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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直销商期待的 不仅仅是法

发布: 2005-07-01 00:00:00    作者: 罗婷   来源:  

2004年9月10日、12月11日,2005年元旦前后、春节前后、3月、4月、5月……


  这些都是让媒体一波又一波冲动、吸引中国乃至世界直销界眼球的直销法出台的日子,且几乎每次都被冠以“最后期限”的字样,但是,预言一次又一次被现实刺破。


  我们的老百姓除了等待、还是等待……


  但,我们到底在等待什么?谁在真正关心着这个行业,谁在真正的关心着我们的直销商,谁在乎他们真正的需求?


  中国的直销业,中国的直销商,期待的,仅仅只是一部法律?


  政府:不想立法?


  当记者采访某业界专家,他抛出“政府根本不想对直销立法”的观点时,记者的手抖动了一下,随即,把它单纯的当成了业界的一种牢骚。因为,从2004年2月开始,我国直销立法的相关部门就出国考察、调研、召开局、部会议,几位部长级的人物也一再公开表态,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拟定的法律草案,据记者所知,到目前为止有十几份之多。如果说政府不想立法,确实有失偏颇。然而,这种牢骚,体现出了业界对法律出台日期一再延迟的不满,还有就是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并不一致的态度。


  应该说,在直销立法这个问题上,商务部外国投资司是走在潮头浪尖的,相关人员在媒体上公开发言最多,而且在管理职能上,商务部主要负责的是直销企业准入的审批。而负责监管直销行业的是国家工商总局,在每年的“打传”行动中,也总是让一大批非法传销企业心惊胆战。慈母严父的分工,必然会造成一些分歧,而分歧的大小、可协调程度,也是决定了直销法出台时间因素。


  但是,即便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达成了一致,他们还需要经过一个“门槛”,即,国务院法制办。按正常的工作流程,在商务部将条例草案上报之后,国务院法制办还要履行征求意见、开座谈会、研究修改以及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环节。如果流程非常顺利,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更不用说流程中出现一些争执的情况了。


  同时,所有直销立法的有关人员都对直销持肯定态度,几乎只限于美好的想象之中,而“直销”给国人带来的悲大于欢,离多于合,也一直是中国“直销立法”过程的症结。有了在1998年之前(包括1998年)虽然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但市场仍然混乱的教训,政府有理由更慎重一些,也需要对直销条列作出一些符合现今国情的、大幅度的修改。而如何解决新法与原有工商管理法规之间的冲突,部门法律如何得到主体法律的资源支持等,也成为了直销立法“不能承受之重”。


  另外,在“稳定大于一切”的国策之下,政府也需要时间来权衡,因为谁也不能否认现在的直销中其实还隐含着“传销”基因,也不能否认非法传销十多年来一直都在残害着那些渴望发财致富的人。


  承诺虽然重要但不等于盲目,近邻(如:韩国、日本)虽有法律可参考,但不一定符合中国国情。在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之间,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从这一角度来说,症结不在于政府想不想为直销立法,而在于直销立法之后的执法力度是否能够保证市场的稳健与清洁。


  业界:不多层,毋宁死


  相比于政府的谨慎,业界的态度非常明显和硬朗。君不见雅芳单层试点之后,所有的媒体一致开始了口诛笔伐,恨不得立马置之于死地。部分雅芳专卖店的退货事件,似乎更加佐证了雅芳的不得人心,即便这个退货只是来自于雅芳内部利益之争,而不是单层和多层之争。


  业界之所以会有这么强烈的反映,根本的原因就是:单层次动摇了直销的核心。


  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虽然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管理起来有其难度,但多层次直销并不是引发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众多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商将在这一强行规定下转入“灰色经营”,引发更大混乱。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责业界人士“耸人听闻”,因为他们长期跟市场打交道,更了解直销公司、直销商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同时,我们也应该客观的看到,直销这种营销模式与其他营销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商是集消费者与经营者身份于一体,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销售货品以外,还需要建立团队。从这两者获得的收入都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所得而并非“不劳而获”。而且,在正规的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价格并不会层层递增,正规直销公司主流的宣传也是“不打折、不削价”。


  在海外,作为主流直销模式的多层次,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即便是雅芳,在美国实行单层次不利之后,也改为了多层次;而去年更是果断地将在我国台湾省经营了20年的单层方式转为了多层倍增方式。


