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配套办法出台 直销企业接受监督
发布: 2005-10-31 00:00:00 作者: 张驰 来源:
据商务部新闻办最新透露,上月召开的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已连续审议通过《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和《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等三项行政法规,并将于12月1日与《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实施。据了解,商务部也将于12月10日开始接受企业申请直销牌照。
直销企业员工每月收入需报备
新出台的《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直销企业要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公众披露九大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等等。明确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直销企业应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披露信息。直销企业建立的中文网站应在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直销企业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以下信息 1、直销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2、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3、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以及直销产品的主要成分、适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项等应当让消费者事先知晓的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直销企业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4、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5、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退换货地点及退换货情况;6、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7、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8、直销培训员名单、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9、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对此,不少直销企业表示“吃力”,因为细则中严格的信息报备和披露有些已经涉及了直销企业的“商业核心”。 不过有业内专家表示,从未来的角度看,现在的直销企业的经营能不能够严格遵守直销法规的要求,可能是未来这种渐进式的开放能不能继续下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直销培训不得收费不得在私人住宅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对直销行业的培训问题作出特殊规定,要求直销培训员只能对所属企业进行培训,且直销企业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和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对于直销培训和考试,该办法通过以下四项主要规定加以规范 1、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培训和考试。2、直销培训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直销企业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3、直销企业应在本企业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4、直销企业应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7日前将培训或考试计划 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 在直销企业中文网站上公布。
可用保证金向消费者支付退货款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首先明确 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
根据该办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1、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2、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3、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为杜绝传销,该办法特别规定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使用保证金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不予受理。
同时,保证金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有内人士指出,上述的条例表示中国政府对企业规模有了限定,因为需存缴2000万元保证金的企业销售规模要达到1.3亿元左右,而需存缴1亿元的企业销售规模大概需要近7亿元。这意味着销售规模低于前者的直销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限制,企业可能因此自动退市。而销售规模较高的直销企业,要求被存缴保证金不会更多,有更多的经费用来投入生产经营,增强竞争力。
直销是众多现代经销模式中的一种,该经销模式可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是,这种经销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直销人员也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所以,极易引发一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发生。加之直销这种经销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通过一系列法规引导直销业走规范化道路,让直销企业接受监督,对于经济平稳发展以及我国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而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