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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和安利两大直销模式争议

发布: 2005-03-02 00:00:00    作者: only   来源:  

  来源:金羊网

  鸡年春节已过,但是人们千呼万唤的直销法出台时间却一推再推,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日期。记者日前从中国保健协会获悉,直销法之所以迟迟未能出台,主要原因是政府对采用单层次直销模式还是多层次直销模式仍有争议。

  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在入世后3年之内,对于“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将取消限制。2005年元旦前夕,有消息称:“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明确表示,直销法很快就会出台。”此后,便无下文。今年1月底,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草案,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但业内人士估计,条例要经过研究、修改等程序再到最终定稿,至少也要两三个月。而春节过后,马上迎来全国“两会”。人们不禁要问:直销法出台为何会一推再推?

  单层与多层模式之争

  在英文中,直销与传销是同一个英文单词,是DirectSale,指“无店铺销售”。不过由于按照计酬方式的不同,直销又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于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又将“单层次直销”习惯称为“直销”,而将“多层次直销”习惯称为“传销”,但在国际市场,无论是多层次直销还是单层次直销,都统称为“直销”。

  但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传销”的描述和宣传比较混乱,加上传销这一营销方式运作上的特殊性和弊病,所以传销在国内兴起不久就被一些从事“金字塔”诈骗等违法活动的不法分子所利用,传销慢慢演变成为“金字塔”推销骗术的代名词。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下令禁止传销。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直销法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除了严格区分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即“金字塔形销售”、“老鼠会”等等的欺诈行为以外,关键还在于直销模式之争,即采用“单层次”直销模式还是“多层次”直销模式。

  目前在中国,“单层次”模式的代表性企业是雅芳,而安利则代表着“多层次”模式。不过,从目前起草的条例来分析,直销法似乎对雅芳更有利。直销法将直销员的佣金定为不得超过销售额的25%,这一条明显倾向单层模式。据知情人士称,雅芳和安利在直销法出台前夕都各自想办法进行高层公关。

  不过,业内专家分析,从政府监督管理的角度看,雅芳的经营模式更易于管理,而安利靠人员销售,对其监督的程序更复杂,成本更高昂。

  外资企业加快圈地

  尽管直销法的具体出台时间仍未最后敲定,但是,随着中国直销全面开放不可逆转,国内外巨头已纷纷加快了跑马圈地的步伐。据悉,安利今年预计将在中国开40家店铺,使总数达到180家,并宣布一次性追加投资1.2亿美元扩大生产规模。

  雅芳则有计划每年新开500家店。将在未来几年逐步扩大在中国保健食品领域的份额,并有意在2011年前成为中国健康食品市场的领导者。资料显示,到2004年一季度末,雅芳在全国74个城市拥有5600家专卖店和1600个专柜。如今年新的目标则是,销售额预计增长40%到50%,店铺增加130家。

  而原十大转型企业之一的美商日晖前不久也在香港召开第一届专卖店加盟招商大会(中国),其在中国市场沉寂3年之后重新进入,重头戏便是推出庞大的专卖店计划——将以最快的速度在中国内地开设1000家专卖店,3年内在中国内地开设5000至10000家专卖店,总投资将达2亿美元以上。

  在华“蛰伏”了6年的全球著名保健品直销公司美国康宝莱(Herbalife)最近也表示,在中国市场,今年将从华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超过100家分支机构,并开设近百家专卖店和新增加超过30种产品。

  国内企业酝酿组建企业集团

  相对于外企加快圈地,国内本土企业也在暗流涌动。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在国内已有不少保健品企业采用直销的营销方式,只是没有公开宣传。据估计,这样的企业不少于1000家。而直销法出台则将催生出更多的直销企业。昨天,中国保健品协会秘书长朱康年向记者透露,国内保健品行业正在酝酿组建一个大型产业集团。目前已有几十家企业签署了《出资意向书》。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说,大凡适合做直销的产品,都有两个特点:第一是生产成本占产品的价格比例非常小,也就是说渠道流通成本非常高;第二是这种产品几乎每个家庭或者每个人都可以使用,而保健品正好附合。这正是那么多的保健品企业选择直销模式的原因。

  广东一保健品企业老总则表示,保健品营销通常采取“天上打广告,地下铺通道”。仅广告支出要占成本的25%-30%,另外还有通路费用。直销则是面对面,可以绕开保健品不能宣传功效的规定。

  直销中国路

  1990年,美国雅芳公司在广州设立合资公司并首次把直销带进中国;

  1996年4月,我国政府首次批准41家直销企业开始直销业务。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不分种类名称,全面停止传销业。

  1998年7月21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组成的工作组经过研究,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455号文件),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凯等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运营,特批了安利采用“自设店铺+雇佣推销人员”的保留了直销核心理念的经营模式转型经营。

  2003年3月20日,据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流通管理处有关人员透露,《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直销业务规定》已在进行立法调研,我国肯定并将根据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作出的承诺适时完成立法。

  2004年2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表示:“中国有望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

  2004年9月10日,“直销法规座谈会”在厦门举行。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表示:“直销立法将采取以下原则: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2004年11月29日由国家商务部牵头,国家工商总局、人大法工委、国家税务局、公安部共同举办“直销法规座谈会”。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对中国直销立法和有关管理办法作了总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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