  更可以作为多层次直销利大于弊的证明是,诸如安利、如新等直销公司,虽然每年都会爆出一些负面新闻,但并不影响企业取得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销售业绩。而那些被查处的非法传销大案中,除了海外偷渡公司以外,大多都是前传销时代的遗老遗少,并且几乎都传承了 “五级三阶”、“老双轨”这两种制度。虽然它们也是多层次家族的成员,但是这样以点代面全盘否定,似乎也有不合理之处。


  同时,如果突如其来的转为单层次,实难为十家转型直销公司的另外九家所接受,更加磨灭了他们在业绩几近崩溃的情况下选择转型,犹如凤凰涅磐般的功绩和七年来死守中国市场的决心和信心。


  因此,不管是在利益驱动还是在道德驱动下,业界在目前或者将来很长的一段的时间内,都将充当为多层直销鼓与呼的角色:因为多层直销市场和直销业界唇亡齿寒,因为中国直销是世界直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该符合世界的主流趋势……


  公司:配合、协调


  首先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公司指的是海外直销企业和少数民族直销企业。


  记者在参加安利(中国)十周年庆典,会后专访其对外事务总监付小明先生,问及直销立法如果更趋向于单层,安利该如何应对时,付先生表示,他认为安利在中国市场的成功,不仅仅在于能够创造好的业绩、依法纳税、回报社会,更在于其能够快速配合中国政府作出一些调整和改革,而且这一方面才是安利在中国市场最大的竞争优势。因此,不管单层、多层,安利都无条件服从政府的政策,不过,安利更希望政府能充分考虑企业的需求。


  而本刊在采访如新公司总裁林克礼先生,问及同样问题时,林克礼表示,如新在这段时间和政府保持着很好的沟通,不断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也了解政府的顾虑和担忧。如新希望(行情 点评 资讯)出台的法律是个完整的法、长期的法和兼顾各方的法。


  虽然表达方式略有不同,但这些企业都积极进行着应变,媒体更是戏谑的找了各种类比来形容这些做法,什么王宝钏、削足适履……可谓五花八门,不过,事实是否真如形容的这么惨烈,只有企业才甘苦自知吧。而最近,完美公司将自己的奖金制度公布在了自己公司的网站上,更嘱咐直销商要比去年的低调更低调;天狮公司在尼日利亚总统国事访问期间,成功邀请到了尼日利亚第一夫人到公司参观,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国际形象。也都是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革的案例。


  与这些企业的忙碌相对应的,是一些民族直销企业的兴起。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审批是怎样在立法前通过的,但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采用了直销方式运作。在民族直销的大旗之下指责这些企业,无一例外会遭来板砖和唾沫,但不得不提出的是,如果它们不谨慎运作,前景实在堪忧。


  据记者调查,这些企业的高层大多数对直销运作不甚了解,但是绝对明白直销能够倍增财富,在业界一些所谓“专家”的鼓动和“指导”之下,迫不及待的搭上了直销这班车,更有甚者,将直销商的培训、团队的运作全部交到这些“专家”手上。虽不能说结果一定是失败,但是也无异于饮鸩止渴,更是拿直销商大笔的投资当成儿戏和“试验田”。


  这种配合与协调虽然也体现了企业对未来市场的期待,但我们有理由希望企业更加谨慎一些,与其只顾短期利益乱投医,不如花些时间,真正找那些有实力和正规的企划机构,来指导直销经营。


  另外就要说到一些海外偷渡企业,它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海外是颇具实力且正规的公司,但由于直销商迫不及待的抢线和占位,未经任何审批偷渡进入中国内地,因此遭到查处,被定性为“非法传销”。这也是短视造成的恶果,试想这些公司就算以后真正通过审批,进入内地了,也难免会被人挖疮疤,实为不智之举。


  不管采取怎样的手法,可以预见的是,以上公司对未来的期待都是能够“多层直销”,但牌照毕竟是有限的,因此,“灰色经营”和“暗箱操作”还将在中国直销市场上持续一段时间。


  直销商: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五一”节七天长假,不少工薪族选择休整或是外出度假,然而,大多数直销商却仍旧战斗在第一线,他们有的到外地去拓展市场,有的则是在本地进行人员培训。记者对他们进行采访时,他们均表示,时间是等不来的,对即将出台的直销法已经没有前期那么关注。而且,即便法律出来,“该干什么,还继续干什么”。


