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传人:准直销模式
发布: 2005-10-01 00:00:00 作者: 龙传人 来源:
各位总裁和直销专家们:
传销之非法,并不在乎开店多、有好产品或做了多少公益事业、或者还有市、省、中央某某领导亲属在后台出面支持,甚至说您在人民大会堂开过会,就能保护得了的。
只要您有了明显的传销特征,工商局就能会同公安对你打击,特别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是线头们,就可能获得法院的判刑。到那个时候,所谓的保护伞跑得比谁都快;他还会在你的伤口上撒一把盐,说是你欺骗了他这位达官贵人。
你别以为自己的确有99%的正确,就能忘乎所以。工商局只要查到你剩余的那个1%是地道的传销,他是不会同情你有99%的正确,就能放过你的。我们别指望99%的正确去掩盖那1%节骨眼上的拉人头、传销奖金制度特征。因为各地工商局已经很内行了。
如果你认为直销开放啦,安利能搞,我也能搞,那你就错了。中国目前的直销只是开放给那些有经济实力的大集团,有多年正确运作信得过的企业。你拿得出2000万人民币存入商务部指定的银行吗?你近年来的信誉度,能使国家放心吗?可以说,如果中国现有3000家直销企业,我估计将有2970家根本不可能在第一批获准。
这就是说,今年并不全面开放直销模式,只对极少数超级企业才在严审条件下有限度地开放。
业内人士太多的人在误会直销法的出台,以为我们大家都可以开放直销运作了,这是过于天真幼稚的误解。实际上对于我国众多的大、中、小型直销企业,(不包括超级企业),在未出台的今天还能稀里糊涂地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混日子,真要是在明日“有法可依”时,大、中、小企业都将依律判定为:
1、要么接受工商局的打击——属于非法传销;
2、要么接受商务厅的查处——属于无牌直销。
如果胆敢违规,违法继续经营,公司和团队、个人通通的没有好下场,别叫唤“灰色能经营”,“黑色能暗抗”了。说话倒是不费力。真到了那个时候,严打真正开始后,法轮功那么嚣张,政府不仍然能够“法可责众”吗?别做“法不责众”的梦了。
今年的直销不是大家都能玩的游戏。过上两三年后,由于国家规范有力、国民素质提高、国情适应后,可能大、中型企业(不包括小企业),都有可能参与直销,这肯定也会是政府的希望。
可是在这2、3年内,非超级直销企业老板和直销精英能耐得住寂寞吗?怎么办?
本人建议:
1、坚决不能回头干非法传销;
2、也不做合法的直销梦(因为高门槛您进不去)。
本人建议:
走分销之路,先按“准直销”模式运作,等待国家第2、3批时再进入“直销”状态。
“准直销”模式的特点如下:
1.绝对不能有“禁止传销条例”中严禁的十二种行为,否则工商局逮住了严惩不贷。
2.绝对不能与“直销管理条例”中定性了的“直销”有着根本的相像,否则商务部门定要责问你有否国家的“直销”牌照。
3.必须保留“市场倍增法”和“非单干集体主义式营销”特征。
4.上述三条还不能由主观认定;
而必须严格地、彻底地能经受得住工商局打传办、经检科、公平局的深入检查。
“准直销”由四句话16个字组成:
三网合一
六高支持
三六渠道
分销致胜
三网合一,指的是:
国际(互联)商网(天网)
特许(专营)店网(地网)
社区(推广)人网(人网)
六高支持,指的是:
高科技平台
高素质教育
高激励机制(绝对不是双赢制等传销奖金制度)
高拼搏团队(绝对不是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组织)
高品质产品
高收入报酬(大部分人能过一千元)
三六渠道,指的是:三十六种分销渠道(暂不在网上公布)
分销致胜,指的是:采用“准直销”模式,基本上属于传统的分销商业模式类。
那么,今日积我13年来执著地研究直销这门学问,对如何突破传销的旧模式而提出的“准直销”模式,是否可供同仁们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