  在国内、国际做法相结合的同时,规章中还将明确以企业的具体行为来判断是金字塔诈骗还是正当直销。对于界定为金字塔诈骗的欺诈行为,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可以肯定,《暂行规定》的正式出台,将早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制定的关于直销业的管理办法。外资直销企业将率先成为合法在中国市场适用直销经营方式的企业。

  据了解,即使对外资先放行,国家主管部门也会设定一定的“门槛”,以免渔目混珠。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共有价值 850 亿美元的直销市场,而中国还几乎是块处女地。有评论认为,东方文化所特有的讲究人际关系的特点,使之成为直销的天然土壤,其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一个更直接的例子来自玫琳凯,玫琳凯从1998年进入中国,自2001年开始赢利,目前已经占有中国化妆品市场 7%-8% 的市场分额。

  然而,国内企业又一次被政策抛在了外资的身后。鉴于《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将会比“直销业管理办法”先行颁布实施,也意味着外资直销企业会比国内直销企业获得优先的市场进入机会。这对广大欲试行直销业务的内地企业多少是个打击,那些在灰色地带从事直销业务的国内企业,此时更要叫苦不迭。一位国内直销企业的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担心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直销业务员被外资企业挖走,作为应变方案之一他们甚至做好了变身外企的打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雷表示,“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应该给资信好的企业优先进入的机会,因为毕竟还有很多非法传销存在,损害着直销行业的利益。”

  这样说来,无论民营资本什么时候可以合法进入直销领域,首先培养好自己的资信总是不会错的,这里面还有政府希望“在外商投资公司取得经验之后,可带动内资直销业的起步和发展”的意思。

  再换一个角度说,两个法规的出台,前后相差最多不过半年时间,而且《暂行规定》可以看成是“管理办法”的预习版,国内企业在这半年时间学着点,研究战术,养精蓄锐,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去挖安利、雅芳培训好的员工,为我所用呢?

  作者:林华
  商务部 研究院 《中国外资》 2005年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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