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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VS传销 李逵VS李鬼

发布: 2005-08-31 00:00:00    作者: 徐连欣   来源:  

   近些年来,在我国直销仿佛“李逵”,而传销犹若“李鬼”。普通老百姓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传销“李鬼”花言巧语心狠手辣,它的危害性令社会深恶痛绝,政府也不遗余力大力整治,可谓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非法传销为何焚烧不尽,有如此多的人参与?其原因何在?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老百姓该如辨别直销“李逵”和传销“李鬼”?直销这个行业又该如何发展?本版在此给你一个详细解答。 
    传销“李鬼”害人无数 
    传销活动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危害极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被骗传销者本溪街头裸奔 
    “他们打我,打我的头,还给我灌药。”42岁的袁昌培满怀发财的希望从湖南来到本溪,却落入传销者的魔掌,被打得神志不清,在本溪的大街上裸奔不止。 
    开个网站就能赚钱 
    “网上营销是挑战更是机遇!上世纪80年代初,摆个地摊就能发财,可很多人不敢。上世纪90年代初,买支股票就能挣钱,可很多人不信。21世纪,开个网站就能赚钱,可很多人不试。你想试试吗?”看了这么“鼓动”人心的话之后,不知你有什么感觉。这是写在一个打着“网上创业”旗号传销网站上的一段话。用网站“站长”的话说,他们是“坐在家里工作,穿着睡衣挣钱”。 
    广西玉林打击非法传销 
    7天端掉“鼠窝”100多个 
    自8月19日玉林市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公安、工商部门周密部署,联手出击,取得了初步成效。至8月25日,全市共清查出租屋、茶座、广场等传销人员聚集场所160多处,端掉传销窝点146个,教育、劝散传销人员1100多名。 
    大学生传销牵动总理心 
    6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学校要采取措施防止大学生受骗参与传销活动。” 
    6月2日,副总理吴仪批示:打击传销活动已经进行了若干年,现在传销活动不断变换手法,看来我们打击的力度还不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公安部将对传销活动进行专项打击,并就此事件制作专题教育片,对全国大学生进行专项教育。 
    擦去“李鬼”脸上的黑墨 卸掉他的板斧 看他耍的是什么把戏 
    什么是传销 传销在国(境)外又称直销,一般是指企业不通过店铺经营等流通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 
    由于传销具有销售成本较低等优点,国外许多企业采用了这种营销方式。传销传入我国后,立即发生了异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商的隐蔽性和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利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和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 ”、“金字塔欺诈”等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 
    海南传销公司“总裁”供述黑幕 诱骗了数百人 
    业绩不好的“员工”每天只能吃拣来的菜叶子,这叫磨炼意志;谁不听话就把他驱除出组织,不允许看电视、报纸,出去时必须两人结伴,相互监视;从2002年2月至今,我也只赚了不到10万元,哪里像外面说的有几十万元? 
    我们不发展当地人,只发展外省人,因为当地人情况熟,受骗后易对我们造成威胁,影响传销活动的运作和生存。而且,年龄必须满18岁以上,以便能够办到《暂住证》。3年来,我们共骗了数百人。 
    传销团伙核心人物自曝骗局 会员是敛财机器 
    现年30岁的沈某,仅初中毕业,但聪明过人。1999年被初中同学发展为会员,随后边发展下线边讲课。第二年起,他讲的课因煽动性强在传销组织内声名大噪。两年后,沈某的讲课对象已经从初级会员变成A级传销商;授课内容也仅仅从鼓动“新朋友”加入并教他们如何发展下线变为教给A商们怎样进行团队管理、发现培养传销“人才”等“成功学”。 
    2003年起,沈某专职为传销团伙讲课。传销组织有意识地包装沈某、神化沈某,靠收取的会员人头费支付给沈某天价讲课费,最高时一堂讲课费达3万元。沈某称,一级级会员就是他们敛财的机器。 
    “李逵”“李鬼”比一比 
    臭名昭著的传销令人们对直销心存芥蒂,有些直销企业干脆回归到传统的批零或混合经营模式,还有些转型企业在宣传推广中尽量回避“直销”二字。据研究机构保守估计,目前全国以直销模式经营的企业约千家,仅广东省就超过600家。 
    什么是直销 直销是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直销与传销的一般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他们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统一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直销法规出台 依法直销是行业健康发展根本 
    世界直销财富论坛秘书长叶恒武指出:依法直销是保障我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根本。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直销也应有法规才行。直销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直销事业步入法制轨道的真正开始。”叶恒武认为,没有法规,中国的直销就会走向歧途,这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有了法规,中国的直销才能走向健康。 
    直销法规的出台,对我国直销企业是一个严峻考验,因为目前我国直销企业的经营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加以改进,这就是依法直销。 
    新直销法规有两处修改 
    直销企业将重获自由 
    一位熟悉相关内容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与前一版草案相比,《直销管理条例》作出了两处重要改动,使直销企业获得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两处改动包括,第一,生产型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 
    第二,取消了店铺数量、标准等限制,提出了“服务网点”的新概念。《直销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在开展业务地区至少拥有一家服务网点。与承担销售任务的店铺相比,服务网点更多地承担售后保障工作,这种做法使中国直销模式与国际上的无店铺销售概念更为接近。 
    开放直销业 
    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 
    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大家应该注意到,国务院在颁布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凡是符合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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