  但是当记者将部分法律草案送审稿条例,如,“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成网络,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发展人员推销商品的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将属于非法传销”,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无一例外感到惊讶和沮丧。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出台的法律真是如此,那么中国直销业几乎是全军覆没。但当记者继续询问他们会如何应对时,大部分选择沉默,小部分仍旧表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由此可见,组建团队、集体计酬,就是中国直销商最主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命脉被掐断,他们要么选择彻底放弃,要么就只能暗箱操作。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选择后者的人在一段时间内会非常之多。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还是在于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的孪生关系。要能够兼顾各方利益,记者比较赞同中国高速营销通道网总裁、龙传人教授的看法,即,将两“推”(推荐和推销)分开(详见本刊2005年5月刊)。另外还有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就是普及正规直销观念、真正抓到多层直销和非法传销有效区分的核心。


  1998年以后,正规的直销公司和直销商都摸索出了一套在市场上行之有效的方案,媒体也渐渐从全盘否定,转为深入了解、客观报道,这对于正规直销理念的普及都是非常有利的。记者虽然不赞同那种在法律出台之前杞人忧天、危言耸听的做法,但是也为中国直销商的未来担心。


  就记者采访到的情况来看,一个普通直销商一个月投资交通、食宿、通讯上的费用就达7,000元人民币之巨,加上购买货物的费用,接近万元,这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的巨额开支;而直销团队中的成员,除了是被赚钱机会、优质产品吸引加盟之外,更对“上级指导”投入了信任、忠诚等等感情。一旦这些东西被突如其来的抹杀了,投入都化为了乌有,相信谁也不会甘心。在这种状况下,执法者的工作强度、难度会变得超出想象的大、市场也未必就如预期的那样良性发展。


  因此,我们要警惕和关注直销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的心态,它是良性发展还是破罐破摔,将决定中国直销的未来!


  非法传销:渴望收编


  中国直销界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个臭名昭著的非法传销公司旗下员工由于认清了骗局,带领20余万人的队伍到一家正规直销公司“投诚”,那家公司也欣然收编了这一批人。但是,由于收编的一些人员还是觉得原来的一套方法来钱比较容易,就又从那家正规公司脱离出来,打着正规公司的旗号,继续行非法传销之实,给那家正规直销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虽然是一个失败的案例,但是却体现了市场的需求,也预见了未来的走势。虽然现在非法传销的手法很隐蔽、名头花样百出(采用最多的是“电子商务”、“直复营销”),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毕竟会越来越聪明的。信息越来越公开,法律让多层次都没有空间,更别说非法传销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非法传销人员会醒悟过来,而他们面前唯一“漂白”的捷径似乎就是“收编”。


  但是,记者认为,收编的形式并不重要,收编的主体才是决定非法传销命运的钥匙。


  记者在采访一些曾经收到过非法传销“橄榄枝”的正规公司直销商时,他们都告诉记者自己拒绝了,原因是,大多数非法传销组织的要求都是,“我加入到您名下,直接向您要货,但是我要用我原来的制度去做,这个您不能干涉……”这些非法传销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要求,有两个原因,第一,并没有意识到非法传销本质的错误,而认为只是“代理”的产品出了问题;第二,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因为做的公司名声已经臭了,需要换一家名声好的公司来继续骗人。


  对待这样的要求,任何一个爱护自己公司、有良知的正规直销商都会拒绝。而且他们表示,以后也绝对不会收编非法传销组织:这些人的心态已经扭曲了,无可救药!


  记者也认为,直销商确实不是收编非法组织的好主体,连正规公司也不可能轻易扭转态势,唯一能够彻底从心态上给非法传销者转变的,只有政府的相关部门。因为政府部门才是不带任何利益色彩、保障公民利益的归宿,也只有经过政府专门机构的培训,才能使非法传销者真正认可正规直销的经营理念。


  我们期待着《反金字塔条例》伴随《直销法》出台之后,非法传销者能够迷途知返,真正找到自己的归宿……


  但无论这些相关法律什么时候出台,或者出台了多久,我们都希望越来越多的媒体,越来越多的声音,来真正关注和推动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来真正关注和帮助直销商的健康成长。


  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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